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暴力制度演绎史



 文/吴 思

作者简介:吴思,《炎黄春秋》杂志执行主编,副社长

暴力集团的收益及其分配

四川省广汉县位于川陕大道上。1913年,县里有五帮土匪,他们在大道上拦路抢劫,几乎没有人能够平安走过这段路,即使小股的武装部队都可能被土匪包围缴械。结果大道没有人走了,土匪也没得抢了。

  这五帮土匪开了一个会,达成一个协议,五帮土匪,比如说那一段路有一百里,每一帮土匪负责20里,在入口处立一个收费站,收费之后,这20里之内的安全由你负责,保证不重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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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多少呢?空手客收5毛钱,“包袱客”就是小商小贩带货物的,收一块钱。很快这些政策就见了成效,川陕大道渐渐有人走了,土匪也有了一笔稳定的收入。

土匪们又把这个政策推广到广汉全县。广汉县境内由于连年军阀混战和土匪抢劫,没人再种地了。于是土匪们推出一个政策,请农民们回来种地,保证一亩地只收一斗谷。当时的产量,在成都平原上大概每亩可以有两石,一斗谷意味着只收5%的税。制止乱收费是很难做到的,但是土匪做到了,就收5%。

  收费之后,土匪负责这一带的治安,如果有外来的土匪,他们负责把他们打走。如果土匪内部有人敲诈勒索,土匪头子承诺严肃处理。于是,四川广汉县建立起一种安定的秩序,土匪们也有了稳定的收入。

  现在我们讨论这个故事。我的第一个问题是:土匪们吃的是什么?地主吃的是地租,资本家吃的是利润,劳动者吃的是工资,土匪吃的是什么?

  江湖黑话把钱称为血,钱多就叫血旺。每天给警察好处费叫上日血,每个月给好处费叫上月血。他们用红钱和血来描述他们的收入。我借用这种思路,杜撰了一个词“血酬”。

  血酬的价值是由什么决定呢?比如说抢银行,银行里如果有一百万,血酬就是一百万,如果银行里只有五块钱,血酬就是五块钱。不管怎么说,血酬的价值,最终由抢劫对象的价值决定,不由你冒多大险决定。

  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但是顺着这个逻辑可以推出很多有意思的结论:

  比如说,民国时期河南绑票的赎金是二百现大洋,相当于现在的七千块钱。后来土匪遍地,见人就绑,赎金的价格急剧下降,最后是一百个鸡蛋就可以赎一条命。血酬越来越低,低到一定的程度,土匪这个行业就会消失。这就是大乱走向大治的一个转折点。

  同样这个道理推出来,如果农民的日子过不下去了,粮食被政府大量征走,剩下的不够吃,他就会考虑改行了。比如说民国期间东三省当土匪的死亡率是38%,如果饥民的死亡率是50%,那他是忍饥挨饿还是当土匪?

  血酬定律决定什么时候老百姓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老百姓、什么时候政府变成土匪、什么时候土匪变成政府。

血酬转化为法酬

  第二个问题是:土匪建起了收费站,建立了制度,不再刀刀见血了,靠制度和法规吃饭了,这时他们吃的还是血酬吗?这时候我杜撰了一个新词:“法酬”。

  法酬仍然是血酬,但转化为一种高级形式。比如说,从老百姓那儿征来了一百万,按说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扣除必要的工资和管理成本,一百万都应该花在老百姓的身上,即公共税收等于公共开支,这两个应该相等。但是,如果公共税收来了一百万,对老百姓的公共服务只花了十万,中间我扣下九十万自肥,这九十万叫什么?

  甚至我连十万都不必花在老百姓身上。我什么都不管,只管收费征税。这些钱,从算术角度看,就是公共税收减去公共开支的剩余,这笔被统治者侵吞的剩余就是法酬,它是血酬的转化形式,就好比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一样。

  现在我来分析一下暴力集团内部的关系,从内部关系中我们可以更清楚地看到法酬是什么,又是怎么分配的。

  去年我看到一本《魔鬼经济学》,哈佛大学的一位教授得到了黑手党的账本,详细记录了美国黑帮是怎么分配的。这个黑帮是个贩毒团伙,团伙老大每个月是8500美元,老二、老三、老四三位助手合起来,一个月才2100美元,人均700美元。还有50多个喽罗,合起来分7400美元,人均148美元,这就是美国黑帮的分配方式。

  一个黑帮老大的收入几乎顶他的副手和喽罗合起来的总收入,可见其内部贫富差距极大。我们用中美黑帮的内部分配方式来类比一下我们熟悉的工商业。工商业有老板和工人,暴力集团内部也有老板和工人,就是军阀和士兵,匪首和喽罗。

  暴力集团的老板怎么赚钱呢?掏一笔钱招兵买马,买一些武器,我们可以把这笔钱看作血本。叫血本不叫资本,因为它买的是人命和武器,不是劳动和机器。组织起队伍之后,打下一块地盘,搜刮所得就是血酬,暴力要素换取的收入。这笔收入减去血本,就是支付军饷和购买武器弹药的那些钱,剩下就是纯收入,这在商业上叫利润,在暴力集团内部应该叫血利。血酬扣除血本之后就是血利。更准确地说,法酬便等于血利。

  暴力集团内部的分配方式和工商集团内部的分配方式是一样的。流血流汗最多的人,未必是赚钱最多的。在暴力集团内部处于高级位置的人,比如说皇帝、大军阀,他们的确是在玩命,但是玩的是士兵和低级军官的命,而不是自己的命。他们自己反而很安全,他们都是吃剩余价值的。

暴力环境中的社会形态

 家庭暴力告诫制度 暴力制度演绎史
  原始的暴力生存环境诞生了两种社会形态,一是封建主义形态,一是官家主义形态。这两种形态是暴力集团统治的不同形式,但暴力分布的格局不同,这两种形式有重大差别。

  封建主义是暴力集团打天下。我们祖先生活的环境就是这种充满暴力的环境。在高浓度的暴力环境中,适应环境的社会组织形式,就是亲属集团——家族和宗族,或者叫族群。

  我们都知道有一句谚语,“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为了获得强大的战斗力,就要依赖亲属关系。如果真实的亲属关系不够用,人们还会发明虚拟的亲属关系,《三国演义》里的结拜兄弟就是虚拟的血缘关系。有了这种关系,就会建立起远远超出一般社会关系的稳固而密切的社会联系。凭着这样的关系,建立坚强的团结,密切合作,谁也不敢临阵脱逃。

  总之,在暴力高浓度的环境里,亲属和模拟亲属组织是适应环境的一种很好的社会组织方式。因此,作为暴力集团统治形式之一的封建主义,具有鲜明的亲属色彩,这种亲属色彩的浓度与环境中的暴力浓度是成正比的。

  不管是虚拟的血缘组织,还是真的血缘组织,内部都要建立一种机制,激励人们卖命。即使在没有血缘关系的暴力组织之中,也有必要建立这样的激励机制。

  古代中国有一种军功封侯制度,例如商鞅在秦国建立的制度,他把爵位分成二十级,每个人都可以一级一级往上升,条件是要有战功,斩敌方一个首级就可以升一级为公士,奖给你一百亩土地,五亩宅基地,如此类推。这就是商鞅建立的暴力激励机制,一种军功封侯制度。

  这种制度发挥了什么作用?当时的人描绘秦国进入战争状态的情景。突然听说要打仗了,大街上小伙子蹦着、跳着,像过节一样,为什么?因为他们有机会发达了。只要砍下一个敌人的脑袋,就可以从贫民变成小地主。这种暴力激励机制,使秦国具有了统一中国、灭六国的制度基础。

  军功封侯制度发展下去就是封建制度。你有战功就给你土地,功劳越大给得越多,论功行赏,最后建立的就是根据暴力进行资源分配的制度。

  在暴力浓度高的环境中,弱者就要投靠强者,强者也要拉拢追随者和附庸,结成一个团伙,都是根据暴力服务分配资源的制度。

  封建主义有很多弊病。第一个弊病就是一代不如一代。老子打仗很英勇,儿子差一点,孙子整个就是纨绔子弟。不仅才能越来越差,与领主的关系也越来越疏远,忠诚度越来越差。

  封建主义的第二大弊病就是暴力失衡。

  每个贵族都有自己的军队,自己的骑士,都在自己的地盘上建立税收和行政组织。如果大家势均力敌,还能彼此相安。一旦我发现你的实力不如我,暴力的均势一旦破坏,强者就可能吞并弱者,造成遍地战争。

  我们看中国历史,周天子的实力镇不住了,就会有春秋五霸和战国七雄。汉朝那些姓刘的王强大起来,例如吴王刘濞,就忍不住要造反。朱元璋一死,燕王朱棣就带着军队杀向南京,夺了自己侄子的皇位。一直到民国,袁世凯势力一弱,马上就是军阀混战,只要暴力均衡的格局稍有变动,就很容易出现战争。

  封建制度的最大弊病,就是战争不断。

官家主义的诞生

  为了解决封建主义造成的问题,我们的祖先前赴后继,想了很多办法。

  一是收兵权,各地诸侯无权调动军队。

  二是收行政权,虽然你是这个地盘的老大,但是皇帝给你派一个相,负责日常行政事务。皇帝派去的人当然听皇帝的,这样在行政上就把贵族架空了。

  三是收立法权,各地必须奉行中央的法令,不能另搞一套。

  四是限制继承权,这一辈子你可以安享荣华富贵,下一代就要降一级,一般是五代,所谓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出了五服就跟平民一样了。

  第五个办法,收你的征税权,你自己不能派人收各种税,中央派人收,然后像发工资一样发给你。

  第六个办法,人和封地隔离,就让贵族在首都过日子,免得搞什么阴谋诡计。法国建凡尔赛宫也有这种作用,给每一个贵族一套房子,用上流社会生活吸引他们,让他们离开自己的封地。

  第七个办法,就是压缩你的地盘。只要你的地盘小了,你再想反,实力也不够,你翻不了天。

  总而言之,我们的祖先费尽心机,很多人流血牺牲,要解决封建制度的两大问题,于是,一个新制度诞生了。这个制度叫什么?我称之为官家主义。

  官家主义是什么意思?官家这个词在古汉语里有三层意思,皇帝、衙门、个人,其中的每一个主体,都有自己立法定规说了算的空间。皇帝说了算的那套规矩就是王法,各衙门说了算的那套规矩是体现部门利益的各种立法,官僚个人说了算的那套规矩就是潜规则。

  总之,围绕着官员个人建立了潜规则体系,围绕着衙门建立了部门法规,围绕着皇帝建立了王法,这三个主体各有各的立法定规的空间,合起来形成的整体就叫官家主义。

  这个包含了三个主体的结构里,又有内部地盘的变化。皇帝强了,比如像朱元璋这样,就可以压缩部门的地盘,也可以压缩官僚个人的地盘。如果皇帝弱了,就可能“政令不出中南海”,各个部门自行其是。于是,官家主义就呈现出一个动态的结构。但是要问天下究竟是谁的,谁是中国的主人,答案就是两个字:官家。中国自秦朝废封建、立郡县以来,就是一个官家说了算的社会,封建贵族也能起点作用,但他们不能说了算。中国是官家主义社会,不是封建主义社会。

  官家主义是可变的。如果各地各级衙门强大起来,就像唐朝的藩镇割据一样,或者像魏晋一样,一个个门阀大户垄断了用人权,世代把持高官的位置,恨不得比皇帝还牛,一块块地盘形成了,私人武装也出来了,封建主义的萌芽就抬头了。这种趋势发展下去,可能压倒官家主义制度,变成一种封建色彩很浓的体系。

  官家主义体制形成了官家主义文化。经典的资本主义是资产阶级说了算的社会,利润具有至高无上的价值。在官家主义社会里,说了算的是官家集团,整个社会的主流价值是升官、升官、升官,大家都认升官,就好像资本只认赚钱一样。只要能够升官,什么坏事都可以干!

官家主义和封建主义比较起来,到底哪一个好?

  官家主义制度好比上市公司,有董事长,就是皇帝,还有几个大股东,就是皇亲国戚,还有一帮小贵族,也就是股民了。股民不能影响决策,影响重大决策的是董事长和大股东。他选拔总经理,也就是宰相,然后通过科举考试选拔代理人、当经理,就是各级官员。这就是官家主义。

  什么是封建主义呢?一帮小老板,合伙弄一个公司,推一个老大当召集人。这有点像合伙人制度,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一份儿产业,虽然要听老大的,但老大也要照顾下面的人,而且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地盘,谁也不能越界干涉。这就是封建主义和官家主义的区别。

  我们再换一个比方。官家主义像是一个牧人,带着一群牧羊犬放羊。定时屠宰,按比例屠宰。

  封建主义像什么呢?草原上有很多羊,狮子占了一片地,豹子也占一片地,狼群和野狗也有各自的地盘。谁的力量强大,就可以占比较大的地盘,彼此你争我抢,谁也不听谁的。这就是封建主义。

  从羊的角度来说,官家主义好还是封建主义好?当然是官家主义好。中国古代的说法是:“宁为太平犬,不做乱世人。”从生态角度看,官家主义也比封建主义好,人口密度比较大,即草原上承载的羊比较多,而乱世总会造成百分之三四十的人口损失。封建主义呢,例如欧洲中世纪,互相杀来杀去,虎豹豺狼活不好,羊也活不好。从资源利用的角度看,官家主义有更高的产出率,有较低的成本。

  当然官家主义也有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地盘之中某一个部门、某一个地区,仍然可能造反,藩镇割据,不听指挥,把世界拉进虎豹豺狼平起平坐的封建时代,封建主义有复辟的危险。

  第二个问题,即使是太平盛世,每一个官员也会在上一级代理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情况下,建立起自己谋利的潜规则体系。皇帝固然可以派人监督,下边的官员也可以收买他们,把他们拉下水。最后,皇帝派出了欲望最小的太监,结果这帮太监也被收买了。皇帝就是长着三头六臂也看不过来。最后就是潜规则流行,名义上奉行仁义道德,实际上没有王法,更没道德,就是潜规则横行的世界。

  官家主义内部的这些问题很可能向封建主义发展,每个代理人都想把自己捞到的好处传给儿子,一代一代往下传,形成了恩荫制度、门阀制度,最后可能世袭官职爵位。

第三个问题,官家主义大一统,不如封建主义那么多元多变,在各自的地盘上单搞一套。大一统容易扼杀各种历史可能性,例如资本主义发展的可能性。

如何对付官家主义

  我们知道,潜规则是官僚利用自己掌握的合法伤害权牟利形成的规矩。比如我可以批你这件事,也可以不批这个事,选择空间越大,可以谋利的空间越大。怎么对付?是不是无解?有解,而且很好解。

  中国历代都采用从上到下层层监督的办法,这个办法也有用,但用了两千年,并不能真正解决问题,因为监督者同样有谋取私利的动机。怎么才能彻底解决问题呢?办法非常简单,一是压缩合法伤害权的空间,二是把受害者反抗的成本降下来。

  比如说,你拿一个文来让我批,我不批,或者下个月再批,耽误你一个月,大公司的一个项目拖一个月就损失二十万,那么你给我十几万好处费,我就放行了。

  你如果打算反抗,可以去北京上访,上访一趟两千块钱总得花吧。信交上去了,又给转下来了,照样不给你办,一百个人里也不见得给你办一个,1%就是二千,10%就是二万,按照概率也要花二十万才能解决问题,而且白搭上这么多工夫,你想想是不是给我十万好处费更合算?

  当然你也可以找传媒,传媒搞批评报道也不容易,这条路照样不通畅。你还可以上法院起诉,但法院和我们这些卡你的人同属一个领导,并不是独立实体,我可能请领导摆平法院。

  上访、传媒、法院的路不够畅通,在理论上你还可以找人大代表,广东在这么方面做得比较好,但请问各位,你们区的人大代表是谁?

  总之,反抗的路不好走,反抗成本很高,最后你就会放弃反抗,掏十万好处费算了。

  如果反抗成本能降下来,打一个电话请记者吃顿饭,详细介绍情况,最多二百块钱,传媒就扑上去了;如果法院法官的前途全凭案子的判决是否公正,与领导是否喜欢关系不大,那么,诉讼费加上律师费,最多两万块钱就可以解决问题。找人大代表可能更便宜。我问过台湾学者,台湾警察敲诈勒索吗?他们说当年和大陆差不多,但现在好了。为什么?只要警察敲诈勒索,受害者给议员打个电话,我投你票了,我现在被警察敲了,议员就兴高采烈打上政府的门,他把事闹大了,明年就可以多得选票。

  如果反抗成本可以低成这样,这时候你自然不怕敲诈,官员也不敢敲诈了。至于你脸色难看,磨磨蹭蹭,我给你一条烟也没什么大不了,比你敲我10万强多了,潜规则仍然存在,但是随着反抗成本的下降,潜规则的空间大大压缩,压缩了99%以上,剩下一个小零头,我想各位也不会在乎这点烟钱。这时候许多领域的潜规则基本上就被消灭了。

  世界各国这些办法都很成功,当然,如果从根本上取消这种审批,把审批改成备案,压缩官员的合法伤害权,潜规则就更无处安身了。

  官家主义怎么消亡?

  在中国历史上不可能消亡,中国历代都是农民社会,一个皇上,一群官吏,农民一盘散沙,抱不起团来,敲了就敲了。农民信息闭塞,一般都认帐。在这样的基础之上,官家主义是不会消亡的。但是工商业发展起来,老板们见多识广,又出得起钱,网络密布,这时官家就碰上对手了。

  在西欧,星罗棋布的一个个城镇,一块块地盘彼此独立,势均力敌,忽然有一块地盘上发生制度突变,成立了城市公社,或者商人掏钱建立联防,维持内部治安,反抗外部侵略,并且成立一个董事会管理城市,管理军队,这时候,这块地盘上谁说了算?资产阶级说了算。他们控制了暴力,建立了有利于自己的法规,于是资本主义诞生,官家主义或封建主义消亡。西方历史上资本主义就是在封建主义和官家主义地盘的暴力均衡的夹缝中出现的。

  法国大革命前的社会很像中国的官家主义社会,属于第三等级的商人,工人和农民联合起来推翻了国王和贵族,国民大会说了算,这是法国官家主义消亡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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