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我国有许多这样的企业,原来是国有企业中一个部分,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一部分变成了集体所有制的企业,然后进行股份制改革,个人的股份少且分散,集体部分的所有权又不明确,或者还有一部分是国家资产。这些企业,管理者还可以通过派送或增发进行分配,然后与主业脱离,真正成为一个独立的股份制企业。但从资产属性而言,实质上与原来股改前并没有多少变化。
在这种企业当中,由于企业不属于国家所有,从法律上来说,国家一般是不管的。由于企业产权不明确,形式上的股东会、监事会甚至是董事会都可能是一种虚设,并没有实质性的权力。所以企业的管理者大都有着无监督特权,许多企业也成了当一些特权部门或特权人物“利益输送”的中转站或提款机。 国有企业的改制,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大部分通过股权分置的改革,通过资本市场进行购并重组。在资本市场上,国有股份可以向社会公众及证券投资基金等公共投资者进行转让,通过这种方式,可以不断地减持国有股的股份,从而达到减少国有资产的目的,通过资本市场的资金运作来达到减持国有资产的目的,不但可以让原有的资产增值,杜绝国有资产流失,并让增值的资金用作社会的保障资金,在社会保障方面,我们国家还十分薄弱和落后,这主要还是没有强大的资金做保证。 但目前许多集体企业,由于不具备上市条件,或许永远都无法进行上市,只能在一级市场上进行并购重组,但大部分企业在并购重组中都存在着产权不明或资产流失的问题。在这些并购重组之中,都难免会存在估值“游戏”或者“变相交易”等问题。 在集体所有制企业中的职工,不管如何改制,也不管是由谁来当他们的老板,最基层的职工基本上是没有话语权的。如果改制后遇到一个好的老板,能适当安置大部分职工的生活,哪就是遇到福星了。而有的企业在改制后,大部分职工面临的是下岗或失业,或用十分少的钱来买断工龄,基本上等于没有了生活来源。在现实当中很多的集体企业,在改制后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有这样的结果!国有企业经过不断地深入改革,经历了大起大落的探索阶段,从开始的股权分置改革,限售流通到现在或将来的全流通,在阵痛中,慢慢地走了过来。但对市场经济而言,国有企业资产的比例太大并非是好事。由于国家是权力机构,就其本身拥有的权力而言,在市场的竞争中,对于民营和私人企业来说,永远都是处于一种弱势,所以往往为了生存而采取权力寻租等手段进行市场竞争。所以,我认为国家应创造条件,扶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在不久的将来可以逐步代替国有企业成为国家最主要的经济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的社会里,真正做到大社会,小政府。只有这样,国家才能做到精兵简政。 所以发展民营经济,对现在的集体所有制企业进行改革,明确产权关系,是国家的当务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