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企业家认为企业就是赚钱的机器,事实上,这个观点是片面的。被誉为“经营之神”的日本松下电器公司董事长松下幸之助曾说过,如果要扩大自己的公司,仅想赚钱是不够的,着眼点要放在更高的地方,要与社会共同发展,或对社会有所裨益。只有如此,才会产生梦想与希望的力量。事实上,大量的公司实践也证明,企业发展与为社会公益服务,从长远来看,是完全一致的。
今天,人们对企业的期望,已经不仅仅是解决就业、赚取利润和缴纳税收的功能,人们更希望企业能有效地承担起推动社会进步、关心环境和生态、维护市场秩序、扶助社会弱势群体、参与社区发展、保障员工权益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上的责任和义务。
从西方发达国家来看,近几年出现的“企业公民”概念,越来越受到了人们的关注。“企业公民”这一概念蕴含着社会对企业提出的要求,意味着企业是社会的公民,应承担起对社会各方的责任和义务。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公民至少应包括:
第一,守法经营,做合格的企业公民。民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的法律法规,自觉维护市场经济规律与秩序。
第二,诚信经营,做有道德的企业家。诚信包括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可靠的商品,与相关利益群体建立疗好的关系,严格履行合同等。
第三,善待员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大和谐来自于每个单位的小和谐,企业在劳资关系的处理上,要以建立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有关法律为依据,充分尊重和切实维护员工在劳动合同中的各项权利,最终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
第四,关注环境和社会公益事业等等。
“企业公民”不仅仅是为了行善,而是首先要把本职工作做好,确保企业遵纪守法,不骗人,不做假账,不搞伪劣产品等等。实际上,能否做一个合格的企业公民体现了一个企业的价值取向和长远追求。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经说过这么一句话:“我们的企业家应该明白,有财富没有责任,有资本没有道德,有地位没有良知,都是残缺不全的社会力量。只有财富和社会责任的结合才能把一个赚钱机器变成一个富有影响力的阶层,才能够赢得真正的力量和尊重。”
真心祝愿我们每一位民营企业家,都能成为有财富、有道德、有良知的商人,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