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晚会上,中央电视台曝光了垃圾信息的问题,其中把焦点指向了小区短信,作为一消费者,我同样也是垃圾短信的受害者,我也希望政府、运营商在防止垃圾短信中担负起责任,通过立法以及各种技术手段阻止垃圾短信,减少这些垃圾短信对我们生活带来的困扰。
然而,作为一个通信业的观察者,我觉得我还是非常有义务站出来说明,小区短信作为一种新技术的产物,它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不能对小区短信就定义为是垃圾短信,不是运营商发送小区短信就是在为不法行为提供通道。小区短信业务是通过获得手机用户的位置变动状态信息,实现在特定的区域(如商业街、车站、商场、酒店、旅游景点、会议地点)、特定时间(如开业期间)对特定客户群(如本地、外地移动用户)发送特定短信的短信增值服务。这种技术是伴随着移动通信出现,它具有精准性和指向性,是一种非常有价值的服务,而以后3G的通信服务,很大程度上要体现其位置服务的特点,为特定的用户提供有指向性的服务。
其实社会中,小区短信一直在扮演着重要角色,也起着很好的作用,在奥运会期间,小区短信向每一位出现在奥运运动场的观众传达信息,请大家注意自己的形象,文明观看比赛,给各国运动员加油。在国庆期间,经过天安门广场,我们能够收到天安门管理部门的短信,向大家祝贺节日,同样要求大家文明参观,要求大家遵守轶序。而国外还在研究把小区短信用农村地区的信息化,和农民朋友提供农业知识,农产品市场信息。这对于中国农村信息化非常有借鉴意义。至于向外地漫游到本地的旅客提供旅游和服务信息,对于这些旅客也是非常的信息。我们不能认为这是都是垃圾信息,这些都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我一直把信息分为三种情况,信息、广告、垃圾信息。对于信息,我们是愿意出钱获得的,信息对大家是有价值的。广告,可有可无,有一定的容忍度,某些情况下,广告对用户没有价值,但是有时广告也可能是有用的信息。垃圾信息,是危害、影响大家的正常生活,这用户是愿意花钱阻止的。
对于小区短信这样的一个有价值的通道,如何利用是一个大问题,运营商确实是掌握了这个通道,负有一定的管理责任,但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是对于这些信息要进行立法管理,让运营商有章可循,知道可以发什么,不能发什么(当然对于在315节目中,出现的明显违法的开发票的短信,肯定是不能发的,这必须要加强管理,追究责任)。从而使小区短信能够发挥它应用的作用。其实不仅是小区短信,未来的3G,在移动信息网的体系中,会有大量的业务,和互联网不同的是,在传统的互联网中,它只是一个透明的通道,提供接入的运营商并不具有内容审核和管理的责任。互联网的问题,很少有人责怪运营商,但是现在的移动信息网是基于电信网的,用户很容易将责任归结为运营商,而很多业务的管理,却没有法律、法规,没有章法,运营商想管也非常难。我们需要对此进行前瞻性的研究,尽早出台法律法规,管好这个新的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