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零售业是当前十大暴利行业之一,流通领域对暴利的产生至关重要,但是关于暴利的根源是什么,至今仍未十分明确.
很多观点认为:由于医药商品的特殊性,药品生产企业的非法恶性竞争和生产销售主体利益的一致性导致药价虚高是形成暴利的根本原因.
这种说法似乎很顺利的解释了暴利的来源问题,但在一个以买方市场为主体的经济形态中,单从产品和销售渠道两方面去考虑经济现象的因为所以,似乎有点舍本逐末的味道.
所以我从消费者思考得出以下结论:傀儡消费是暴利之源,也就是说对消费者权利的成功侵犯是医药暴利产生的根本原因.
1.强制购买,消费就是付费
大家都知道,药品的主要销售终端是医院.医生的一张处方单是消费的唯一依据,医生说什么.病人就消费什么.除非经济困难没折,不然倾家荡产也还是小命要紧.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只有掏钱的义务,没有购买的权利.长此以往,消费者对药品的价格敏感度降低,买不起药不是药贵而是自己没钱,这样零售商(医院)就毫不费力地控制了药品的价格,从而控制了利润,形成暴利.
2.毫不知情,盲人变成哑巴
作为消费者,知道商品的基本情况,应是理所当然之事.病人倒医院看病也 是一种消费行为,病人有权知道自己所得何病,有权选择治疗或不治疗,以及采取何种方法治疗.但事实上,病人(消费者)不但不知道所得何病甚或自己吃了半年的药都不知道是什么.
消费者(病人)对商品(药品)的无知,造成了对医药市场的无知,品牌意识淡泊.对价格质量评价无据,直接导致医药市场竞争的不正常性,形成生产企业步履艰难,频频亏损,零售商暴利的奇怪现象.
另外,消费者对商品的无知,使消费者对生产,销售的影响力大打折扣,消费者已经不再是"上帝",而成为一个毫无发言权的哑巴,面对自己的权利变成别人的暴利,更是哑巴吃到了黄连.
3.偷梁换柱,模糊消费主体
毫无疑问,病人是药品的销售主体,他应该有自己的消费主张但作为"终端"的医生完全控制了消费者"病人"的消费主张,并将这些强加给"辅助消费者"(病人的亲朋好友),从而组成了"终端"和"辅助消费者"事实上的消费主体.由于"终端"与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因素和"辅助消费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情感因素共同作用造成了消费者(病人)不必要的利益损失,这些利益的大规模积聚就形成了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