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签字”的利弊
宋 圭 武
有些中学和小学的老师,要求家长对学生作业签字。此举既有积极作用,也有很大消极作用。
家长签字,其积极作用是明显的。一是有利于督促学生较好完成作业,尤其是对一些自觉性较差和学习较差的学生,其效果更明显。二是有利于减轻老师的负担。家长签字,减轻了老师监督的工作量,老师可有更多的精力和时间用在备课和上课上,这样也有利于提高教学质量。
但家长签字,其消极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一是不利于学生自觉意识的培养。自觉意识是自觉活动的产物。一个人生活在人群中,其活动既要靠它律,也要靠自律,也就是自觉。自律和它律相比,自律是更为重要的。自律有助于减少社会运行的制度建设成本。因为一个缺乏自律的社会,制度建设就得考虑各种情况,制度就得制定非常详实和完备。另外,就是制度建设非常完备,制度本身也不可能考虑到所有可能性,在有些情况下,个人行为的约束仍然少不了自律和自觉。所以,自律和自觉意识与它律意识相比,对社会发展而言,培养学生的自觉意识意义更为重大。二是不利于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签字本身隐含着一种不信任意识。对一个人而言,信任本身也是一种荣誉和精神收益。对学生缺乏信任,将导致学生有一种人格的贬低和损失,这样也就不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尊心。而自尊心是健康人格的基础。对社会而言,公民都有自尊心,社会也就有了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和基础。所以,学校和家庭,在对学生的教育行为中,既要注重学生的学习成绩,也要注重学生人格的培养,尤其是自尊心的培养,而不能忽略这一点。三是家长签字并非不可避免。学生在学校学习不同于在单位工作。单位要重管理,而学校要重教育。在单位,出于工作需要,让领导签字是不可避免的,签字也是一种管理功能的体现。而在学校,重要的是教育,学校加强管理的目的也是教育。学生在学校学习,改作业是避免不了的,这是出于教育的需要,但签字就并非是不可避免的。改作业实质也是一种变相的签字,也具有一种管理的功能。再说,让学生做作业,除了要完成以外,做的正确与否也很重要,但家长签字对作业的正确性就不能保证,其结果是导致只有形式而无实质,有了管理,但没有了教育。四是家长签字弱化了学生的家庭意识。家庭不同于学校,学校是非血缘的团体,而家庭是一个血缘团体。家庭的游戏规则不同于学校的游戏规则。让家长签字,实质是让家庭承担了一种社会功能,让家长扮演了社会管理者的角色,这对培养学生的家庭意识不好。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健康的家庭意识也是社会健康的保证和基础。五是不利于建设和谐家庭。目前,我们正着力构建和谐社会,学生与老师的和谐,学生与家长的和谐,都应是其中的重要内容之一。家长签字,有可能激化学生与家长的矛盾,这对建设和谐家庭弊多利小。
从总体效果看,家长签字是弊大于利。对此笔者建议:一是应尽可能取消或少用。二是若要采用,应缩小范围,只可针对一部分自觉性差或学习差的学生,不要全班都采用。三是对自觉性和学习成绩有提高的学生,可适时免去家长签字的要求,这对这些学生也是一种鼓励和教育,有利于发挥家长签字的教育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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