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安排部署四季度经济工作,会议中提到: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降低住房交易税费,支持居民购房。
结合上述文章的观点,我认为,“支持居民购房”的说法是对的,但是,“支持居民购房”,不能一概而论,而应像我2001年研创的《精细管理工程》中提到的“细分市场和客户”那样,细分并区别对待“商品房”和“购房人”。
我敢肯定地说,在我国,很多商品房在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是存在很多违法、违规问题的,因此,在“支持居民购房”前,政府要区分出“有问题商品房”和“无问题商品房”。即:全面审计全部待售商品房的开发建设、销售过程,分清出哪些是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商品房,哪些是没有违法、违规问题的商品房。只有那些没有违法、违规问题的“无问题商品房”,才能纳入到政府“支持居民购房”的商品房的范围中。对于那些有违法、违规问题的“有问题商品房”,要进行清理,依法严惩一些违法、违规的机构和人员,并消除商品房因为在开发、建设、销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问题而存在的质量、价格问题,使这些“有问题商品房”成为“无问题商品房”,这个时候,不用政府去支持居民购房,居民自然会去购房、支持政府。
我还敢肯定地说,在过去,包括现在,很多经济适用房被一些不该享受经济适用房待遇的人买到手了,也就是说,在购房人的群体里,是有很多钻政策空子、浑水摸鱼的人的。现在,政府出台一些补贴、优惠的支持性政策,支持居民购房,但是,现实的问题是,很多居民是买不起高价位的商品房的,一些补贴、优惠的支持性政策,没有支持到很多没经济实力的、但又是真正需要住房住的居民头上,而是支持到一些有房住的商品房投资者、投机者头上的,或者支持到已经拥有好几套住房的官员的头上。
总之,我的观点是:“支持居民购房”的说法是对的,但是,不能一概而论。另外,我还担忧的一点是:“支持居民购房”别演化为“引诱居民购高价房”,那样的话,将额外掠夺那些真正是买房自住的居民的很多血汗钱,同时,让那些不良房地产开发商及利益同盟者得到厚利后溜之大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