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关于价格的一个比喻
一说到价格,很自然就要联想到价值,这个关绕不过去。
依照传统观点,价格与价值的关系就好比是风筝和放风筝的人。放过风筝的人知道,从自己手中放飞出去的风筝不论在天上飞得多高,只要线不断,它是跑不脱的。
依此类推,价格这只风筝虽然也可以上下自由地“翻飞”,但其活动的范围是有限的,总是要受到价值的制约。
有人说经济学理论虽然有用,但在更多的时候,它的“有用”是通过“无用”来表现的,也许这一次轮到了价值学说。
剩余价值理论可以说是东方经济学的精神渊源,其独特的思维方式是:在商品中,由劳动力的有形的具体劳动创造的使用价值和无形的抽象劳动形成的价值构成商品这样一个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统一体。
也可以这样说,如果把使用价值看作人的“肌肉和骨骼”,那价值就好比是人的“神经和灵魂”。
价值规律的基本内容由三个部分组成:一是商品价值量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二是商品以价值量为基础实现等价交换,三是价格围绕价值上下波动是价值规律的表现形式。
作为辩证法大师黑格尔的高足,马翁在古典政治经济学家只看到劳动力的地方继续深入剖析,最终以商品为逻辑出发点,逐步搭建起一个完整严密的逻辑体系,形成了一个浑然一体的经典理论模型。
然而经济学的发展也是“与时俱进”的。站在现在的角度看,泛泛地以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为参数来考量物品的价值似乎显得不好把握。
比如说价格围绕价值中轴线的波动,这在理论上无疑是存在的,但在实践中确无法确知。从根本上讲,劳动时间(分、小时、天)的计量和对价值的现实计量(分、角、元)是难以找到对应关系的。
不仅如此,要说明商品的劳动价值,还必须确定劳动的类型,这是确定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前提。
衡量商品价值的“一般人类劳动”是简单平均劳动,严格地讲,这种没有任何专长的机体劳动只是人作为高级动物所具有的本能反应。除了体力付出之外,脑力的耗费或者说思想的付出自然也应该是一种劳动。不过这种由脑力劳动成分占主导地位的复杂劳动显然不能和简单劳动同日而语。
泛泛而言,少量的复杂劳动等于多量的简单劳动,它们之间是某种倍数或乘数的关系,这个道理好懂,但如何换算则远不是个简单问题。
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所谓的“社会过程”就是指交换过程,个别价值只有通过交换才能表现为社会价值。
交换过程是什么样的呢?难道真的是以劳动时间来衡量的吗?现实显然不完全是这样,这其中还有供求的影响,心理因素的作用,以及其他种种莫名其妙的因素的作用。
马克思提醒道,要使商品互相交换的价格接近于符合它们的价值,必须做到三点,一是不同商品的交换是一种经常现象;二是从连续的交换行为中得出的产销大体相当的经验的存在;三是完全的竞争市场。他还同时指出,产品发展成为商品,是由不同共同体之间的交换引起的。
由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并不存在,产销大体相当的经验并不精确,商品经济或商品交换的具体内容是不断变换的,不同的交换过程之间的相互影响以及最终的结果也是偶然的,结果是:所有这些要素形成的“合力”使得商品的价值几乎已经不可能准确“显现”。
不管怎么说,价格与价值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相背离已是不争的事实。至于显现出来的到底是什么?很难说得清楚。
也许可以这么说,价值反而是由价格来表现的,或者价值是由货币这一过渡的、稍纵即逝的形式来表现。
换言之,决定风筝飞翔轨迹的主动权是它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