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为鸡头,不为凤尾”。身边许多朋友都离开了服役的公司自己创业,身边还有很多朋友磨刀霍霍准备创业。而跳槽现象更是司空见惯,在这个社会成为了一种时尚。诸多老板对此深表苦恼,很多老板甚至用“狼子野心”来形容他的部下。
在讲课之余,在项目间隙,听到老板这样的抱怨,我总是微微一笑:忠诚是相互的,凭什么要员工对企业忠诚?!如果企业对员工不能真诚相向,那么员工自然也只是把忠诚挂在嘴边。
实际上,对公司的误读在中国由来已久。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公司的定义是“一种工商业组织,经营产品的生产、商品的流转或某些事业单位等”。依此定义,刘备组织几个兄弟编制草鞋也可以视为公司了,可见这个定义的荒谬。而从法律上来看,公司更多的强调依法设立、以盈利为目标等等。我觉得对公司一个最重要的误读在于:公司一定是公的,它应该是一个为公的组织,所谓“天下为公”、“公司为公”。
中国公司创新的能力也不弱,中国公司艰苦奋斗的本领似乎更强,中国公司也善于和政府等逢场作戏,……但是中国公司有个问题,那就是公司非公。在一个这样的组织中,企业老板就是“党中央”。至于普通工人,甚至在一些企业中的高管,也不过是一枚棋子,无人能够担保他们明天还在这个公司露面。
在中国企业家课堂上经常会有一个故事,讲的是麦肯锡的一位创始人曾经因为他的一个高管留着胡子而将其解雇,其理由是我们的客户不会留着大胡子。而这个故事往往成为企业核心价值观必须得以坚决执行的诠释,哪怕为此作出的牺牲。当然,我们知道,所谓的因为蓄胡去职的价值观,不过是老板一人的意志而已。哪怕偏直的执行也好,关键是要符合老板的胃口。
所以,面对一个处处强调自己权威而不是树立自己领袖魅力的领导,我们会感到郁闷,我们会非常不爽,我们会选择离开。因为在我们心中,公司的名字应该姓公。可是,我们总是失望,因为中国的公司和我们梦中情人的样子相去甚远。
在美国,在欧洲,企业绝对不是一个人的后花园。企业是社会的,个人不过是社会组织中的一个组织者而已。盖茨先生准备把微软留给别人,他更希望五十岁后自己去做喜欢的慈善事业,而这个传统从名声一贯不好的洛克斐勒就已经开始,现在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在享受这个老先生带给大家的福泽。这样的事情,在中国很少,因为中国的企业都标着自己的名字,甚至很多企业家为了自己利益拔一毛利天下不为。这样的景况,导致老板和员工永远无法像兄弟那样坐下来平等对待。要么做老板,要么做工人,在中国的公司中你只能二者居其中。你不能既是老板也是员工。
我曾经听一个小老板向我抱怨做老板的辛苦,他说他甚至为此会时常睡不着。我就笑了,我说那你让你的助理做老板好了。他不说话了。
当然,要求公司为公或许难了一点,毕竟像毛老人家说过的:“江山是谁打下来的呀!所以听他们的话是有不少道理的。”所以我经常这样和朋友讲,中国企业忠诚度问题的主要关节在老板,老板如果有公司为公的理念,那么这样的公司必然有忠诚的将士。蒙牛堪称一例。
不过像蒙牛这样的企业毕竟太少了。我曾经到过一个建筑企业讲课,老板开着奔驰,但是他的员工甚至一年中难得吃几次肉。我给他讲“皆为赤子”的道理,他似乎感动了,买了两头猪给工地上的工人,可是我后来打听到猪肉根本就没有进入那些一线员工的嘴里。这样的故事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