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关专家在企业家培训班授课时总结了我国目前一些机构、企业和主管部门在推动和发展创意产业实践中存在的18个误区。
第一,把创意产业等同于文化或者创意,忽视创意产业中的产业化和规模化的要求。许多产业园只有创意没有产业。 第二,把历史文化和文化底蕴等同于创意产业,忽视产业是现代文化娱乐和当代艺术设计的产业。第三,拿历史文化遗迹和国宝开刀。成为“吃史”派“吃古”派,或者忽视历史文化保护的必要性。
第四,大搞精英文化和阳春白雪文化,忽视大众文化和大众娱乐,忽视青少年消费者作为主流消费者的地位。 第五,忽视文化旅游要盘活夜间消费的特点,仍然沿袭“白天看庙、晚上睡觉”的做法。 第六,忽视内容为王的特点,不在内容创意上下功夫,而是粗制滥造或者模仿抄袭。 第七,做事不细致不深入,浪费了许多机会和资源。一些可以做大的国际展览、论坛和活动,都没有做到位。对于品牌化项目没有长期培育意识等。 第八,忽视“王者通吃”的特点。比如忽视网络游戏产业前十位的企业占据市场份额90%以上的事实,一味蜂拥进入网络游戏领域。 第九,产业集聚园成为形式上的缺乏产业集聚的产业园。其实际上是某企业的总部或者办公楼,而不是产业集聚园。 第十,某些个人变得富足,但是创意产业不发展。如某些基地或者园区的主要特点是文化艺术的集聚,主要扶持艺术家,而不是企业;许多艺术家的交易是私下交易。
第十一,忽视产业是十几个门类之间纵向和横向的产业链,缺乏产业链发展规划。许多项目仅仅是同一种产品的集散地,如影视或者动漫节目制作,缺乏产业链形态的经营。
第十二,不相干的内容为主。许多集聚园区经营的内容与创意产业不相干,如一般的品牌企业总部;一般的硬件IT企业以及一般的仿古建筑商场等等。有些园区缺乏规划,只要愿意进来的企业,不管经营什么内容或是否具有经营素质都引进来,结果,缺乏对大文化企业的吸引力,最终变成一个“一般”的商业中心。 第十三,市场需求不足,园区规划盲目。许多园区规划有创意的产品,但是缺乏市场导向意识,变成艺术创意的展示场而不是文化产业集聚园。第十四,缺乏品牌拉动效应。一些园区规模小、集聚化程度低和缺乏品牌效应,变得名存实亡。
第十五,园区定位不对路。有些园区缺乏对产业的发展特性的认识,缺乏产业规模的集聚版权交易基地等。在中国,版权交易的比重较少,难以支撑园区的规模和效益。由此,投资回报严重不对称。许多园区缺乏产出比的规划和投资预算,硬件投入大,结果长期是亏损。
第十六,缺乏形象定位。许多城市缺乏准确合理的形象定位。例如,许多城市号称“休闲之都”,那么,有多少消费者愿意花几千元到你那去休闲一下?“浪漫之都”的说法同样没有多大吸引消费者的号召力。 第十七,缺乏“大市场”意识,忽视本地消费能力的制约,也忽视全国乃至国际市场的重要性。 第十八,忽视创意产业人才的重要性和培养人才的艰巨性,也没有积极地投资和培育具推动产业发展的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