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做到今天这个程度似乎到了更年期。论规模,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要转变方向已经不像以前那样船小好掉头了,想创品牌却又不是容易。最麻烦的是许多关键岗位上都是老板的亲戚、朋友,这些人随着公司的发展已经成了遗老遗少,坐着吃老本,不思进取,有点常常成事不足、败事有余。

“是该挥泪斩掉几个马谡的时候了……”作为人事部主管,我不得不常常偷偷给老板“奏本”。“让我考虑、考虑……”老板听完常常皱着眉头,却拿不定主意。这完全不像他在生意场上的做派。终于有一天,他向我倒出了苦衷“我在创业时期是有原罪的……”我吓了一跳,以为他像传说中许多民营企业一样,曾经有过经济领域的犯罪。“你想到哪里去了,我当时只是一个小工人起家,没有一个当官的亲戚朋友,想行贿也找不到北啊。”老板看出了我的疑惑,笑道。“我指的原罪是指当初下海,我其实是绑架了自己最亲的亲人和最好的朋友。像我这种草根阶层中的草根,当然拿不到银行贷款。我的原始资本绝大多数是找亲戚朋友借的,其中免不了连哄带骗。钱到了我手里,这些亲戚朋友也就间接地被我拉上了贼船。万一我的生意破产,他们的钱也就血本无归了。”原来老板说的原罪是指他在道义上欠着帮助过他的亲友的人情债。以前总觉得民营老板喜欢用沾亲带故的人做事是小农意识,现在才体会到并不是他们思想落后,是国情让他们不得不和亲友绑在了一起。借债的附带背上终身人情债,这么高的利息显然是下海者本不想背的;当债主,整天担心血本无归的威胁,也常常会觉得与其这样,还不如自己去“绑架”别人创业,这样赢了可以当老总,输了顶多出去躲躲,死猪不怕开水烫。如果我们的创业资金大多数情况可以从银行贷款获得,清清白白,没有一点后遗症,也许下一代草根创业者能免做“绑架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