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2—3年[中国经理人]杂志对中国一些行业存在的无法解释的和无法宣传的行业规则进行了系统的分析,从此潜规则一词开始盛行,被全国上下所接受。
非常钦佩文章作者对我们身边无时不在潜规则进行大胆的剖析。 显然潜规则相对显规则而言的,显规则基本是有公开法律条文所规定的规则,而潜规则大多是没有法律条文。甚至没有文字说明的。 但却是实实在在和每时每刻存在于我们的社会和市场之中,而且非常有效。
如我们商业交易中的回扣和行贿,如果我们要得到一笔贷款,要推销给一家企业产品,要承接一项工程等等,往往行贿和回扣比其他任何公开竞争的手段[包括产品质量和价格品牌]更加有效。对于商人和企业来说这似乎是最有效的商业手段。用金钱和美女进行行贿是今天商场最重要的潜规则。 也是中国豪华娱乐和服务业兴旺发达的依靠。 所以至今虽然我们不断出台新的法律和政策,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银行的贪污和受贿案件,商场和医院的采购回扣,工程的私下招标,上市公司的内部交易等等无法根本性的改变。
我们的潜规则已经无孔不入,存在于社会和市场的各个角落,如企业经理无论大小都要配女秘书;老板无论大小都喜欢包二奶;中国各个城市存在无数无法挂牌的提供色情服务的娱乐场所。
虽然许多的潜规则都是法律明文禁止,但是它们却是市场和社会中客观存在的,而且非常有效的。 那么这些潜规则是不是替代了我们的法律?
我们可以看到每年各地政府都采取一些列措施对这些违反法律的潜规则行为进行打击。但是这些潜规则的行为仍然继续存在,而且不段地发展。有人认为这是市场的自然行为,是市场发展的需要。
我们非常疑惑潜规则是否替代了法律?我们是按照那些潜规则办事?还是遵守法律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