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重要吗?那为什么传统农业社会我们不怎么重视法制?为什么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也不怎么重视法治呢?要知道,历史上,我们强调的是伦理治国。但历史上,我们曾雄视天下数百年。
法治不是在任何条件下都是经济的治理方式,法制的重要性是条件依存的。
在传统农业社会,人口流动性不大,交易多是在熟人之间进行,声誉机制发挥作用的条件基本可以得到满足。在这样的社会,伦理治国便是更为经济的治理方式。伦理治国不同于依法治国,依靠的是声誉机制对于当事人的约束,既不会有长时期的诉讼,也不用支付昂贵的律师费用。在这样的社会,法治没有那么重要,人们不怎么重视法治那是自然的事情了。
但商业社会、工业社会不一样。在商业和工业社会,人口流动性增大,交易多是在生人之间进行,仅靠声誉机制很难确保交易的正常进行,于是必得借助法律和法院来协助执行合约和完成交易。生人的社会,也只是在生人的社会,才凸现了法治的重要性。所以,作为历史上贸易集中地的古罗马就留下了法治的传统;而在今天的工业社会,我们也无不强调法治的重要性。
可是,法治不是呼之即来,我们想要法治就可以法治的。法治是有条件的。条件之一,是私有产权。只有在产权私有的社会里,法治才可能真正推行开来。
让我从权利界定是生存的需要讲起吧。
权利未经界定,在竞争下资源价值就会消散殆尽。这是著名的租值消散定理,是“公地悲剧”的含义了。如果何人都可以随便使用,那么草地就会变得一毛不生。如果一个社会的所有资源都是如此,那么结果就决不只是一穷二白,社会成员根本就没有生存的可能。
所以,权利是需要界定的。可以将权利附着在物上面,通过物的所有权来界定权利。资源是我的,那么只有我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别人可不可以使用并获得相应的收益呢?可以,但要有我的同意,或者要给我支付足够的价格。资源也可以公有,但那样就必须要有论资排辈、等级制度等安排来界定权利了。
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实行计划配置资源可不是偶然的,大搞论资排辈也不是偶然的。这些都是公有产权约束下所内生出的避免租值消散的必要的措施,是与公有产权相匹配的必要的制度安排。古代的时候,家庭财产是不做划分的,于是就要对家庭成员的地位做出界定:父亲和长子的地位很高,其他人的地位就要低一些。吃饭的时候,谁先动筷子都是有规定的。为什么?是要减低租值消散了。家里三妻四妾,妻子人老珠黄,但地位高;小妾年轻美貌,但地位低。为什么?也是要减低租值消散了。又要坚持公有产权,又没有论资排辈这样的制度安排,那么事情不会变得更好而只会变得更糟。我们不能简单地、一般地反对论资排辈,我们不能简单地、一般地反对等级制度。
法治是要要求“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以产权界定权利,法治于是可以推行;以人权界定权利,法治就很难推行。经济国有,法制是很难推行的。所以我们观察到了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据说,毛泽东主席曾经讲:宪法是我主持制定的,但是我们主要不靠它解决问题,我们靠开会做决议解决问题。不要说毛泽东和他那一代领导人不重视法治,这可是公有产权约束下必然的选择。
古代不是讲究“刑不上大夫”吗?“刑不上大夫”,不是不应该上大夫,而是人权不平等的社会里,刑是不可能真正上得了大夫的。事实上,在传统社会,人权就是不平等的。“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能不亡”就是写照。人权不平等的社会,是不可能真正推行法治的。
当然了,私有产权只是法治的必要条件。传统农业社会,产权私有,但人们不讲法治,而是讲伦理治国。我们要表达的,是公有产权下一定不能很好地推行法治。
今天我们提出老工业基地的问题。老工业基地的问题是什么?个人的看法,老工业基地重要一点是其法治环境不好。但为什么法治环境不好呢?恰恰是因为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高的缘故。国有经济比重高,等级制就会盛行。今天我们能够在国企观察到论处级、局级什么的,但在私企你就观察不到这一点。等级制度盛行,法治就很难推行。老工业基地国有经济比重高,其法治环境是不会好的。法治环境不好,反过来私产又没有保障,经济的交易费用就会很高。经济的交易费用高,经济绩效是不会好的。老工业基地面临很多问题和困难是不难理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