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辩证法的角度上去看问题,既然有“客观存在”,也就应该有“主观存在”,否则,“客观存在”也就变成了孤家寡人了。这恐怕是每一位学过辩证法的人,都应该晓得和明白的一个简单道理。但是,就有那么一位,自鸣得意,并认为深暗康德哲学的B君,说笔者提出的“主观存在”范畴不符合他的“2+2哲学原理”,他说什么:“主观存在?超级哲学术语创造啊。没想到中国还有这么大的哲学家。”——读者不妨分析一下,却忘记,他已没脸谈哲学!
存在 不存在 客观存在
请问那个B君,既然有“客观存在”为什么就没有“主观存在”?如果没有“主观存在”的话,他的哪个“主观判断”又是怎样产生的呢?尽管他那个“主观判断”具有明显的“主观主义”和“唯心主义”嫌疑,但它毕竟是也是“客观存在”的呀?现在,我们先不讨论在人类的意识尚未产生之前,就已经有了一个与人类的意识原本就没有必然联系的“非客观存在”或者说“天然存在”的问题。怎么,还有“天然存在”?当然,因为与意识无必然联系。
那么,什么有是“非客观存在”?狭隘点说,它就是“主观存在”。为什么是“狭隘点说”?因为“非客观存在”不仅包括“主观存在”,还包括“天然存在”和更广泛意义上的“先天存在”。何谓“先天存在”?可以把它理解为“先于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这个天地就已存在”了。用老子的话说——“有物混澄,先天地生”。意思是说,“有一种混沌不清的气状物质,它们在我们今天所能看到的天地产生之前已经存在”。——最早的宇宙大爆炸理论。
严格地说,B君压根就不知道究竟什么是“存在”。笔者以为,“存在”有三种,第一种是“实物性”存在,泛指看得见,摸得着、听得到、感觉有的各种物质形式;第二种存在讲的是指“非实物性”存在,必须通过一定的仪器才能检测得出来,比如各种力、电磁波和人类的意识、思维、信息、各种关系、感应等物质形式;第三种,物质运动原理即人类知识。
如此,那个所谓B君,你能告诉我,你能给我分清楚以上这多种存在形式,哪种是“客观存在”而哪种又是“主观存在”吗?还是它们都属于“客观存在”?诚然,他确实搞不清楚,区别不出来。既然如此,他不时地跑出来,像幽灵似的动辄拽出两句,又想达到什么目的呢?无疑,他是用惯用的伎俩——以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当然,他还想把人整傻的企图。
不然,如果不想把别人都给整傻了,又怎么能显示出他的“聪明”来?比如,他说“没有使用的东西都是储蓄”,就是想把穷人再变成乞丐的怪论,因为对于B君来说,它们都属于“客观存在”。但是,他就是不知道,这种所谓“客观存在”是一种主观的存在形式,会给拥有它们的人造成“客观损失”的。大家知道,不同的东西、货币是会被分化、贬值的呀!
存在 非存在 主观存在
有句古语说得好,“世间本无事,庸人自扰之”,B君就属于这种人。比如,人人都知道储蓄能够获得一定的利息,他偏说放到家里的东西、货币都是储蓄!难道,他不知道,货币仅仅是一种价值符号?如果不用,便是“虚无”?诚然,笔者承认它们都是客观存在,但如果不加以利用,并使其随意贬值的话,那种所谓的“客观存在”就就自然变成“主观亏损”?
难道“主观亏损”就不是一种“主观存在”了吗?如此,笔者又想说明什么?笔者想说明的是,当具备了一定的条件以后,“客观存在”与“主观存在”是可以发生转化的。这是多么简单的道理?为什么说这个道理“简单”?因为某一事物、物质的不变,绝不等同于市场、环境事物、物质的不变。换言之也就是说,如果把钱放到家里,放一段时间它就会贬值。
可以肯定,B君才是典型的“机械存在主义者”,或者说他只知道他自己的存在而不知道别人的存在和客观市场、客观环境变化的存在!而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完全有理由把B君的“存在”理解为“主观存在”。诚然,有上述弊病的不仅仅只有B君,B君以外的C君、D君也会犯把“主观存在”当作“客观存在”的错误,否则N君们也就不会从市场上败下阵来。
那么,什么又是“主观存在”?当然是他们的主观认为它们是“客观存在”,而实际上它们已经不存在或部分已经不存在了。比如放到家里的钱,虽然数量没有少,但实际价值已经少了许多。笔者为什么说B君是彻头彻尾的唯心主义者?道理就在这里,因为他始终是以自己的“主观判断”去衡量“客观存在”,而就是不晓得,时间、空间也是一个可变的存在。
牛顿的失误,在于眼里只有实物而没有时空的客观存在——把自己封闭在一个绝对、静止的时空中;B君的失误,就在于他眼里只有东西、货币的“主观存在”——把自己封闭在过去、现在、狭隘、绝对的东西里、货币里。写到这里,B君可能正在偷偷地乐!为啥?因为他终于可以,与伟大的物理学家牛顿相提并论,可他却忘记牛顿是承认“物理熵”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