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我国的教育体系中,民办教育是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发挥着重要的,甚至有时是不可替代的作用。这是因为一方面存在着这方面的需求,在人们无法通过国办的常规的教育途径接受教育的时候,必然会考虑民办教育;另一个方面民办教育具有常规的国办教育机构所不具备的一些灵活性和更为市场化的机制。我国在教育政策方面是积极鼓励和支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然而,日前笔者看到一种现象,不由得引发了思考。
×省×市×区教育局下属的教育学院打着教育局的旗号,声称自己是国办的、所谓“正规”的办学机构,与民办办学机构同时进行宣传和招募生源。并以教育局的管理者身份要求民办教育机构在宣传时不得影响其宣传,否则便以其管理权相威胁。市场机制条件下办教育需要以各种宣传手段招募生源,这件事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在做宣传时该“教育学院”的做法似乎有些不妥。笔者尝试提出了两个问题可供读者思考。第一,教育局是一级政府机构。如今我们正经历着由经济建设型政府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型的历史时期。必须明确的是,政府能否与民争利?政府的职能是服务老百姓,服务整个社会。具体到教育局应该是服务于当地的教育事业的建设和发展,并承担着贯彻和落实中央以及上级部门关于支持鼓励民办教育发展的各项政策的任务;同时还肩负着维护民办教育良性竞争的市场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环境的使命。该“教育学院”的做法似乎与政府机构的职能,甚至与当前的政策导向相悖逆。第二,教育局作为管理单位是否具有办学的合法地位?区教育局所属的“教育学院”是否有权利打着教育局的旗号进行宣传?即便是有,那也应该是与民办教育机构具有相同的地位进行市场竞争。因为民办教育机构也是向教育局申请办学执照,并经教育局批准进行办学的。如此,教育学院就不应该以管理者的身份出现在这个竞争的市场之中,否则这种“又踢足球,又当裁判的游戏”对于民办教育机构未免太不公平。也就是说,如果教育学院以一个合法办学人的身份出现在市场条件下的竞争中,自然不能够使用政府管理者的这一层身份,如果使用政府管理者的这一层身份,则不能参与到与合法办学人的竞争中来。
这个现象不得不让人深思,由此对笔者也有几点启示供读者参考。首先,政府的职能必须要明确,政府行为的边界要理清,也就是说必须要搞清楚什么事情是政府必须做的,而什么事情是政府不能做的。其次,政府转型的过程必将是一个艰难的过程,必将存在着很大的阻力,这种阻力本质上讲来自于利益驱使。窥一斑可见全貌,在全方位的政府职能改革的过程中也必将存在着类似的事情,这应该引起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第三,民众的思维和意识形态也逐渐在变化,由原来的迷信所谓“只有国办的才是正规的”的态度逐渐转变为更务实地选择那些有实力,信誉好,效果好的机构满足自己的需求。然而,在这种变化完全实现之前,所谓“国办”机构的一些不妥的宣传势必使得市场的竞争有失公平。
尽管存在问题,但是我们心中仍充满着期待。我们期待着中国教育体系的完善,期待着政府职能的归位,期待着中国迎来教育事业和经济社会更加和谐和繁荣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