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把“三农问题”作为新时期党的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国务院又重点提出要大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加速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为此,为此,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发改委于2006年在全国启动了“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这项健身工程以行政村为主要实施对象,以经济实用的小型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设为重点,辅之以农村体育组织和体育活动点的建设,加快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开展农民健身”。所谓农村体育,是指在县及县以下广大农村开展的,以农民为主要参加对象,以增强体质,丰富社会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等为主要目的的群众性体育活动。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超过全国总人口的70%以上,发展农村体育是我国整个体育工作的战略重点。农村体育作为群众体育的重要部分,其对于提高农民群众身体素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所起的作用已经为越来越多的有识之士充分认识到。“农民奔小康,身体要健康”,这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和农民的共同心声。
一、天津市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现状
天津市的群众体育一直具有良好的传统和较好的基础,作为群众体育重要组成部分的农村体育工作,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和进步。为促进天津市农村体育的发展,根据《体育法》、《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及中央、国务院发展农村体育工作的政策规定,结合天津市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天津市一直把推动农村体育工作纳入发展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积极推进工作的全面发展。天津市从20世纪的80年代在全国率先开展农村体育,正式将农村体育列入天津市体育事业的发展内容。经过多年的努力,天津市的农村体育事业有了突破性的发展。
1、农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不断增强。随着天津市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广大农民逐渐过上了富裕日子,闲暇时间增多,广大农民参与体育健身活动的需求更加强烈,“生活奔小康,身体要健康”的观念已经被人们所认识。根据我们对武清、静海、东丽、北辰、宝坻、宁河等地农村居民进行的调查,82%的被调查者认为体育锻炼能够“强身健体预防疾病”,81%的被调查者认为体育锻炼能够“陶冶情操提高生活质量”,还有相当多的被调查者认为体育锻炼能够“增进交流合作和谐社会发展”。可见,天津市农村广大农民对体育活动的认识较以前有了很大提高,参加体育锻炼和体育活动的积极性进一步增强。
2、村级体育设施建设不断完善。从2004年开始启动的天津市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是由天津市体育局和天津市农委制定的,已被天津市委、市政府纳入发展天津农村的总体规划之中,被天津市政府列入2006年、2007年改善城乡人民生活20件重点工作之一。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的涵义是指:在农村的行政村中建有一处体育活动场地;培养一名以上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组建一支以上的健身队伍;每年举办一次以上的村民体育活动;广大村民都能喜爱一项健身运动。
近年来,天津市本着“政府支持、村民选定、因地制宜”的原则,加大了农村体育设施建设投入。天津市财政每年投资农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体育彩票全民健身工程专项资金的70%投入到“五个一工程”体育设施建设中。2006年,天津市结合农村建设文明生态村,实施体育下乡工程。61个示范型文明生态村和217个标准型文明生态村修建了篮球场,配备了各种健身器械。2007年,天津市又投入近千万元,为全市300多个乡镇(村)和60多个社区新建了全民健身工程。几年来,天津市村民体育设施建设总投入已达7000余万元。在1278个行政村已经完成了“五个一工程”建设,占全市农村行政村总数的1/3。有近60%的村设施达到基本功能标准,30%的村设施超过基本标准,还有10%经济较发达的村建起了乒乓球室、健身房、足球场等规模较大、现代时尚的体育设施。为确保健身器材设施长期完好,天津市把每年3月份确定为“全民健身工程检修月”,集中组织全民健身工程的检查和维修。近期开通的“天津市全民健身工程网络管理系统”,则利用互联网保障了体育设施的建设质量和使用效益。自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以来,天津市把村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作为发展农村体育事业的着力点,不断加大投入,使健身工程设施的覆盖率逐年提高,基本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健身需求。
3、农村体育组织体系初步形成。天津市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实施数年来,已经形成了市区县体育和农业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几年间,成立了天津市农民体育协会和12个区县农民体协,有70%的乡镇建立了农民体协,强化了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共培养了农村社会体育指导员5000多名。天津市政府根据农民群众健身的实际,积极扶持各村组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健身队伍和组织。同时,为进一步发挥城区社会体育指导员的作用,天津市政府组织市内六区优秀市民健身站骨干深入到农村,充分发挥社区市民健身站、体育指导员推广指导健身活动的优势作用,开展“城区指导员下乡的体育援助活动”,建立“定点指导”、“站村结伴”、“一帮一,一对一”的城区和农村的全民健身互动制度,从而有利的推动了农村群众健身队伍的发展。区县、乡镇均设专门部门和专人负责农村体育各项管理工作。已形成了由市、区县、乡镇、村的农民体育协会构成的较完善的农民体育社会组织体系。今后,行政村将由指定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负责。成立村级体育协会,负责农民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其他相关工作。
天津市已在2008年9月组织启动了农村乡镇文体活动中心建设,天津市将投入大批体育彩票公益金,为每个文体中心配建室内乒乓球厅、健身厅、体质监测室、棋牌室和室外篮球场、健身路径等全民健身设施,以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元化的健身需求。此项工作将使乡镇体育文化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极大推动农村体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4、农村体育活动日益丰富多彩。每四年举办一届天津市农民运动会,已成为了天津市大型的群众体育传统赛事。近年来,此项赛事举办水平、举办规模和运动成绩逐年提高。到目前为止,天津市已经连续成功举办了六届全市农民运动会。其中2007年5月19日在武清区杨村一中体育场开幕的天津市第六届农民运动会,比赛设12个大项、76个小项,除田径、足球、篮球、乒乓球、台球等竞技项目外,还设置了武术、中国式摔跤、中国象棋、拔河、健身秧歌等符合农村特点、满足农民需求的民族传统体育项目。
目前天津市各区县和乡镇已经形成农民篮球、乒乓球、中国象棋、五子棋等多项比赛形成制度,定期举办,丰富了农村健身队伍的健身形式和内容。村级群众体育活动和比赛次数逐年增加,规模不断扩大。研究出适合农民特点的一系列科学文明的健身方法,并在广大农民群众中普及推广。2008年,天津市以“奥运进乡村”为主题,举办丰富多彩的农民体育健身活动,广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月和“千村万队”农民篮球赛等影响力高、代表性强的体育健身活动,活跃广大农民的体育生活。目前,天津市除了四年一届的市农民运动会之外,每年还利用传统节假日和农闲季节举办“农村正月文体活动月”、“健身大拜年”、“群众体育节”、“全民健身周”、“千村万队篮球赛”等农民体育赛事,并已形成传统。各区县、各乡镇举办的广播操、健美操、武术、健身秧歌以及足球、乒乓球、棋牌等单项体育竞赛丰富多彩,其中有些体育竞赛也已经形成制度,大大促进了广大村民健身活动的推广和普及。
5、农村体育事业取得的成绩显著。农村体育环境得到明显改善,营造了广大农民崇尚体育健身的良好氛围,参加体育锻炼活动的人口不断增加,体育活动已成为农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有24个乡镇被国家命名评为“全国亿万农民体育活动先进乡镇”,许多经验被国家体育总局向全国推广。在2008年10月29年的全国第六届农民运动会上,天津市代表团共190人,参加了全部15个大项的角逐,通过不懈努力,获得了健身秧歌、风筝、田径、武术、中国式摔跤、游泳、男子篮球等项目的17枚金牌、13枚银牌和9枚铜牌,取得了前所未有的优异成绩,实现了新的历史性突破,为天津市和400万农民赢得了荣誉。
二、天津市农村体育事业发展存在的不足
天津市农村体育工作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关心下,在各级体育部门的努力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天津市农村体育工作有许多问题需要改进,还有许多困难需要克服,主要有:
1、农村体育法制建设相对滞后,农村体育宣传力度还不够。为促进全民健身,保障公民参加健身活动的权益,增强全民体质,构建和谐社会,2006年5月24日第14届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8次会议通过了《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2006年8月1日起施行。《天津市全民健身条例》的实施标志着天津市全民健身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但是,天津市还缺乏一部符合农村体育可持续发展的地方性法规,以规范和指导全市农村体育的开展。
虽然对农村体育的宣传力度有所加强,但重竞技、轻群体的现象在各级体育部门依然存在,不利于全社会健身意识的增强,更加制约了农村体育的发展。特别是,有一些村庄利用广播宣传知识,但主要是农业方面的,体育方面涉及很少,甚至没有。造成这样的结果一方面是文化水平较落后,只注重经济的发展,而忽视了体育运动本身对人的发展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是县、乡、镇政府不重视,不宣传等。
2、对农村体育的认识不够全面,农村体育经费投入不足。目前天津市还有相当一部分农村人口的体育意识薄弱,认为体力劳动和上班本身就是一种体育活动,对体育的概念及功能意义不懂。因此,对农村体育在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和谐社会建设中、在整个体育事业发展中作用的认识还有待提高。同时,各级政府投入农村体育的经费与城市体育相比仍然不足,这与当前农村的健身氛围不相符,制约了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天津市一些区、县级财政每年没有固定的农村体育定向投入,不能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体育设施建设、人均体育消费和体育人口较低,与天津市现代城市建设的发展速度还不相称,
3、农村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各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天津市3830多个行政村,目前还只有1200多个行政村建设了体育场地设施,离国家每个村有一个篮球场、两张乒乓球桌的要求还有相当距离,而健身路径也只覆盖了三分之一的行政村。另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社区建设中,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建设还缺少统一规划,有的地方体育场地建设用地资源不足,而有的地方有土地资源却审批难度很大,影响了当地农村社区体育活动的深入开展。许多农村的健身设施建设采取“因地”地而建,体育设施建设没有上规模、上档次,另外在相当一部分农村存在重使用、轻管理的现象,人为造成的损坏比较严重,影响了体育设施的功能的发挥。
4、农村社区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群仍然不普遍,全民健身的框架还没有真正确立。在2000年和2005年二年的全国国民体质监测工作中,天津市的农村样本采集工作就遇到较大的难度,许多县区体育部门向农民发放补贴,来进行体质检测,以完成国家下达的监测任务。另外,年龄上“两头热、中间冷”的现象比较突出,体育活动有效的组织和管理还不够,体育锻炼缺乏科学的指导和帮助,体育指导员队伍和农村健身服务体系网络尚未建立健全,许多农村社区的体育活动的开展完全处在一个自发的形式,迫切需要体育健身和健康知识的培训和指导。在天津市农村,虽然大家喜欢运动,但由于农村体育三级组织功能发挥不是很好,体育组织和协会的作用没有真正发挥,造成了各自为战的现象。
5、农村体育活动缺乏特色。特色是竞争力,是生命力,特色可以出优势,可以出效率。天津市农村社会结构分层多,目前不论从宣传上,还是项目组织推广上都缺乏特色,对于不同类型的农村,不同结构层次的村民,必须采用不同的宣传方式,组织方法和竞赛项目,培育出一批有特色的镇(乡)和村。打造、推广更多富有浓郁本土文化气息,集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于一体,植根于百姓,易于开展推广的特色体育项目。
三、促进天津市农村体育事业进一步发展的有效措施
1、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村体育工作的认识,加强领导。发展群众体育事业是各级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责。对此,《宪法》和《体育法》都作了明确规定。在当前的条件下,强化政府职能于发展农村体育具有特殊的意义。天津市各级政府要要加强《体育法》和《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的宣传和贯彻力度,争取各级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争取各级领导和部门对农村体育工作的重视。要进一步提高对发展农村体育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自觉把开展农村体育,增强国民体质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中央“三农”方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县体育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实施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的组织领导,并将其摆上重要日程。为搞好体育工作,各级政府在制定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要把发展农村体育事业列入,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比较长远的规划,经常督促检查,保证贯彻落实。要经常研究农村体育工作,成立农村体育工作领导小组、农民体育协会以及老年人体协等,由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与领导建立体育站或体育办等机构,配备体育专干,关心、支持、督促他们的工作。
2、加大宣传力度,转变农民健身观念,并加强对乡镇体育的特殊性研究。要做到全民健身活动在农村深入人心,必须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全民健身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村宣传栏等载体,宣传体育科普知识,传播体育文化信息,在广大农村营造全民健身的氛围,提高农民健身意识和参与意识,激发农民的体育活动的兴趣与动机,指导农民参加全民健身活动,让农民享受体育健身的益处和快乐。
乡镇是国家最基层的行政区划单位,其政府所在地是当地政治、经济和文化的中心,是农村体育的重点,乡镇担负着本地青少年、老年、妇女、机关、社区人员的体育工作,是群众性体育服务的综合体。研究其特点,并给予积极地支持和指导,对发展群众性体育事业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3、城乡统筹、科学发展农村体育。农村社会事业备受重视,为农村体育带来发展机遇,
“统筹城乡”这句话有千钧之重。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限制,农村社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不相协调,乡村建设与城镇建设未能同步,差距越拉越大。因此,我们要认真研究制定城乡统筹兼顾的体育发展政策和规划,合理调整与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落实与科学发展观相适应的农村体育发展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建设。要发挥城区体育对农村体育的带动和辐射作用,实现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动。城区的各单项体育协会要向农村设立分会,发展农村会员,指导和带动农村体育工作;在农村举办太极拳、健身秧歌、钓鱼等培训班和提高推广新型体育项目;把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比赛放到农村去搞,进行展示和交流,从而形成城乡一体、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浓烈氛围。把农民健康、长寿、接受良好教育和生活幸福美满,作为新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基本标志,科学发展新农村体育,使新农村体育沿着健康的轨道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
4、加大经费投入,大力发展农村体育健身基础设施。体育基础设施是开展农村体育工作的物质基础。天津市各级政府重视和加强对农村体育设施的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行政村体育设施的建设工作。
——在农村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上,天津市体育局要有计划的利用体育彩票公益金资助“五个一工程”体育设施的建设。在积极利用体育彩票、体育旅游、企业赞助和场地出租,鼓励企事业单位集体或个人捐款投资的同时,积极鼓励农村加强自身能力的发展,充分挖掘潜在的能量,采取各种渠道,增收节资,扩大经费来源,弥补农村体育经费的不足,巩固和发展农村体育设施建设。
——进一步强化政府对农村体育的服务意识。坚持从实际出发,以政府为主导,以乡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加强乡村体育基础设施建设,按照中央要求把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建到农民身边,使体育服务覆盖农村,满足农民健身需求。在有条件的村庄建设规模较大、档次较高的体育设施,努力做到村村建有体育设施,使农民健身活动的环境和条件有较大的改善。
——逐步缩小城乡之间公共体育基础设施的差距,进一步加大农村体育经费投入,乡(镇)政府每年的体育事业经费应该列入年初计划,并保证落实到位。倡导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村民开放,资源共享,方便农民群众开展体育健身活动。
——加大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力度,结合乡镇规划、集镇改造兴建乡(镇)全民体育健身中心,保证农民群众参与体育锻炼和举行大型体育活动的需要。
——研究制定出农村体育健身工程规划,在实施“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的过程中,建立目标责任制,责任落实到人,定期检查,从时间上达到序时进度、质量上确保成为“阳光工程”“利民工程”和“形象工程”。
——不断加强农村体育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努力提高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效率。
5、加强农村乡(镇)体育组织建设,为农村体育发展搭建平台。——各乡(镇)政府,应根据上级管理部门的要求,制定出具体的发展规划和发展目标,并按计划进行实施,成立乡(镇)农村体育工作组织机构,形成以乡(镇)体育社团为主线,以各基层体育指导站(点)为重点,线、点结合、覆盖面广的农村体育组织网络。
——推介先进典型,实现以点带面。“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先进典型可以激励后进者奋起直追, 也可以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避免走弯路甚至误人歧途。培育和发展一批区域特色鲜明,建设管理规范、队伍整齐有序、活动内容丰富的体育示范乡(镇)、示范村、示范组,积极有效地推进新农村的体育组织建设和发展。为及时发现推介典型,除组织参加国家开展的评比,市、县各级都要持续开展体育先进乡镇评比表彰活动,组织召开农村体育现场会,把优秀典型推向全县、全市,同时也介绍外省市的一些典型单位,以典型带动一般、促进一般。力争经过数年的努力,把农村体育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继续加大对农村体育“五个一工程”的实施力度。要在提升档次上下功夫,全面实施体育设施精品工程建设,有重点在镇、街道中心区域建设一批体育公园和健身广场,做好农村体育设施建设的前期规划工作,结合当前农村旧村改造和“双建设”,高起点规划,留足场地,逐步从遍地开花到以点带面这方面转变。到2010年底,100%行政村达到“五个一工程”标准,50%行政村达到更高的水平。
6、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强化农村的健身舆论氛围。天津市共有12个有农业的行政区县,154个乡镇,3830多个行政村。农业人口430多万,占全市总人口的43%。如果农民素质相对较低,就是沉重的人口负担;如果素质相对较高,就是丰富的人力资源,加快教育发展,是把天津市巨大的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的根本途径。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离不开有知识、有文化的农村劳动者。农民文化素质的提升,有利于提高农民群众对全民健身的认识水平。在实践当中,许多地方的经验说明:多了一个球场,少了一个赌场;多了一个乒乓球室,少了一个庙宇。许多体育先进乡、村成为“无赌村”、“无刑事案村”、“文明村”、“文明乡”。通过参加体育活动,人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变化,积极向上、勇于拼搏、严守纪律、互相学习、互相尊重的新一代农民正在成长,有力地抑制了农村的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社会治安也有了明显好转。在目前农村居民文化素质较低、自我组织管理能力较差的情况下,农村各级政府的体育管理部门还应扮演主要角色。要把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内容,强化领导责任。
7、因地制宜,发展农村特色体育健身项目。特色可以使农村体育体现优势,出效益,特色之树常青,则农村体育能长盛。开展农村体育活动要注意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同时,积极探索在不同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条件下开展农村体育活动的规律,并以求真务实的精神,把农村体育工作落到实处。由于农村开展体育活动,存在体育场地设施少、农民的时间难以协调统一等实际困难,因此应根据农民的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和传统节日元旦、春节、五一、端午、十一、中秋等,组织开展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体育活动。通过推广更多富有浓郁本地文化气息,集区域性、民族性、传统性于一体,植根于百姓,易于开展和推广的特色体育健身项目和比赛项目,促进农村体育健身的普及和体育人口的提升。
8、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建设,培养农村体育的主体力量。学校体育的特殊地位和作用,决定了学校体育的极端重要性。在农村体育管理工作中,广大农村学生和体育教师既是农村体育的实践者又是可靠的体育技能骨干。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是促进农村体育发展的关键一环,促进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能快速地带动和促进农村的体育工作。新农村建设征程中,加强农村学校体育建设,培养和发展农村体育骨干力量,对新农村体育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作用。基于此,应不断加大学校体育的管理力度,促使学校高度重视体育工作,按照教育和体育部门制定的标准加强农村中小学体育场地和设施建设,保证经费投入,加强农村体育教师的培养,配备足够的胜任的专兼职体育教师,保证体育课堂教学、课外活动和体育竞赛的数量和质量,同时,对农村学校体育教学内容进行大胆改革,除开设常见的田径、大球类课外,还结合农村的特点开设一些具有地方特色的项目,一些对场地、器材要求不高的项目,如武术、乒乓球和羽毛球等,适合学生毕业进入社会后进行锻炼和开展活动。农村体育的活动组织、技术指导多数要靠辖区学校的支持和帮助。因此,如果乡镇想利用学校的人财物力资源开展活动,学校应给予支持配合。总之,要充分重视农村学校体育的发展,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转变观念为先导,以加快发展为主题,以教育创新为动力,以提高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目标,全面促进农村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9、建全农村体育法制,促进农村体育良性发展。要使农民能充分享有基本的体育服务,须从多方面给予保障,但法律制度的保障是前提,有了相应的法律依据,其他各项措施才能得到落实,加强农村体育文化建设,需要若干切实可行并行之有效措施,从法律制度上保障农村体育工作落在实处。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乡镇机构改革的深化,农村体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原有的部分法律法规已不能完全适应新时期农村体育事业发展的需要,为贯彻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刚要》,加快农村体育事业发展步伐,要加强农村体育法制建设,尽快建立和建全相关的法律体系,如:农村体育的组织管理、农村体育活动的开展,农村体育骨干的培训与管理以及体育产业的发展等相关问题的立法,使农村体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推动农村体育工作向着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普及化的方向发展。因此,我们建议天津市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协同制定全市性的《天津市农村体育工作条例》或《天津市乡镇体育工作条例》,保证农村基层体育工作有章可循。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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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体育局,http://www.sports.gov.cn/hnfiles/lunwenji/lunwen1/lunwen0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