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什么当前的房地产价格指数依然较高
2008年以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出现一些明显变化,交易量下降显著,房价下跌、打折优惠等类似字眼也时常见诸于媒体报端。然而,国家发改委公布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108.2%,同比上涨8.2%。这似乎显示房价仍在高速上涨。那么,到底该如何看待当前的房地产市场形势,如何解释国家发改委公布的高房价指数与现实中房价下跌的矛盾,下一步房价的走势又将如何?这些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密切关注。
要想正确解读当前的房价,有必要先了解一下月度价格指数的统计涵义。根据统计制度,月度价格指数可分为同比价格指数和环比价格指数两类。
同比价格指数,是以本期价格与上年同期价格比较计算得出的,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所提到的价格指数通常是指同比价格指数。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到的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108.2%就是同比价格指数,这意味着8.2%的涨幅是相对于2007年6月而言的。
环比价格指数,是用当期价格与上个报告期相比计算得出的,国家发改委公布的08年 6月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的环比指数是100.0%,说明与08年6月与08年5月相比房价没有上涨.
在计算方法上,同比价格指数可以根据需要分别计算出不同时段累积的涨价因素,我们可将其分为两部分:“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以2008年6月的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为例,从2007年7月份到2007年12月份的累积涨幅是“翘尾因素” (tail-raising factor), 2008年1月至6月房价实际上涨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就是“新涨价因素”。
“翘尾”因素,是指上年商品价格上涨对下一年度价格指数的影响部分,在分析价格走势中,如果不能剔除“翘尾因素”,则往往容易错误判断价格形势。举例来说,假设某一商品2005年6月的价格为500元,12 月份起上涨到750元,此后一直维持这个价格到2006年6月。虽然2006年1-6月价格没有上涨,但计算2006年6月的同比价格指数时是以当期价格与05年的6月的价格相比较,即2006年6月的同比价格指数%为:(750/500)/100=150%。表明价格同比了50%。事实上2006年1-6月某商品的价格没有涨,所表现出的价格上涨是由于2005年12月的价格上涨引起的,我们通常把这种现象形象地称为“翘尾”。
如果上一年价格总水平一直上涨,并且上半年涨得少,下半年涨得多。在这种情况下,“翘尾”因素对下一年度上半年的铜币价格指数影响就较为明显,既使下一年度价格保持基本稳定,其价格指数仍会维持在较高水平上。2007年以来我国房地产价格的走势就具备了这一特点,即下半年房价上涨速度较快,这就决定了 “翘尾”因素在2008年中的影响就较为明显,这也导致了在分析2008年房地产价格走势的时候必须考虑到“翘尾因素”对价格指数的影响,否则往往得出错误的结论。
二、当前房价的实际走势
我们认为,2008年以来,我国房价整体呈逐月小幅回落态势,正朝着宏观调控的方向运行。但受2007年下半年房价上涨较快的“翘尾因素”影响,08年同比房价指数仍处于比较高的水平。
根据上面提到的“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的定义,我们对2008年1-6月各月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和新建住房销售价格指数进行了分析计算。计算的具体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2008年1-6月全国国销售价格指数及“翘尾”因素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房地产信息网整理。
计算结果显示,在2008年6月份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的8.2个百分点中,翘尾因素占7.1个百分点,新涨价因素占1.1个百分点。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的销售价格也表现出这一特点,6月份新建住宅价格同比上涨9.2%,其中新涨价因素仅占1.1个百分点,翘尾因素占8.0个百分点。
从“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的影响幅度上看,2008年以来,“翘尾因素”一直占据着较大比例的上涨幅度。这就意味着在2008年上半年各月的价格涨幅中,有很大一部分因素是由2007年的上涨所引起的,2008年以来的房价上涨的幅度很小。
三、地区间的分布情况
由于房地产的地域性特点,各地的房价走势分布的极不均衡,因此对全国整体的分析结论很难应用于各个城市。根据以上相同的计算方法,我们对2008年6月全国35个大中城市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进行了分析,分离出了其中的“翘尾因素”和“新涨价因素”。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表2 2008年6月35个大中城市房价上涨因素分析
数据来源:国家信息中心中国房地产信息网整理
从表中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的新涨价因素看,2008年上半年,在35个大中城市中有6个城市的房价出现了下跌,分别是:深圳、重庆、杭州、大连、广州、沈阳,其中深圳下跌幅度最大,下跌8.6%。房价上涨幅度超过4%(新涨价因素)的有3个城市,分别是北京、乌鲁木齐、银川,其中银川上涨幅度最大,为7.1%。
从翘尾因素看,2008年6月翘尾因素对价格指数的影响超过8%的有7个城市,分别是重庆、乌鲁木齐、杭州、宁波、海口、深圳、上海,其中,重庆翘尾因素影响最大,为14.08个百分点。
从区域情况来看,我们重点分析了东北经济区、环渤海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区以及6个中部省区等六大重点区域的房价走势情况,其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2008年上半年区域房价上涨情况及翘尾因素情况
注:各区域房价指数为所含城市的平均值。
结果显示,在六大区域中,2008年6月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上涨较快的为长三角经济区和成渝经济区。其中,新涨价因素占较大比重的为环渤海经济和中部地区,新涨价因素较低的为珠三角经济区、成渝经济区以及长三角经济区。从“翘尾因素”上看,数值较高的为成渝经济区和长三角经济区。
这些数据表明:第一,2007年,成渝经济区和长三角经济区房价上涨较快;第二,2008年上半年,珠江三角洲、成渝经济区以及长江三角洲地区房价上涨速度明显放缓,其中珠三角和成渝经济区房价整体出现了下跌。
四、对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判断
2004年以来,全国房屋销售价格出现了一轮快速上涨的过程。根据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季度数据的推算,2004年至2007年4年间,全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累计上涨36.9%,其中,部分城市和楼盘价格上涨幅度更大。
2008年以来,房地产市场的销售面积持续下降,房价涨幅明显放缓。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我们认为有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连续多年的房价快速上涨已经透支了未来几年房价的上涨动力,积累了风险,使得购买者的经济和心理承受能力不断下降。
第二,各项针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政策的作用。
第三,在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下,人们对未来房价走势的预期发生变化,认为房价可能下降的人群比重上升,“买涨不买跌”的心理导致部分人群持币观望。
归结起来,当前房地产市场有以下特征:
第一,当前的房地产市场价格的涨幅已开始明显回落。
第二,当前全国房屋销售同比价格指数,受翘尾因素的影响仍在高位运行,但实际涨幅已处于较低水平,2008年6月份新涨价因素只有1.1%。
第三,地区之间差别明显,部分地区房价已开始大幅回落,部分地区房价出现僵持现象,部分地区房价仍在上涨。
五、对未来房价走势的分析
对于未来房地产价格的走势,我们认为将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最主要的有以下四个:
第一,宏观经济走势。房地产市场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一旦宏观经济增速下滑,房地产市场将会迅速作出反应。如果宏观经济形势趋稳,预计未来一年内房地产市场将会结束调整,并逐渐回暖;如果宏观经济增速继续回落,预计房地产市场的调整期将延长。
第二,地方政府的态度。房地产与地方经济密切相关,不排除个别地方出于地方利益的保护而出台影响房价的措施。
第三,宏观调控政策。当前,呼吁政府适度放松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及反对的声音均不绝于耳。政策的走向也将是影响未来房价走势的又一重要因素。
第四,心理预期的变化。心理预期是人们对市场走势的综合判断,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他将决定市场的走势。
我们认为,在今后一段时期,由于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人们对未来房价下跌的预期不断上升,购房意向不断下降。据中国房地产信息网的调查,与2007年年底相比,认为2008年房价将下降的人群比例增加了24.5个百分点,表示未来1年内有购房意向的人群比例下降了14个百分点。在这种心理预期的驱动下房地产市场将会进一步收缩,房屋价格将进一步下滑,如果没有大的外部环境的变化,这种趋势不会在短期内扭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