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事业古已有之,中国外国都是如此。但是古代的慈善事业规模非常小。那时候需要得到帮助的人非常多,但是社会的生产能力跟不上,慈善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几千年中由于受生产力的限制,主要是粮食生产有限,人口没有什么增加,寿命也没有多少延长。绝大多数人生下来就在饥饿线上挣扎,活不到正常年龄就夭折了,所以到1820年,全世界的平均年龄只有26岁。十九世纪以来,情况逐渐有了变化:在这不到二百年的时间里,由于市场制度的推广,社会分工的发展,资源的合理使用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发生了工业化过程。供给越来越丰富,人口迅速增加,寿命大大延长。现在全球人口从二百年前的十亿增加到六十五亿,平均年龄已经达到65岁,中国则到了70岁。慈善事业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供给越来越丰富,能够满足的需求越来越多。帮助的内容也不仅仅是吃饱肚子,而是扩展到了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
进入世纪之交的十多年来,全球财富的积累进一步加速,穷国和富国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一国之内同样如此。这对于慈善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也出现了新的机会。收入差距的扩大使富人增加,有心做善事的人更有条件去做,需要帮助的人也更可能得到较好的服务。当前的问题是原有的制度不能适应新情况,许多潜在的机会没有得到开发利用。社会上对慈善事业的期望在上升,可是真正在做慈善工作的人却感到做事的困难一点儿也没减少,要应付的关系越来越多,牵扯的精力妨碍了正规该做的事。更重要的是对慈善事业的根本方向,考核方法,运作规则提出了一系列新问题。 从外行人看来,慈善事业是最容易做的,它肯定要比赚钱容易。赚钱之难,可以说谁都知道。慈善无非是把钱给别人。这还有什么难呢?可是如果亲身做了一段慈善事业之后,就会慢慢地懂得,要做好慈善事业确实比赚钱更难。 难在何处?首先是如何确定接受帮助的对象,避免被欺骗,被愚弄。大家可能听说过乞丐富翁的事例。有一些人装成非常穷困的样子,骗取大家的同情,从而赚了许多钱。虽然这是很个别的现象,但是一般而言,如何确认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是极其困难的。如果把钱用到了并非真正是穷人的身上,慈善事业就做歪了。别人也就不信任你,不再愿意给你出钱了。慈善事业就告结束,做不下去了。
其次,慈善事业的内部管理也是极其困难的。做企业,以赢利为目的。内部管理的考核就是一个单一指标:为企业的所有者赚钱。只要赚到钱,不管员工的工资是高是低,都是合理的。赚大钱的企业经理每年拿几百万,上千万,大家没话说,都认为合理,只要明年继续赚大钱,谁也没意见。可是慈善事业的经理应该如何定工资就成了难题。按照一般人设想,既然是做慈善,就应该有献身精神,工资就该低一点。可是管理一个大的慈善机构一点也不比做企业容易,同样需要最有能力的人。人才在市场上竞争,不出大价钱就请不到很强的高级管理者。可是问题马上就来了:企业的管理者只要能够赚钱,大家对他不会有抱怨。但是对慈善机构而言拿什么做标准?显然不能拿赚钱做标准,那么标准应该是什么?如果拿了高工资,但是没有赚钱的压力,算不算公平?
大的慈善机构手里往往掌握着巨额捐赠资金,如果能干的管理者能够用这笔资金在市场上运作赚钱来帮助更多的贫困同胞,是不是被允许?该不该给奖励?万一运作失败,要负什么责任?这些问题对商业运作的企业而言回答很简单。高利润对应着高风险。只要股东同意,赚钱赔钱都有人承担。可是对已经成为公众财产的慈善基金来说,赚钱皆大欢喜,赔了钱就无法交代。我国这样的事已经发生过,至今也没有统一的说法。
社会上愿意做好事的人并不少,但他们担心自己出的钱能不能真正起到帮助穷人的作用。一旦发现自己出的钱被挪用,善款有漏损,甚至被贪污,从善的积极性就会受到打击。我们看到过一些报道,政府的扶贫款被用来买高级轿车,盖豪华办公楼,在高档酒店请客吃饭,而对真正的贫困同胞缺乏同情心。如果是私人的慈善机构,就不会再有人给他捐款了。用钱不当是当前社会慈善事业最大的敌人。可是怎样判断用钱当不当?难道做慈善工作的人都应该穿破衣服,吃窝窝头,坐淘汰车?这样是不是对慈善工作最有利?怕也未必。这些在企业里不成为问题的事,到了慈善机构里都成为可以争论的问题。要使善款不被误用,发挥最大的效果,内部管理有效,能够获取社会的信任,源源不断地有热心人士捐款,这是极不容易的事。所以说,做好慈善事业比做企业更难。
这里要用一点最简单的经济学。市场是天然合理的一种制度安排。只要大家遵守市场规则,有信息的自由流通和公平的竞争形成价格,双方出于自利目的的交换是不需要监督的。而且赚钱就是为社会创造财富。慈善事业就不同,它既不是出于自利,又不能通过竞争形成价格,监督就在所难免。可是监督永远有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所以做好慈善事业非常不容易。
基于上面的分析,近来出现了一种新的慈善活动,叫社会责任投资。它是以慈善为目的的商业行为。本来慈善和商业是水火不相容的两种活动。前者为了散财,后者为了聚财,这二者怎么能够结合呢?它的基本想法如下:既然商业活动能够创造财富,是不是可以通过从事穷人所需要的商业来赚钱?一方面让穷人有机会通过商业赚钱,另一方面这活动可以按照商业规则来进行,双方都得到好处。这样的事并不少,比如发放小额贷款。穷人往往有劳动力但是缺乏资本,劳动很难用于生产活动。他们很想问别人借钱搞生产,可是谁敢借钱给穷人?万一还不起怎么办?所以这些有劳动力的农户很难摆脱贫困。从事小额贷款就是把钱借给穷人,解放他们的生产力。最后不但把钱还了,还能够支付利息,所以贷款成为商业活动,扶了贫,还赚了钱。再比如做农民的就业技术培训。经过短期培训让农民能够在城里找到工作,每月挣的工资比务农高出四五倍。他们不但能够偿还技术培训的费用,而且大大地提高了收入。技术培训可以是商业活动,能够赚钱,同时又扶了贫。
类似的活动还很多。凡是能够让农民参与,而且能够生产财富的活动都可当作社会责任投资来做。为了避免慈善事业的种种困境而把它做成商业,是社会责任投资产生的原因。因此,社会责任投资仍是在扶贫,但要经济核算,要能够赚钱,内部管理按照企业原则组织。投资人也能够得到投资回报,但是不求利润极大化,只要有一点就可以,条件是必须造福于贫苦大众。这种新的扶贫方式,也是一种投资方式,大大地激发了社会上愿意做善事的人们的积极性。既做了善事,又获得了利润。所以资金来源非常充沛,成为一项有巨大前途的投资新模式。发达国家这种投资模式很快得到重视,迅速在扩大,社会责任投资资金开始向我国流动;我国也开始了解、学习、试探。这很可能改变我国多年来扶贫的管理方式,发展出全新的观念、规章和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