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秦香莲进京寻夫,见陈世美另有新欢,娶了公主为妻,不认她们母子,并派韩琪追杀她们,一时气愤,到开封府告了陈世美一状。本打算要么把陈世美从公主手里夺回来;要么来个一夫二妻,在那个一夫多妻制的社会根本不算什么,只是谁大谁小要分一分;至少也要争取让陈世美承担孩子的抚养费。可是狠心的包黑头,也不管自己是什么意思,轻罪重判,硬是把自己的夫君芦席一裹,腰斩在自己面前,当时正在气头上,也还觉得解气,后来冷静下来一想,自己并不想让陈世美死,也没有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不仅如此,就因为这件事,使得她守寡至今,谁也不敢娶一个把亲夫送到狗头铡下的女人。两个孩子分别都成了家,都责怪他把那样有钱、有势的父亲害死,让他们连出国都没有足够的经费。就连舆论也不倾向于她,每当自己在前面走,后面总是有人指指点点,议论纷纷,一说就是谋害亲夫的女人,让她感到不能承受的压力。
在忧郁愤懑之余,秦香莲把一些法律书籍看了又看,觉得陈世美的案件一来是程序不对,应当是三推六问,怎么一审就定了案,而且立即执行了呢?二来怎么看也觉得陈世美没有死罪,他不过就是重婚罪,加上杀人未遂罪,哪有腰斩的罪过?更看到现在许多案例,贪污几十亿、甚至于几百亿,包养百十名情妇者也没有被判死罪,更何况是惨无人道的腰斩。越想越觉得包黑头的可恨,一定是他为了自己争一个“清官”的职称而沽名钓誉,草菅人命。于是愤然开始了又一次告状过程。她并不知道告开封府这样大的部门,包拯这么大的官应该履行什么程序,走了许多弯路,碰了数不清的钉子,吃了无尽的苦头,挨了不知多少的冷眼,成了老上访专业户,最后还是找到国家信访局,才向她说明要告开封府这样的大衙门,只有最高法院或最高检察院有权受理。于是终于把状纸递进了最高人民法院。
由于开封府是正部级单位,包拯是正部级(享受国家级副职待遇)的离休干部,又加上秦香莲的事情家喻户晓,因此这个案件引起了轰动,成了一时间街谈巷议的聊资。一开始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这个案件已经过去多年,又考虑包拯是对国家有过贡献的领导干部,准备对双方进行调解。谁想到秦香莲认了死扣,说什么也不答应,还扬言在封建年代我都能把官司打赢,更何况是胡锦涛先生提出以人为本的今天,一定要把刚愎自用的包黑头送进大牢。
法庭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开庭审理了此案,公审大厅座无虚席,都来看两个跨世纪的老人,为旧时的恩怨对簿公堂。包拯阴沉着黑脸,秦香莲紧锁着双眉,都没有聘请律师(他们那一代人没有这个习惯),双方唇枪舌剑地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包拯认定他那时没有三推六问是出于无奈,老太后和公主在那里坐镇,稍一迟疑就不可能杀得了陈世美;秦香莲生气恰恰就是这一点,如果能拖延一些时间,老太后到皇帝那里一说情,陈世美肯定死罪免去,皇恩浩荡,大笔一挥,说不定认秦香莲为干女儿,那样还可以攀上官亲,哪里象现在一样,沦落为最下层的贫民?
最后法院认定,尽管包拯当初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但毕竟是法律手续不全,程序不对,致死人命,属于过失犯罪。考虑包拯年事已高,免于刑事处分,为秦香莲包赔青春损失费等各项费用合计白银三百万两,百分之三十由包拯承担,百分之七十由开封府承担。不服此判决,十五天内可向人大常委会上诉。
双方均表示不准备上诉。包拯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学到了不少的为官之道,早就不是那个铁面无私的黑老包了;秦香莲也不象年轻时那么心高气傲,实际得多了。有了这笔钱,她能把儿女的亲情买回来;再投点资给地方,买他个政协委员当当,名利双收,何乐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