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上半叶,中国社会各界仁人志士如晏阳初、梁漱溟等就掀起了一场乡村建设运动,并为后人留下了改造中国的实验范例和宝贵的精神遗产。但是,我们必须看到,一种人文知识分子的情怀冲动和对当时中国情境的误读,只能留给我们一种柏拉图式的“乡间实验”,并为底层中国改造奉献令人惋惜的乌托邦样本。今天,作为一种改善民生的政治话语和政策行动,新农村建设无疑是弥补体制裂痕、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和谐社会的积极而有效的中兴举措。毫无疑问,当下的新农村建设不是心血来潮的政治冲动,不是好高骛远的政绩工程,而是实实在在的民生行动。因此,为了新农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我们强调必须处理好以下几大关系:
第一,硬件与软件的关系。众所周知,城乡之间的差距不仅体现为基础设施、也体现为公共服务、公共信息、文化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因此,新农村建设既要注重农村的“硬件”建设,比如加强农村水、电、路的投入和改造,也要注重农村公共服务、社会保障体系的建构。在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实施先进的文化教育,培养农村建设领导人,提高农民的基本文化素质和专门技能。
第二,主导与引导的关系。在当前,新农村建设需要发挥政府主导的功能,同时也要强调农民本位的作用,但最终要落实到农民本位上来,因为只要农民才是新农村建设的创造者、推动着和直接收益者。韩国的“新村”运动初期也是以政府行政为主的,但第二轮农村建设运动已变为以民间团体为主的群众运动。它的全国领导机构是新乡村运动中央委员会,下属6个社会团体和组织,全国设有24万名指导员和300万名会员。因此,政府行为由“主导”过渡到“引导”势所必然。
第三,投资与融资的关系。目前,新农村建设的主要资金来自于中央财政,这是建设初期民生工程启动所必要的和必须的。但是,公共支出不可能长期实施对农村“输血”,它需要政府投资形成不同的时间比例安排,它还需要不断地引导企业、NGO、公民个人对农村投资。比如,韩国农村建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投资和乡村集资,并积极引导民间融资,政府投资比重各年份在20~60%不等,成效十分显著。
第四,嵌入与自洽的关系。严格地说来,“新农村”不是“嵌入”的,而是“内生”的,华西村、南街村等莫不如此。但在许多“示范村”成长的故事背后,我们都可以追及到“看得见的手”的踪影。我们认为,示范村可以示范,但许多时候却无法复制。然而,中国的乡村社会还无法达到内生出许多新生事物和可复制样本,因此外在“示范”的嵌入能够形成可效仿和可推广的参照点。但无论如何,“新农村”终究是内生的、自洽的。
第五,长期与实效的关系。我们知道,“罗马不是一天建成的”。同样,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利国利民的长期工程,而绝非一天两天短期内就能够显现实效。中国幅员辽阔,人多地广,各地千差万别,农业基础、农民素养、农村素质显现迥异。可以想见,在这样一个九亿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度里迅速建设好一个“超复杂工程”谈何容易?因此,只有在制度、体制、机构、人力、物力、财力等相关要素理顺的基础上,只有建立在信心、耐心、用心的基础上,新农村建设才能可持续发展。任何追求“形象工程”或“政绩工程”式的绩效评估只能给真正的新农村建设者们以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