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震惊世人的国储期铜巨亏事件中的两位涉案人员——国储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原法定代表人吕嘉范、交易员刘其兵,近日一审获刑。”看了财经网的报道真是大快人心!
你我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一分子,看到这样罪有应得的惩罚无不让人兴奋。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事件的内容。
4月28日出版的2008年第9期《财经》杂志封面文章“国储期铜案真相”披露,2006年6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书林街富邦花园的一套住房内,公安机关拘捕了昔日的“明星交易员”刘其兵。当年38岁的刘其兵,是国家发改委下属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下称国储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处长,中国铜期货界风云一时的人物,也曾是伦敦金属交易所的熟客。此前,他已经失踪了近十个月。
刘其兵在失踪之前曾留有遗书。他于2003年10月间,以国储调节中心名义,在期货市场建立大量空头头寸,后遭遇铜价暴涨,致使2.317万吨保税铜货款亏损;截至2005年下半年,他以结构性期权方式持有的空头头寸又出现巨额亏损;2005年10月,刘其兵销声匿迹,随即在国内国际期货市场上引发震动——这就是2005年底震惊世人的国储期铜巨亏事件。 无论是案发之时还是案发之后,此案案情始终被包裹得严严实实。刘其兵踪迹何方?因何造成巨额亏损?亏损多少?如何善后? 人们只看到,案发之后,国储调节中心数次拍卖储备铜,试图平抑铜价;此外,国储大量铜现货被运至伦敦金属交易所在亚洲的数个仓库作实物交割。人们还看到,就在此时,关于中国应当争夺铜及其他资源类的国际定价权、不能坐视西方交易所定价等等声音骤然高涨。违规交易造成巨亏大案原本清楚明白,竟被搅得性质暧昧。 几乎没有人知道,刘其兵于2006年6月被捕,于2007年间一审开庭,一审判决亦于近日作出。2008年3月20日,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刘其兵的判决书出炉。刘其兵一审被判处七年徒刑。《财经》记者同时获知,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吕嘉范一审也被判刑六年。一审判决认定,刘其兵于1999年12月至2005年10月,在担任国家物资储备调节中心进出口处副处长、处长及国家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处长期间,违反国家对国有单位进行期货交易的相关规定,将该中心资金用于境外非套期保值的期货交易,致使发改委物资储备调节中心损失折合人民币9.2亿元。 外界或曾猜想,刘其兵一如当年霸菱银行的里斯案,系“流氓交易员”的个人行为。然而,国储调节中心原副主任、法定代表人吕嘉范同案被判刑,则意味着此案绝非孤身作案那么简单。事实上,如果不是事后调用储备铜实物交割,仅计刘其兵交易账户损失,其损失远高于9.2亿元,达到6.06亿美元! 一审判决后,吕嘉范和刘其兵都已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