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判孟子《鱼我所欲也》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鲜鱼,是我想要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想要的东西。(如果)两样东西不能一齐得到,(只好)放弃鲜鱼而要熊掌。
评论:对生活不能太过奢求,希望什么都得到也可能什么都得不到,在得与失面前应该正确选择长久的有生命力的,切不可图一时之快,错误选择贻误终生。
译文:生命,也是我想要的;正义,也是我想要的。(如果)生命和正义不能够同时得到,(只好)牺牲生命来保住正义。
评论:我不同意这个观点。什么是正义?正义是用生命来支撑的,如果失去了生命正义就不会存在,那种“我以我血荐轩辕”的时代一去不复返了!保护人的生命,在任何时候都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其它的无论物质与精神,都去见鬼吧!当然如果用一个人的生命去换得另一个人的生命,为了某种道义或某种约定,是值得尝试和宏扬的!我不赞成用生命换得“国家财产的安全”,我知道生命之于人只有一次,失去了,政府只能象征性的给一些补偿却不足以弥补生命存在时的物质收入,更得不到生命存在时的家庭幸福,所以,生命不可轻失。问一句反对派:让你失去生命换100万美元你干不干?
译文:生命本是我喜欢的,(可我)喜欢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我)不肯干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是我厌恶的,(可我)厌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所以(遇到)灾祸也不躲避呀。如果人们想要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一切保住生命的手段,哪有不采用的呢?如果人们厌恶的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一切可以避开祸患的事情,哪有不采用的呢?靠某种不义的手段就可以苟全生命,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靠某种不义的门道就可以避免祸患,有的人却不肯去干。这样看来,喜欢的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厌恶的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东西,不仅仅有道德的人有这种精神,每个人都有这种精神,不过有道德的人能够最终不丧失掉罢了。
评论:这种舍去生命换来比生命更重要的不知道是什么,试问还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吗?“人走茶凉”,要知道人不在了,什么都没有了。
译文:一碗米饭,一盅肉汤,得到这些就能活下去,得不到便饿死。(可是)恶声恶气地递给人家,(就是)过路的(饿汉)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给人家,讨饭的叫化子也不屑看它一眼。
评论:这是典型的装孙子思想,不能与时俱进!不知道孟老头对比他大124岁的越王勾践之“卧薪尝胆”的行为怎么看,希望他们有机会在冥界论论道。
译文:有人对优厚的俸禄却不区别是否符合礼义就接受它。那优厚的俸禄对于我有什么好处呢?(只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我吗?过去宁愿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妻妾的侍奉却去做这种事;过去宁可送命也不肯接受,今天(有人)为了所认识的贫困的人感激自己却去做这种事:这种不符合礼义的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他的本性。
评论:时代之所以进步,是被不断的离经叛道“逼”出来的!你不去争取更高的待遇,就不会为自己夺得最适合的薪水,不断的跳槽才是促进改革的催化剂。从孟子的这些话中清晰的看出他在为统治阶级的王道乐土推行愚民思想,给人民灌输的是“服从”,为统治者天下太平做铺堑。在这个时代,没有背叛就没有新生,就没有变革,只有在不断的背叛中才能产生新思想新力量!扔掉文章中的迂腐思想!建议从教科书中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