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区一:广告创意苍白,宣传没有亮点
许多药品企业急功近利,广告创意、广告文案或软文广告等缺乏创意,没有诱人亮点,宣传苍白。特别是针对那些新上市的产品,多半采取的是概念炒作,而不是功效,主要是图个脸熟。使消费者看着过来过去都是老一套,既达不到广告效果,又失去信誉度,失掉消费者。
误区二:药品广告“连哄带骗”,宣传夸张离奇
许多企业和产品为了吸引住患者和消费者,在广告中宣称该药品几乎百分之百的治愈率和有效率;声称是祖传秘方,药到病除,如果不买就可能致伤、致残甚至死亡。以心脑血管类产品为例,许多广告采用“死亡”之类的字眼,来刺激消费者、患者的购买欲望,结果太强的刺激只会丧失广告的感召力,而使广告适得其反。这些过度夸张离奇的宣传和恐吓骗取患者对购买所宣传药品的安全感,却使被吸引的受众群体具有了防御心理。
误区三:盲目使用明星代言,过度追求效应
现在的企业厂商利用“明星”做广告的非常多,对消费者几乎到了“视听暴力和精神污染”的程度,广告效果和后期的产品销售却并不如想象的那般理想。从1989年李默然为“三九胃泰”作广告从而开创了明星做广告的先河以来,药品广告采用明星的现象层出不穷。明星们固然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但是药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面对越发理性的消费者,它不同于衣服或装饰品,模仿性差,所以明星广告已不一定能形成期望的市场效应了。
误区四:品牌形象广告无法使受众形成偏好和忠诚
药品不同于普通商品,它的产品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但当前我国的药品广告对品牌宣传没有给予足够重视。人们对于药品的疗效和安全性非常重视,顾客一般缺乏药理知识,品牌形象广告的缺失,使药品品牌不仅使消费者无法提高对产品的识别能力,而且还不能给予人们一种心理上的慰藉和保证。偌大个市场中知名药品品牌寥寥无几,大家熟悉的也只有“同仁堂、杨森、三九、中美史克”等少数几个,既便是打着品牌形象广告的旗号,但无法使受众一时间形成品牌偏好和忠诚。
误区五:广告诉求过于类似,难成气候
药品在广告宣传时主要从理性诉求和情感诉求为主,由于众多药品广告诉求的范围比较狭窄,不象其它产品可以从外观、性能等多方面着眼,从而导致目前药品广告基本上以单一的产品疗效诉求为主,这种诉求方式尽管可以使人们对药品的功能一目了然,但容易使广告形象呆板乏味。广告通常是出现有关产品画面,话外音叙述产品的功效,或反复播放产品的名称,即便有人物出现,也与产品难以引起人们的共鸣,广告也难成“气候。
误区六:整版、连版广告轰出“繁荣假象”
以往的报刊媒介的药品广告,曾经风行的大篇幅软文几乎很少见了,而以半版、整版和连版的“软硬结合”广告正大肆流行,看起来使所鼓吹的产品呈现出一派繁荣兴旺的场面。“软”广告部分包括夸张离奇的新闻案例、痛苦尴尬的生活细节和绘声绘色的证言独白,与产品功效硬广告进行组合,排版采取类报媒新闻的方法,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这种做法实际就是“以噩传噩”,造成的后果只能是“一损俱损”。
误区七:广告投放失衡,导致恶性竞争
药品企业竞争过于激烈,再加之媒介众多,而消费者能接收的信息量是有限的,使广告信息被淹没,使诸多厂商在广告投放版面和频次上竞争日趋激烈,导致了企业间和媒体上在一定程度上的恶性竞争。对于药品厂商而言在广告投放上成本过高,费用过大,有些甚至血本无归,对于媒体而言则会竞相提价或压价,使行业和媒体都遭遇恶性循环。
误区八:大肆利用权威恶炒,打出“世界性”幌子
许多广告中打着权威专家坐诊、专科门、特色医疗等招牌,宣传推销所谓的特效药品,使许多商家竞相效仿。还通过产品获得过大奖,谎称攻克世界医学难题,获得过国内及国际大奖,让患者感觉其的神奇疗效,诱骗病患者购买该药品,使患者与消费者信任度下降。
误区九:用患者代言,现身说法误导消费者
有些药品厂商为了宣传疗效,在一些新闻媒体上,使用“患者”做招牌,再以患者“承诺”招揽患者,进行扩大疗效的宣传活动。这只适用于那些疾病发作的频率高、痛苦大的病症,如失眠病症、癌症、糖尿病、心脏病等疾病的患者及其家属,也许关注患者,对于其它的产品则不会引多少人重视。这种广告宣传与海洛因颇为相似——适量可以止痛,功效强大;一旦上瘾,后果将不堪设想,使产品真正的价值贬值。
误区十:违法广告如雨后春笋——层出不穷
很多人常常忽略肩上的责任,一句“广告就是为了卖货”,让很多企业和广告商在从事营销传播时的广告宣传时找到了违规的理由。由于受到利益驱动,一些新闻媒体无视国家有关药品广告的法律法规,发布一些严重违法的药品广告,有的甚至刊登严重失实的药品广告。
一个人跨越雷区可能不算什么,但当整个行业近一半的的广告违法,大大超出正常标准的广告对功能进行虚假宣传的时候,那么整个行业则危机重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