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另一角度看娃哈哈
我相信到了今天,无需等到仲裁结果或诉讼判决,娃哈哈和达能之争的事实真相,已经是很清晰的了。 如果把这样一个纯粹的商业上的争执,上升到所谓的民族大义,无论是那些参与其中的中方董事、经销商,还是我们的媒体,都在以一种无知者无畏的姿态、仇视和漠视一种国际通行的商业规则,抗拒和扼杀了一个优秀的商业文化,阻碍和割裂一个可持续的经济文明。所谓,我是流氓,我怕谁! 在我们的社会里,所有的经济行为都必须以契约为基础,而对契约的遵守反映了一个人,一个企业的信用及其价值。在浙江商人的知识和行为体系中,往往以信用和抱团为人所称道。在这场争执中所表现的对利益的追逐,也和这种浙商文化紧密相关。 实际上,在我们所接触和所了解的浙商文化的行为方式中,他们的信用大多数情形下是体现或仅限于其团体内部;在广泛的对外部的商业交易中,往往显露为狡诈、功利、自私。通常人们就会说,浙江人有小聪明而无大智慧;浙江人能赚钱而难成就事业,浙江人富己易富国难;可以和浙江人做生意,不可和浙江人做朋友;可以和浙江人创业,但不可和浙江人守业。 在娃哈哈与达能的合作过程中,我们相信当初的合资、合作是经过各方充分讨论、判断的,所有条款和细节及其后果都是建立在双方认可的对价之上的,这个对价就是一种交易,都是各方对自己利益及预期认知的价值判断。到了多年以后,以现在的条件,以另一种心态和姿态对当初交易和行为进行讨伐,已经是近乎秋后算账或耍无赖了,是一种有违商业文明的低级行为,或是一种动物性的商业行为,也反映了行为者对信用的基本漠视。 宗先生及其家人多年的经营和布局,是为了娃哈哈品牌和事业多一点,还是为了自己和家人后半生的营生多一点,我相信从开始就是已经不用探究和分析的了。 所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只是,作为异族文化的达能,没有能够对付而已。 经销商的共谋和一致行动,应当是得到宗先生给予的一个预期或承诺,应该不会是所谓的对民族品牌的情感。在这其中,我相信其中最重要应该还有两种不同的商业文化的抵触。达能对于企业管理国际化规范的要求、利益的分配等等,显然不如宗先生所承诺中国特色的商业江湖风格易于被经销商们和中国董事们接受;在这种江湖风格中,一定会给经销商们、董事们留下更大更多的“蝇利”空间。这恰恰正是经销商们、董事们所期待的结果。 实际上,到今天的地步,已经彻底而完全地昭示娃哈哈的结局,不管结果如何,娃哈哈已经不是当初的娃哈哈了,商誉的污点是永远擦不掉的。 至少宗先生的荣耀和光环已经不在了。现在人们看到的不是斗士,而是困兽犹斗,歇斯底里! 当绅士遇到流氓,结果只能是一个,绅士不再是绅士,流氓也不能流氓。当文明遇到野蛮,结果也是:文明不会发展,进化到更高级的文明;野蛮 会更加无耻,更加无赖。 绅士也罢,流氓也罢,问题在于选择什么样的角色、定位和活法;文明也罢,野蛮也罢,关键在于怎么样活着。商人要赚钱,但,只有信用才是永恒的。 做商人,做一个好的商人,还是要纯粹一点。
做一个成功的商人,没有文化是万万不行的;对于宗先生及其经销商们,一定要注意提高自己的文化,提高自己的商业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