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结构性增长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评价



——兼谈“民工荒”对其的纠正性质

  摘要:结构性增长强调的是产业效率差异所带来的生产要素由低效率产业向高效率产业转移的结构溢出,这提供了评价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绩效的有益思路。本文通过分析中国改革以来结构转换中增长与就业的相互促进关系,在结构性增长的框架下评价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指出过于强调优势劳动投入的结构转换方式并不利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而前一时期出现的“民工荒”正是具有对这一矛盾的纠正性质。

  关键词:结构性增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民工荒绩效评价

  根据发展经济理论,结构转换可以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这源于要素由生产效率低的部门向生产效率高的部门进行结构转换的结果,从而也提供了我们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全新思路,即,中国改革以来的结构性增长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推动,反过来也同时是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重要力量,则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结构、过程与收入分配等绩效应该契合这一结构转换的过程。本文由此出发,通过评价改革以来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以考察中国结构性增长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过程之间的适应性问题,指出体制转轨时期中国结构性增长过于强调优势劳动要素的投入,而没有解决要素转换与要素比较优势的动态发展问题,而2004~2005年出现的“民工荒”正具有对这一问题的纠正性质。

  传统经济理论认为,劳动力与资本投入是拉动经济增长的根本要素,经济的增长又会带动投资的增长,投资的增长反过来引致对劳动要素的需求从而促进就业量的增加,从而建立起增长与就业相互促进的分析框架。但这一过程的顺利推进要求结构发生相应的变动,否则基于要素投入的增长会最终由于要素约束而停止,并会由于特定社会要素禀赋与既定生产函数所要求的要素组合不一致而导致低效率的情况发生。库兹涅茨(1989)通过对结构变化趋势的两个方面的实证研究证明结构变化是促进现代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多恩布什(1997)也指出,在短期内结构变化会对经济产生重要作用,而且是增长的独立源泉。由于不同的产业部门之间的生产效率不同,相同数量的生产要素从低生产效率的部门转移到高生产效率的部门会带来结构性的增长溢出,从而也成为推动要素部门间转移的力量。这一过程不但促进了部门间就业结构的优化,而且具有不可逆的特征,从而高生产效率部门的发展也为低生产效率部门的发展提供了动力。

  中国的结构转换同时朝着既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又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的两个道路前行。一方面来看,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是我国国情的客观要求,是我国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且针对我国的劳动力资源特点,部分存在技术不可替代性,1998~2002年,中国工业39个行业中,就业略有增加的仅有4个行业,其中两个是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业,即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分别增加就业3万和21万人,从经济类型来看,国有和集体经济的就业普遍下降,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则大幅上升。1998~2002年,国有工业和集体工业分别减少就业1175万人和419万人,而非公有制工业增加就业570万人,这些非公有制工业绝大多数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陈耀,2004)。另一方面来看,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增长速度明显高于整个制造业的平均水平,2003年与1993年相比,技术密集型产业在制造业中的增加价值比重从33.7%上升到43.7%,上升了10个百分点。而且在制造业增速回落的1998~2001年,高技术密集度产业继续较快增长,但就业水平一直较低,2003年占制造业比重为37.5%(郭克莎,2005)。如果单纯的从吸纳就业的角度来看,仍然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承担了就业的主要力量,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反而约束了就业的增长。但考虑劳动供给结构、劳动生产率及结构出口带动的因素来看,二者是并行不悖的:

  第一,中国劳动力的供给结构决定了结构增长中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创造就业岗位为主,而技术密集型产业以提升国际竞争力为主。截止2004年,中国共有适龄劳动人口7.68亿人,其中农村4.87亿人,占比重为63.4%,而农村受过高中以上教育程度的比例只有8.46%。据发改委预计,2006劳动力供给增量中有60%为农村新增劳动力,加上今后2年内预计下岗的近800万城市下岗职工,就业压力十分突出,这些都预示了今后的工作重点仍然是以提供就业岗位为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以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市下岗职工同时是基于我国当前的结构优势的战略选择,因为从劳动供给结构而言,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生产率是这些劳动要素能够最大发挥其效用的部门。而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则起到除优化结构提升国际竞争力之外的两个作用:一是避免相对高素质的劳动力与一般劳动力争夺就业岗位,二是构建产业间的结构势能,为一般意义上的劳动力下一步转移创造转移空间和转移动力。

  第二,中国不同行业部门之间的劳动生产率差异与相应行业部门的增长存在不一致性,这是短期内国情所限,但长期内会随贸易结构的相应变动得到解决。从增长角度看,制造业年均增长率长期在15%,产值占工业产值的88%,但2003年制造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却比整个工业行业低4个百分点,制造业中技术密集型产业的相对劳动生产率却高于制造业平均17个百分点(郭克莎,2005)。然而贸易结构并没有反映国内的增长结构,虽然在20世纪80年代,我国已经实现了出口商品结构由初级产品向工业制成品的转变,工业制成品占出口商品总额的比重在1992年已达80%,但出口制成品技术含量不高,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而且目前也面临困境,出口增长乏力。中国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承载了吸纳劳动力的主要力量,但这一部门并没有表现出结构性增长的相应绩效。其原因在于,中国制造业的结构优势没有通过提升部门内劳动生产率和自主品牌来扩张其结构效应,一味强调劳动密集型产业的粗放增长及其吸纳劳动力的功能,而将出口竞争的重任交由技术密集型产业来承担是不合适的。

  第三,中国的国内结构转换与贸易结构之间存在严重失衡,技术密集型产业已经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但在贸易结构特别是出口中仍然以劳动密集型产品为主,这一失衡与中国结构转换中的外资作用和外资出口有关。改革开放以来,中国低廉的劳动力成本和巨大的国内市场吸引了大量的外资进入,20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前期,外商直接投资主要进入服装、鞋类、电子元器件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促进了中国制造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中国制造业出口的扩大,外资企业在其中扮演了重要角色,1986年外资企业进出口占中国进出口总值的比重仅为4%,到1999年已经突破50%。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开始,外商直接投资已经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2003年,中国制造业中外资企业的产出占总产出的比重为31.5%,而其在技术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的比重则为41.7%。同时外资企业对于中国出口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商务部官员在最近举行的全国自主出口品牌建设工作会议上透露,虽然中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三大贸易国,但出口自主品牌少,低端产品比重大,高技术产品和机电产品比例过低,在外资企业的大规模出口中,中国获得的真实收益并不算高。由于外方控制了收益最高的设计、研发、品牌等环节,中方得到的只是份额很少的加工费。

  因此,研究中国结构优化的战略设计与实施问题,首先要研究中国优势劳动资源的配置与利用绩效,这要结合中国的结构性增长来进行考察,特别是,中国呈逐年增长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工业部门转移和跨区域转移问题应该成为这一研究的重点。通过系统考察改革过程中结构性增长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反思产业政策与贸易政策,来确定未来结构调整的原则是必要的。

  在结构性增长的框架下研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绩效,其基本思想是从动态的角度来研究中国优势资源的配置和使用问题,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速度、就业结构、就业状态,以及由此带来的收入分配效应和劳动生产率效应,都需要与伴随这一过程的结构性增长相一致。

  (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

  精确测度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速度是困难的,一种简单的估算方法是以农村剩余劳动力年均转移增长率来替代,如阳俊雄(2004)估计1997~2003年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年均增长4%,而此前的两个高峰期1982~1988年为23%,1992~1996年为8%。如果以城乡收入及生活水平趋同来测算,中国农业人口的比重应该保持在20%(钟甫宁,2003),国家统计局估算,到2020年,中国人口将达14.6亿,其中劳动力规模为10亿,而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估算为当前已经转移1.4亿,农业仍然存在2亿需要转移的剩余,到2020年农村将增加需要转移剩余1亿人,则基本可以认为从改革到2020年,共需要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4.4亿人,则1978~2020年需要年均转移1100万人,这一规模大致与转移高峰期1982~1988年持平,即需要约20%的年转移增长率。而考察1997年以来的情况,每年转移的规模仅为500万人,年增长率仅为4%,实现到2020年完成转移是相当困难的。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受结构性增长较强影响,上世纪90年代前期,第二产业特别是工业部门的扩张为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提供了强劲的动力,但1997年以来的转移速度较低,且呈下滑走势,既受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同时从结构性增长来看,与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和内部结构变化有关。1991~1996年中国工业的劳动生产率处于较高水平,但资本—产出比却正处于低谷,资本—产出比增长率在1991~1994年为负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快速增长是中国过度工业化造成的(张军,2002)。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结构

  越来越多的文献或媒体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用“外出务工”或“进城务工”来替代,这体现了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就业以第二产业为主的现实,也符合二元经济理论关于人口转移的一般规律。从我国就业结构来看,第三产业就业长期以来处于较低水平,就业比重虽然在1995~2004年10年间增长了5.8个百分点,由24.8%增长到30.6%,但长期稳定在26%~27%的低水平,和欧美发达国家60%~70%的就业比重相比,具有相当大的差距。从结构性增长角度来看,第二产业在改革开放以来增长率远远超出GDP增长率,从而成为吸纳用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部门。实际上,以工业为主体的乡镇企业自1995年起一直保持超亿人的就业规模,到2004年达1.38亿,体制的约束及城市失业问题的存在,农村剩余劳动力进入城市务工仍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在中小企业就业,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的一项调查显示,在平均规模611人的中小企业中,农民工占企业员工的比例已达59.8%。

  但乡镇企业在过去的十年间发展不尽人意,对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吸纳力量处在相对稳定的水平上,而且乡镇企业技术进步迟缓,不能成为推进中国结构性增长的主体。国家所推行的乡镇基础建设战略及相关政策即为对这一问题的修正,而农村社会教育的投入则为提高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向中高技术密集型产业转移进行修正,户籍制度改革和同工同酬政策则为向城市大中型企业转移进行修正。

  (三)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收入分配结构

  1990年代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一直靠二、三产业拉动,第一产业处于停滞甚至萎缩状态,但农民人均收入却没有下降,反而有所上升,一个解释就是农民外出务工对收入做出了贡献。由于没有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农就业的详细统计资料,我们无法精确测度剩余转移的收入结构,但可以从农民工务工工资水平和转移规模进行大致估算。据有关统计,2004年农民工年均工资为8000元,而农村流动人口达1.4亿,按每人年均务工8个月计,共取得务工收入8960亿。2004年农村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为998.46元,则全部农民工资性收入总额为7558.84亿元,虽然二者并不必然重合,但反映了农民工资性收入主要来源于外出务工收入。从比重来看,1999年到2004年,农民工资性收入占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分别为:28.5%、31%、32.6%、34%、35%和34%,处于稳定小幅上升情形。但2004年城乡人均纯收入分别为9421.6元和2396.4元,相差3.93倍。这一差异存在的一个重要原因即是农民工的工资水平过度压低所致,2004年城市工人年平均工资约为15000元,高于农民工工资水平近一倍。2004年城镇就业人员为2.65亿,农村流动人口为1.4亿,加上已经在乡镇企业就业的约1.5亿人口,二者大抵持平。可以认为,中国结构性增长中农民工做出了相当的贡献,但分配结构中处于不利的地位,这也同时成为制约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主要因素。

  (四)贸易结构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加入WTO后,中国的对外贸易自由化程度不断提高,而中国的资源要素禀赋条件也导致了世界产业的重新分布,中国正在逐步成为世界工厂,但是中国规模巨大的制造业处于产品价值链的最低端,产前和产后为制造业服务的高端产业则在国外发达国家。前已述及,中国出口产品主要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中高技术产品则多为贴牌生产,或由在中国生产的外国企业出口,从而难以获取较大的价值。缺乏创新能力和自主品牌的中国产品只能通过降低成本在国际市场上竞争,必不利于收入的提高,从而制约了传统制造业的发展。而国家是否运用就业政策、减免税收、劳动成本补贴等政策来刺激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以促进用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方略,也存在两难处境:实施积极政策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助于解决二元结构,但传统制造业的广泛发展和出口又会恶化贸易条件,降低收入,不但在短期内不利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长期内也阻碍结构的进一步优化。

  (五)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结构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区域结构是产业结构在空间上的表现,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2005年农村外出务工人员中有42%在省内城市就业,其中在省会城市就业的占20%;在珠江三角洲地区、长江三角洲地区就业的分别占20%和14%。就业的区域差异既反映了结构的区域差异,同时又推进了这一差异的扩大。

  总之,从结构性增长的角度来评价中国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可以看到的是,在已经取得较好效果的表面下,转移的速度、就业结构、收入分配结构和区域结构都存在一些问题。改革至今的近三十年间,由于改革的阶段性和时序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也相应存在变动,但结构性增长作为最深层的作用力量已经显现,并将在今后较长的时间内起作用。以上的分析表明,中国当前的增长结构在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增长结构虽然促进了优势劳动资源的比较优势发挥,但难以有效培育竞争优势。

  2004~2005年民工短缺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绩效的纠正

  无论是强调结构调整中的政策设计,还是强调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事实是,由此带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必将由于劳动者个体的成本收益评价而得到纠正,进而作为整体而反映出来,并影响结构性增长的进程,要求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2004~2005年出现的“民工荒”问题即是这一问题的集合反映,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调查,企业缺工主要发生在珠三角、闽东南、浙东南等加工制造业聚集地区,重点地区缺10%左右,仅珠三角地区缺工规模就达200万人。民工短缺已经成为制约这些地区经济发展的因素,并且局部缺工所造成的矛盾已经对周边地区的同行业生产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这一问题不但引起了决策者的注意,也引起学界的广泛讨论,本文认为,这一问题即是对中国结构性增长产生的不适应问题的纠正,同时也是体制转换滞后于结构性增长要求的必然反映。

  (一)对结构性增长的纠正性质

  民工短缺对于结构性增长的纠正既在全国性的产业结构层面有所反映,同时也对中国结构性增长的区域格局做出了应有的反映。第一,结构性增长的本质涉及到优势资源要素由低生产效率部门向高生产效率部门的转移,并伴随着优势要素的供给结构与质量的相应提高。从中国的现状来看,第二产业的发展长期以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体,产量提高和就业扩大依靠的是市场拉动的投资增加,企业的投入主要在生产领域,技术投入不足,产品自主技术含量和自主品牌比例低,缺乏优化提升,从而强调对于一般意义的劳动投入,对劳动力的培训不够,既不利于企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也制约了劳动要素向更高生产率的产业部门转移。第二,从产业结构的区域差异来看,我国的制造业特别是强调劳动投入的制造业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具有聚集性,金属制造业、普通机械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电子及通讯设备制造业和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品机械制造业这五个重要的制造业产值占全国前四位的省市主要是江苏、广东、上海、浙江和山东,这些产业在中国仍然以熟练劳动投入为主,制造业空间布局的非均衡性引致了就业流动的方向。

  民工短缺的产业体现是从事“三来一补”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又集中在产品竞争比较激烈的制鞋、玩具制造、电子装配、服装加工、塑料制品加工等行业,其中部分台资企业和中小型私营企业缺工更为严重,结构体现则是18-25岁的年轻女工和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工。劳动密集型产业长期依靠低技术含量的高速增长来获取利润,企业则依靠扩大劳动投入来进行扩张,当低水平的同构扩张受到劳动供给的约束时,结构性增长的产业缺陷和区域缺陷便通过“民工荒”的形式表现出来。

  (二)对体制转轨滞后于结构性增长的纠正性质

  中国的体制转轨兼承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而且特别强调经济结构转换对于体制转轨的意义与价值。在评价中国体制转轨时由于过于强调发达国家成熟市场体制下的评价标准和思想,从而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阶段性和效果评价也从市场化程度、工业化水平和城市化水平来进行,必然缺乏对于体制转轨的客观评价。这些认识上的偏向也造成了对于工业化的片面追求,使工业化在改革以来的近三十年里持续增长,然而体制转轨却具有阶段性特征,在不同的阶段又存在不同的性质,特别是,1998~2004年存在一个长达7年的体制转轨过渡期,在此期间,体制转轨的进展很不明显,政策主要在于对经济运行中出现的一些局部问题进行针对性的解决,然而工业的扩张和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却在这一时期没有停止的迹象,形成体制转轨滞后于结构性增长的局面并进而积累起对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一系列问题。

  转轨滞后带来的四个方面的问题导致2004~2005年民工荒的出现:一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进程迟缓,旧体制打破和新体制建立需要一定的时间,技术创新机制、现代管理体制和适应市场的运营机制尚未建立,不能成为吸引高技能工人和相对熟练工人进入的力量,具有较高素质的劳动力在技术含量低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的滞留促进了这些产业的过度扩张;二是高垄断国有部门大量存在,这些部门劳动生产率低,但垄断利润丰厚,农村剩余劳动力不能进入,只能在非公有制部门就业,从而压低了工资水平;三是农村剩余劳动力跨区域流动倾向明显,而且主要进入非公有制企业,转轨时期尚未建立起规范的用工制度和就业市场,导致农民工就业环境恶化;四是社会保障体制建设滞后,包括农民工医疗保障、住房、子女教育等问题也制约了农民工的转移积极性。民工短缺即是对于工业增长超出体制保障的一种纠正。

  (三)对政策适应性的纠正性质

  针对结构性增长的一系列政策的完善与实施也存在问题,民工短缺也兼有对其进行纠正的性质。这包括:对倾斜产业政策的纠正,如国家对于一些垄断性行业的过度保护,限制了市场竞争机制的发挥,抑制了创新与技术进步,阻碍了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对收入分配政策的纠正,强调货币化的收入分配政策,虽然在显性的方面解决了收入分配的部分不平等,但大量隐性的问题没有解决,减低了货币收入特别是工资收入的效用;对国家解决“三农”相关政策的纠正,如国家为解决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出台并实施了一系列的政策,包括逐步取消农业税、制定农产品收购指导价等,农业比较利益的提高刺激了农民务农的积极性,反过来则抑制了务工的积极性;对引资政策的纠正,国家引资从“以市场换资金”到“以市场换技术”的战略转变,说到底是为解决技术水平低下、产品技术含量不高的问题,事实是,一味的追求以牺牲市场的“换取”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外资以低技术含量的产品占领了国内市场甚至是属于中国的国际市场,这些更增我国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发展难题:限制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不利于劳动力转移,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又不利于长期的结构优化与竞争力提升,长期来看仍然不利于劳动力的有序转移。

 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 结构性增长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绩效评价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得到的基本结论是,以结构性增长来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应该是在今后一段较长时期遵循的思路,但结构性增长不会自动产生,特别是对于我国当前的转轨阶段和所面临的贸易环境而言,单纯依靠市场机制本身的发挥来实施结构性增长是难以凑效的,应该的思路是:既着眼于优势劳动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最优使用,又考虑到培育竞争优势以扩张比较优势的绩效,通过合理的政策安排来实施产业结构升级和结构贸易的优化,并将这一过程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有序性结合起来。这既需要有计划、有目的的进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结构性增长推动劳动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时序性和递推性,并通过贸易结构的相应调整来强化结构性增长的溢出效应,也需要建立有别于成熟市场体制国家对体制转轨绩效评价的标准和思路,避免过于强调工业化从而形成过度工业化的局面。

参考文献:

[1]       陈耀. 劳动密集型产业能否承载就业之重?[J]. 瞭望新闻周刊,2004,(27).

[2]       多恩布什. 宏观经济学(第七版)[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

[3]       郭克莎. 我国技术密集型产业发展的趋势、作用和战略[J]. 产业经济研究,2005,(5).

[4]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课题组. 关于民工短缺的调查报告[R]. 2004年9月9日。

[5]       西蒙·库兹涅茨. 现代经济增长:发现与思考[M]. 戴睿,易诚译,北京: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89.

[6]       阳俊雄. 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放慢[J].中国国情国力, 2004,(5).

[7]       张军. 资本形成、工业化与经济增长:中国的转轨特征[J],. 经济研究, 2002,(6).

[8]       钟甫宁. 我国能养活多少农民——21世纪的“三农”问题[J]. 中国农村经济, 2003,(7).

[9]       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Z]. 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6~2005.

 

(原文载于《经济经纬》2006年第5期) 


基金项目: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04CJJ0014)和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项目(DFA050086)

作者简介:李 恒(1971—),男,河南唐河人,经济学博士,河南大学黄河文明与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河南大学产业经济与农村发展研究所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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