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跨文化交流
由于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知识传播方式的革命性变化,使得资本、信息、技术、人员流动加快,国家间的政治和文化交流更加频繁,中西文化在交流、传播和碰撞中将互相吸纳、借鉴和升华,文化融合成为世界发展的大潮流、总趋势。
消费观念转变。过去,节约是中华文明的传统美德,一切商品都要物尽其用,物有所值。现在,一次性消费、过度性消费、超值性消费、消遣性消费、品牌消费等等层出不穷,挑剔的消费者促进了技术和产品的创新,创新又极大地丰富了商品供应,提高了产品的质量,并培育了商标品牌,市场竞争更加激烈。
新文化孕育。我国传统文化存在的惰性和现在社会上存在的浮躁浮夸浮华之风与建立市场经济体制、与科技经济全球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格格不入,严重地妨碍了我国的改革开放,制约了经济转轨、体制转型的步伐,已经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制度、精神和文化障碍。培育并形成具有时代特征的新型文化——知识产权文化[1]迫在眉睫。我们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仅有创新文化是不够的!知识产权文化是更加广义的创新型文化,应该包含人本、科学、民主,学习、诚信、和谐,创新、创业、创富等基本要素;知识产权文化决不是封闭、突变、排他和狭义的,而是一种开放、渐进、包容和广义的创新文化,她以更加宽广的内涵,反映了创新文化的方方面面。
3、知识经济化
当今世界,知识¨的经济化趋势是国内外经济社会发展的显著标志。知识经济化是把知识作为一种特殊的经济资源,通过特定的、有效率的制度规范和法律保障,在创造、管理(规范、注册与保护)、加工、传播、交易、应用和物化知识的过程中,使知识转化为一种产品、服务、产业或者智力资本和生产力的过程。由此带来了两个显著的变化:一是知识直接转化为产业,形成了高新技术产业和智力服务产业等新兴产业;二是由于知识的传播、应用、扩散、渗透,提高了传统产业的劳动生产率和整个社会各类资源配置的效率。这种趋势不仅改变着世界的经济结构和总体格局,也改变着社会的组织结构和人类的生活方式。
知识产权规则全球流行。由于知识资源及其产品和产业的特殊性(如无形性、可确指性、可控制性、利益性、垄断性和时限性等)[2],知识在创新、管理、加工、传播、应用和物化的过程中,必须选择最有效率的市场经济的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竞争规则,以实现对知识资源的优化配置。这些组织形式、管理制度和竞争规则是激励、创造、管理、保护和利用知识资源,合理规划和组织社会生产力最根本、最有效的措施和前提。它们主要体现在现代知识产权制度、世界贸易组织的基本规则和与之有关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等,因此,可以说知识产权正在成为全球新的通行证。
[1] 郭民生,“创新型国家与知识产权文化”,《中国知识产权报》IP理论版,2006年2月17日。
¨ 知识一般可分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类。从一般意义来讲,知识通常是具有普遍的、广义的概念。知识是人们在认识、实践、科学、技术、文化、哲学、伦理、法学、宗教、信息、管理、政治和经济等等范畴的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它不仅包括已有知识,也包括创新知识(知识的新与旧对不同的认知主体来说都是相对的);不仅包括知识的原创,也包括知识的管理、加工、传播与应用。可见,广义的知识可分为已有知识、创新与应用知识等;狭义的知识可以依据知识的用途来确定知识的内涵,划分知识的边界和类别。
[2] 郭民生,“论技术资产”,《中国软科学》,1998年8月,第40-4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