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雪根北京报道)在日前为富平基金举行的募捐会上,华远集团董事长任志强自我辩护:我是在为穷人说话,为此,他呼吁开发商为茅于轼创办的富平基金捐款,让更多的人知道开发商做到了企业公民应该做的事情,也对社会、对弱势群体做出了很多贡献。
任志强不喜欢企业社会责任这个概念,他说,它已经演化成一个社会学和道德学的概念。严格地讲,应该叫企业公民责任,企业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既然是企业公民,就一定有他的权利、责任和义务,而且三者是对等的。而现在的社会舆论认为你只能付钱,但是不能挣钱,挣了钱了就变成为富不仁了。
任志强说,这个舆论是从指责我,或者是从穷人区富人区的争论开始的。有的人建议任志强把富人改成有支付能力的人,因为商品只供给有支付能力的人,或者用中央文件的词,就是给中低收入家庭建设商品房,任志强表示,我坚决不改这个词,说富人有什么罪吗?其实穷和富是一个形态,就是财产拥有程度的形态表达,好或坏是行为表达形式,在认知上就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但是现在把两者混在一起了,只要是富人,就是坏人。邓小平说,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富人实际上是发家致富的好的代名词。但是现在我们的社会舆论却说所有的富人都是坏人,这就有点儿荒谬了。有人指责我只给富人盖房子是为富人提供服务。我们可以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五星级酒店是不是为富人服务的?我们雇佣农民工为他们盖房子,如果农民工都不盖房子,他哪来的收入?是不是我们就不应该给富人提供奢侈品的加工?在美国,也是穷人在给富人提供服务。任志强说,很多人都说要让穷人买商品房,我一直觉得这是陷入了一个重大的逻辑错误,穷人要有社会保障体系,就是免收土地出让金的经济适用房或者是廉租房。请问所有买商品房的人,你们要国家解决收入分配不公的情况,是让穷人掏土地出让金还是让富人出土地出让金?如果说商品房是给穷人的,不是给富人的,应该让穷人出更多的土地出让金,这就会造成新的分配不公。其实我是在为穷人说话的,他们却认为我在为富人说话。
政府怎么解决穷人的问题,任志强说,这涉及二级分配。税收是第一次分配当中,企业应该给国家缴纳的义务,这部分进入到政府以后就可以进行二次转移分配,比如从富人身上多收税,向穷人转移,以达到社会的平衡。一二次分配的问题不能混了。
任志强说,没有人睡在大街上。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所要盖的房子是改善性住房,它一定不是对低收入家庭的,而是对高收入或者中高收入家庭的。规定70%住房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没有任何道理,这是让中低收入者直接在一手市场买商品房,而不是进入二手房市场。有人说建70%90平方米的房子,是因为我们的资源有限,这是削足适履。本来企业的经营是按照市场的需求有不同的选择做出不同的房子,政府要求所有的人都穿一样的鞋,这就退化到计划经济去了,或者说人们没有了对生活对自由的选择权。
据任志强介绍,参加茅于轼富平基金的人中,有吴敬琏、张维迎等人,也有柳传志、吴英等企业家,还有潘石屹、任志强等开发商,这是一个种子基金的形式。为了凑足政府要求的2000万元注册资金,任志强大概前后发了10封信,为茅于轼化缘。任志强强调,为什么主张大家捐款?是希望通过学者,就是茅于轼、吴敬琏这些人,用他们的嘴去做地产的宣传,可能要比我们自己去做这种宣传好得多,可以让社会知道我们并不是单独追求暴利,而不追求社会责任,我们既做到了企业公民应该做的事情,也对社会、对弱势群体做出了很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