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何时起,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宣誓热”。不久前,北京大学举办了“廉洁自律、爱岗敬业”座谈,30多名即将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的毕业生代表参加了活动,签署了承诺书,并向全国大学毕业生发出廉洁自律的倡议书;前不久的广州市廉政文化周启动仪式上,来自海关、地税、国税等廉政“高危行业”的500名青年公务员宣誓“以后当了官不贪污”。四川省委组织部、人事厅近日也联合发出《认真做好新录用公务员宣誓工作的通知》,今后,四川省新录用学公务员,都必须面对国旗进行宣誓。一时间,“宣誓秀”成了一股“热”,轰轰烈烈,热热闹闹,成为一道风景!
但人们对于这些宣誓能否遏制住贪污腐败,起到多大的效果,却是令人十分怀疑的。虽然有人认为:宣誓能促使人们反省,能够良心发现。也有人认为宣誓能使人耳濡目染,从而得到廉洁教育,但这些说法这事实上是难以站得住脚的。君不见,那一个贪污腐败分子在加入党组织时,没有在党旗下,举过拳头赌过咒、发过誓?!又有多少贪污腐败干部在初任领导职务时不是信誓旦旦,语壮言豪?!一旦遭遇巨大的利益诱惑,在“糖衣裹着的炮弹”面前,这些人的人性脆弱的一面就会暴露无疑,曾经赌过的咒、发过的誓就会抛到“九霄云外”,从这点来讲,宣誓既不能在其萌生贪欲时及时或者暴露其不法行为,也不能作为事后加重对其惩罚的依据。
其实,“宣誓秀”最早是一个“外来货”。西方国家的总统在就职时,往往要手按《圣经》宣誓;证人在法庭作证时,要手按《圣经》宣誓。因而,宣誓在西方社会起到了相当的作用。这主要源自西方的基督教对西方人的影响。在手按《圣经》宣誓时,不仅是西方人与自己良心的宣誓,而且是他与神达成了一种默契。违背了宣誓的誓言,不仅要受到良心的遣责,还要受到主的惩罚。西方人的信仰决定了西方人的宣誓对他们起到了实实在在的约束作用,而不仅仅是靠他的良心、社会舆论或廉洁教育。
显然,西方泊来品的“宣誓秀”在中国就有点“水土不服”了。靠信誓旦旦,语壮言豪的“宣誓”就能约束住党员干部不犯错误、不贪污腐化,也显然是痴人说梦。即使是在主席台上信手发誓,台下还在贪污腐化的事例是常见的事。
要使“宣誓秀”成为约束人们行动的愿望,倒不如加强对人们信仰的教育,使信仰成为人们的观念,成为人们崇高的理想,成为制度约束的东东,即使思想震荡、物欲横流,人们的思想也不起变化,不计较个人得失,不钻一切可能钻的空子,此时的宣誓才能起到实实在在作用。否则,“宣誓秀”就可能成为看似热闹和神圣,但在表演完后大家一轰而散,人们并不把此当做一回事的闹剧。
在人们没有形成信仰时,还不如让“宣誓秀”见鬼去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