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念中国改革开放30年
——中国五大不可逆转的变化
(王在安2008-4-26)
今天偶然看到了一个中央电视台的节目,才意识到今年是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
节目的内容是主持人与一些知名人士和青年人互动,畅谈改革开放30年来的变化和感受。从这个节目来看,经过3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公民确实比30年前敢想敢说了,但是仍然没有逃出“歌功颂德放胆,批评揭露噤声”的禁锢。
对于每个人或每一类人来说,改革开放30年的感受一定会各有特色,互有区别。这主要是由于人们的经历不同,由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不同,由于人们面临的生存发展状况不同所造成的。比如经历过50年代反右派运动、60年代人为的悲剧性大灾难、10年文革动乱的人们,与80年代后的人们相比,对改革开放30年的感受是有巨大差别的。就是同年龄的人,如果现今一个人是政府高官,一个人是失地农民或破产国有企业的下岗工人,他们的感受也会有天壤之别。
作为经历过计划经济和文革动乱的一代人来说,我的感觉是,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确实发生了五个巨大的不可逆转的变化。
第一,执政党的理论发生了根本的变化,这个变化就如同“180度”般的转向,并且是一种不可逆转的根本性变化。
改革开放前,执政党始终遵循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确立的理论去管理国家,这个理论的核心,就是马克思《共产党宣言》中激励了无数革命先烈为之英勇奋斗、流血牺牲的那句名言:“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
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从减少到逐步地根本不再提《共产党宣言》中“消灭私有制”这个核心理论观点了,而是反其道而行之,大力鼓励私有制、引进私有制、发展私有制、保护私有制。
结果是在不到30年的时间内,在一切充分竞争的经济领域里,执政党在几十年时间里建立起来的一统天下的公有制经济一败涂地,私有制经济已经占居了统治地位。
以致于我常听到有人在问:我们的执政党还配得上称为“共产党“吗?
第二,公民的经济自由权利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发生了不可逆转的根本变化。
改革开放前,由于执政党从理论到实践,都始终坚持共产党人“消灭私有制”的核心理论观点,所以公民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利被彻底剥夺了,公民不能自由创办企业,不能自由择业,不能自由迁徙,甚至不能自由消费,几乎没有任何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利和自主权利。当时10亿中国公民就如同失去了动物的属性一样,在巨大的灾难面前既不能自救,也不能逃生,只能如同植物一样自生自灭!这导致了在60年代初期我国发生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非正常死亡悲剧。
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自发的、不可抑制的自由从事经济活动的能量,冲破了原有的“消灭了私有制”后所形成的计划经济体制,执政党也随着自己的理论观念的转变,逐渐地将公民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利一点一滴的归还给了老百姓。
今天的中国公民在大多数经济领域中,已经获得了这些基本的经济自由权利:创业投资的自由权利;择业的自由权利;迁徙的自由权利;消费的自由权利等等。
公民经济自由权利的回归表明:中国发生了由“公民依赖于国家(政府)而生存”,到“国家(政府)依赖于公民而生存”的转变。这一重大转变是一个伟大的、激动人心的、不可逆转的、真正划时代的历史性进步!
第三,随着公民经济自由权利的获得和增长,公民的思想自由权利、观点表达自由权利也不可逆转地回归公民了。
改革开放前,执政党以国家强制力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一统天下,老百姓的吃饭和生命只能依赖于国家(政府),只能依赖于公有制单位;而管住了人的吃饭和生存,就可以管住人的思想和观点,实现言论、思想、观点的高度统一。如果有人胆敢有一点思想自由,有一点不同观点,有一点不同的言论,轻者会像数十万右派一样,妻离子散,家破人亡,流放边疆,客死它乡;重者会像彭德怀、刘少奇等人一样,遭受批斗羞辱,关押进高墙牢狱,蒙冤而死竟不能给亲人留下个名字和骨灰。
改革开放以来,老百姓争取到了基本的经济自由权利,拥有了自由创业、自由择业、自由迁徙的权利;从根本上改变了公民依赖政府才能生存的状态。
随着老百姓经济自由权利的扩大和经济力量的增强,老百姓成为纳税人和税源的主体,执政党、政府、各级党政官员,反而变成了越来越只能依赖作为公民的老百姓才能获得生存的食税人了!
这一不可逆转的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执政者与老百姓的力量对比,从根本上改变了政府与公民的关系:一方面,作为老百姓的公民,无需为了生存而在思想、观点、言论表达上,被迫与执政者和政府官员保持一致了,从而获得了思想自由权利和观点表达自由权利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作为食税人的执政者和政府官员,不仅失去了控制公民思想、观点、言论、表达自由权利的经济手段,而且从自身的生存和利益出发,不得不越来越容忍作为纳税人的公民的思想自由权利、观点和言论表达自由权利了。
尽管中国老百姓争取公民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等权利的历史进程还远远没有结束,但是中国公民终将获得充分的思想自由、观点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的基本政治权利的趋势,毫无疑问是不可逆转的了!
第四,理论上的自相矛盾导致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发生信仰危机,正在成为不可逆转的现实。
什么是信仰危机?信仰危机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说的是一套,做的却是另外一套,自欺欺人。比如,说的是代表人民的根本利益,做的是代表权贵既得利益集团的根本利益;说的是不拿群众一针一线,做的是要拿百姓千千万万;等等,不一而足。
改革开放前,执政党和政府官员并不存在信仰危机,他们真诚的信仰《共产党宣言》中提出的“共产党人可以用一句话把自己的理论概括起来:消灭私有制”的核心理论观念,并且为实现共产党人的这一核心理论观念而进行着不懈的追求和真诚的探索。为此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人进行了包括合作化运动、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农村人民公社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工业学大庆运动、全国学人民解放军运动、走五七道路全国创办五七干校运动,等等这一切,穷尽了消灭私有制、建立一大二公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各种社会试验。
在那个年代,饿着肚子修建大寨田的大寨人对公有制集体经济的热爱是真诚的。
在那个年代,“10万人苦干10年”,挖着野菜修建人造天河红旗渠的林县老百姓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忠诚和信仰也是无懈可击的。
在那个年代,以王进喜为代表的大庆工人阶级在平均主义低工资的年代里,排除万难,“拼命也要拿下大油田”的精神也是源自于对社会主义公有制的信仰!
在那个年代,即便是十恶不赦而在后来被判处重刑的共产党文革时期领导人江青、张春桥之流,我们老百姓至今也没有从任何媒体上看到他们有贪污受贿腐败行为的只言片语,也没有看到像当今一些党政官员那样包养情人的腐朽行为的只言片语,因为他们也是忠诚于执政党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信仰的。
改革开放前,执政党和政府所发动的一次次以消灭私有制为目标的“政治运动”和“经济实验”,屡遭失败,但却信仰不灭,可以说是屡败屡战,以至于穷极了“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的一切办法,最后竟在文化大革命中将本来与“资本主义私有制”并不太沾边的东西也作为“资本主义尾巴”乱割一通。但是所有这些成本代价极其巨大的“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仍然没有能够创出高于资本主义劳动生产率的“社会主义劳动生产率”,反而使全体中国老百姓普遍处于贫困之中。这一历史过程和亲身经历,为中国老百姓在改革开放中抛弃对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目标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信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改革开放前夕,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民和伟大的温州农民率先抛弃了对以“消灭私有制为本质特征”的社会主义的信仰,冒着被杀头和坐牢的风险,闯出了一条中国改革开放的血路。这条血路就是争取获得创业自由权利,争取获得从事经济活动的自由权利。而这两种经济自由权利归根到底就是一句话:保护和发展私有制经济。于是,中国老百姓迅速转变了信仰:剥夺公民创业自由、择业自由、迁徙自由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只能导致全体公民的共同贫困;只有实行保障公民创业自由、择业自由、迁徙自由权利的资本主义私有制,才是解放自己、走向富裕和幸福的唯一道路。在现今中国老百姓的信仰中,创业自由、择业自由、迁徙自由就是“私有制”的同义语,就是对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彻底否定和抛弃。
但是,在信仰的转变上,执政党和政府再次远远地落后于被他们认为是受教育程度最低的、最落后的、几十年来一直被认为是“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农民”的广大农民群众。执政党和政府面临着既要坚持“以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为核心目标”的社会主义原则,又要容忍改革开放初期以农民为主体的中国老百姓为了摆脱贫困、追求幸福,不惜杀头坐牢也要进行投资创业,发展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私人经济的选择。这正是造成执政党和政府官员现在发生信仰危机的原始起点。
可以说,执政党和政府官员今天“说的是一套,做的是另一套”的信仰危机,正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产生的。
为什么改革开放以后,执政党和政府会产生信仰危机呢?
因为改革开放以后,我们的执政党和政府,以及他们培育起来的理论家们,在理论上陷入了无法克服的自相矛盾的深渊。
比如:共产党这个名称,本身就起源于马克思关于“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这个核心理论观点,现在党却在大力倡导、扶持、发展、保护资本主义私有制,那么我们的党究竟是要让自己的党员和官员们信仰什么东西呢?
再比如:执政党提出中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但是,社会主义的核心与本质定义,就是“消灭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而市场经济的核心与本质定义就是“保护和发展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这是没有任何异议的公理啊!执政党提出如此自相矛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观点,自己的党员和政府官员们能不发生信仰危机吗?发生是必然的,正常的;不发生是不可能的。
如果执政党和政府不能解决自己在理论上荒谬绝伦的自相矛盾,那么发生信仰危机肯定是不可逆转的;那么自己的党员和官员挂羊头,卖狗肉,“说的是一套,干的是另一套”的信仰危机状况必将会愈演愈烈!
第五,在不改变现有政治体制框架的条件下,所进行的一切反腐败,只能导致公共权力腐败的普遍化和升级,这也是一个不可逆转的现实。
改革开放初期,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陈云同志就尖锐地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关系到党的生存存亡的大问题!从那时起,执政党就启动了在基本上不改变现有政治体制框架下的反腐败斗争和社会试验。
从建立各级纪委、各级反贪局、各级监察厅局、各级审计厅局、政法委、检查院,到对腐败嫌疑人进行双轨处理,到对下至县委书记、上至省部级高官、甚至党和国家领导人中的腐败官员判处死刑,各种经济的、行政的、法律的反腐败手段无所不用其极,而其结果却是腐败越来越普遍化,越来越升级了,越来越合法化了。
由各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书记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权力最大的反腐败机构,但是却发生了湖南郴州市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曾锦春贪腐6000多万元的案例。2006年案发前,在老百姓冒着生命危险(曾锦春一伙出价10万元购卖举报者的人头),数年来坚持不懈的举报下,湖南省纪委曾经三次对曾锦春立案调查,不仅每次他都平安无事,而且省纪委还对他做出了这样的结论:曾锦春是一个基本合格的纪委书记。
所以,曾锦春自称是“告不倒、查不倒、管不倒”的人。
曾锦春腐败案例的典型意义在于它宣告了这样一个事实和真理:在现存政治体制框架基本不变条件下的反腐败彻底破产了!因为没有人能够保证反腐败者不腐败,没有人能够保证反腐败者不会成为腐败者!
中国现存政治体制框架下的反腐败的特征是:“自体反腐败”。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自体反腐败”没有成功的先例,只有引发更为普遍、更为严重的腐败的后果和教训!
在许多发达的现代市场经济宪政民主国家,官员吃请、收礼超过20美元,就构成犯罪,就要受到法律追究了。而我们经过近30年的反腐败斗争,现在竟然发展到每年公款吃喝数千亿元、公款出国(或旅游)数千亿元、公车私用数千亿元,而且全是合法的!挥霍纳税人金钱的腐败行为不仅愈加普遍,而且日益合法化了。这是多么触目惊心的事情啊!
消灭腐败的唯一办法,是打破现存政治体制框架基本不变的“自体反腐”模式,实行“权力制衡,异体监督”的政治体制改革与反腐模式。
怎样才能实现“权力制衡,异体监督”呢?权力制衡就是“民权制衡官权”,异体监督就是“纳税人监督执政党和政府官员等食税人”。要实现“权力制衡,异体监督”,就必须进行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真正地将思想自由、言论自由、表达自由、集会自由、结社自由、选举自由等等基本政治权利归还给公民,保障公民通过运用自己手中的这些基本政治权利去决定执政党的命运,决定政府的命运,决定国家官员的命运、决定食税人的命运。
只有在“公民能够决定政府的命运,纳税人能够决定食税人的命运,老百姓能够决定官员的命运,选举人能够决定被选举人的命运”的现代宪政体制框架下,才能真正实现“权力制衡,异体监督”,使腐败失去孳生的土壤和环境,并趋于消亡。
实质性的政治体制改革一天不能启动,执政党和官员腐败的普遍化趋势就一天也不会逆转!
这就是30年改革开放的主要经验和教训!这些宝贵的经验和教训也为我们指明了中国今后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我们对中国的改革开放事业充满信心,我们对中国的前途充满信心,我们对伟大的中华民族复兴事业充满信心,我们对中国公民、中国老百姓的美好未来充满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