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保付代理业务是指出口商以商业信用的形式出售商品后,立即将提单、发票、汇票等相关单据卖断给办理承购账款的财务公司、银行或专业的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商);这种卖断方式出口商需要是无追索权性质,从面提前收回货款,得到资金融通运转的一种方式。
保付代理业务能够很好地解决出售商品支付方式为赊销情况时,出口商面临着资金占用和进口商信用风险相关的一系列问题。保付代理业务的费用高于信用证、托收等结算方式的银行费用,一般为出口发票的1%至3%。
在国际贸易保付代理业务中,有单保付代理与双保付代理两种运作方式;单保付代理仅涉及到一方(进口商或出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而双保付代理涉及到进出口双方保付代理组织机构;一般的保付代理业务均为后者,主要涉及:出口商、出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进口商、进口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其业务一般的流程为以下四步:
一、出口商向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保付代理组织机构申核确认后,双方即签订协议,从而确定出全年的信用总额,也就是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对出口商的放款总额;
二、进、出口商双方进行贸易磋商,并确定出采用保付代理的结算方式;
三、出口商向所在地保付代理组织机构通报进口商名称以及相关交易情况;出口商所在地的保付代理组织机构通过其在进口国有关往来的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对进口商进行资信调查;其结果符合保付代理组织机构的相关规定,进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通知出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出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立即委托其收款,并通知出口商按核定的信用额度进行发货;发货的同时将发票、装运单等相关单证(据)直接寄达进口商,发票副本交送保付代理组织机构;
四、当出口商有融资需要时,保付代理组织机构立即以预付款方式按不超过发票80%的无追索权性质向出口商提供短期贸易融资。到期后,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在扣除相关费用以及贴息金额后,余下的20%货款将付给出口商。进口商保付代理组织机构向进口商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