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中,出口企业(商)在收到买方信用证的情况下,因各方面原因而造成资金短缺,在货物出口装船发货后,将信用证所要求的相关全套单证(据)交到银行,要求银行立即按照信用证的金额进行付款,使出口企业能够得到短期(一定时间)的资金融资周转。银行对出口企业(商)保留追索权的贸易融资,在银行作为付款行、承兑行或保兑行时不能行使追索权!
信用证出口押汇的操作流程大致为以下三步:
一、提交资料;出口企业向银行提供外汇押汇借款申请书(《出口押汇申请书》)与企业相关资料。外汇押汇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介绍、企业财务状况、申请押汇借款的金额、申请期限;企业相关资料主要提供的是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外贸出口合同协议;企业近三年财务报关;银行的出口押汇协议书;银行的出口议付(押汇)申请书;信用证正本及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资料。
二、银行申核;银行在收到企业提交的《出口押汇申请书》和所需要的单据(证)后,经审核,符合相关规定条件,无误后向企业做出押汇。信用证出口押汇的金额一般最高汇为汇票金额的90%,采用预扣利息方式,也就是用押汇金额减去押汇利息所得。押汇的期限在各个国家有所不同,一般根据信用证不同而定:即期信用证押汇期限为15-30天,最多不超过90天,而远期信用证承兑后押汇的期限为押汇起息日算起,至兑付款日。相关的计算方法如下:
即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天):
押汇金额X押汇利率X押汇天数
远期信用证的押汇利息(/天):
押汇金额X押汇利率X押汇天数X(承兑付款日—押汇起息日)
三、议付款的回收与贷款的归还;企业收回的议付款,在向银行归还所押汇的金额之后,如有余款,银行会将相应余额自动转入企业的有关账户;当银行实际收到议付款的时间长于押汇的时间情况下,这段时间的利息,银行将对企业进行追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