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6月,海元所受台湾公司之委托,向国务院税则委员会提出建议:谷氨酸进口关税税率应由现在的12.5% 降低到 5%。为此本所做了本研究报告(主要部分)。
一、我国味精生产行业遇到的困难
我国味精生产传统上使用发酵法生产谷氨酸,以淀粉为主要原料,后又呈现多元化发展态势,并向着大型化、集约化、现代化的方向发展,涌现了河南莲花、山东菱花、江苏菊花、山东齐鲁、山东铃兰、杭州丰汇、山东味美等一系列集团公司,在2000年走上了高峰,味精工业进入了新的发展时期。但随之我国味精行业出现了科学与技术上无法解决的问题。导致这些问题发生的具体有如下因素。 (一)市场因素: 作为味精生产的基础原料-粮食,其价格上涨直接导致了企业成本不断加大,利润随之下滑,而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无法通过企业内部的技术改造来弥补的。 (二)成本因素: 1、原粮消耗大,企业成本高。我国味精行业使用大量的谷物作为原料,制造成本受制于国内谷物的收成,部分地区的大型企业已采用甜菜糖蜜为原料进行生产,所有企业技术设备有待改进,资源浪费现象十分严重,而国外则普遍以糖蜜为原料,成本比国内低1/3左右。基于成本的原因,我国味精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很薄弱,全国出口量仅占生产总量的一小部分。2、味精的成本与售价差价不合理。由于原辅料不断调价,加上治理废水费用巨大,降低成本无法解决。相反,味精售价由于市场竞争激烈,被迫逐年下降,从而使企业利润逐年下降,不少企业仅微利经营,直至亏本额惊人。
3、能源消耗不断加大。不仅是电力需求大,其他能源如煤炭和燃油的消耗也十分惊人,对水资源的依赖更是十分严重,这与中国能源逐渐短缺的现状是十分不符的,长期下去将会造成更大的能源缺口。
(三)环保因素:
近年来国家环保局监惩罚力度加大,企业排污标准不断升高,企业用于废水治理的费用越来越高,要在根本上解决环保问题,对我国味精企业来说,投资成本是非常巨大的,规避企业风险也是有相当难度的。味精废水治理工作,就目前的技术力量和经济实力而言,要依靠自身力量达到排放标准的企业为数很少,难度很大。从尊重事实出发,目前行之有效的办法是政府治理与企业治理相结合,唯一的途径是企业先治理到相对标准,再排放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但味精行业生产谷氨酸过程中的排放对区域环境的损害依然很大。二、利用国际分工和国际合作,降低中国味精生产的成本
我国谷氨酸进口关税税率远远高于WTO成员国,使我国企业无法选择进口氨酸,企业经营成本无法降低。降低进口关税税率有助于平抑价格,增强国内味精生产企业的综合竞争力。2003年国际谷物价格持续上涨,我国谷氨酸生产成本增加,但由于关税偏高,使我国味精厂家无力进口其他国家谷氨酸来抑制价格,因此导致亏损。而东南亚国家因其上游糖蜜原料及中游产品谷氨酸进口税率低,使这些国家可以完全依赖进口,加强了国内企业在国际味精市场上的竞争力。所以,降低谷氨酸的进口税率,即将关税税率由12.5%调整到5%,不仅可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而且能够提高其国际竞争力。国际上,对于谷氨酸所征收的关税的税率一般较低,我国的高关税政策与国际大趋势不符。
相对于WTO中的其他国家来说,我国对谷氨酸所征收的关税税率要高得多,这是不符合国际社会的发展趋势的。我国已加入了WTO,也就承担了相应的国际义务,这其中就包括了关税减让义务,逐渐降低谷氨酸的进口关税税率是我们应尽的国际义务。我国应该鼓励味精产业对世界开放,积极参加国际分工与合作,以降低我国味精生产的成本。
与味精产业发达国家开展国际合作,对我国味精产业会产生积极的影响,表现如下:
(一)进口谷氨酸成本降低,使中国味精生产企业就有了原料保证;
(二)进口谷氨酸成本降低,增多了中国味精生产企业的原料来源;
(三)开展国际合作,可以降低中国味精生产企业能源消耗,减少污染排放,有利于环境保护;
(四)引入国际机制,利用新原料的有益补充,可以分散中国味精生产企业经营风险;
三、WTO规则、经济全球化和国际分工的细化,要求中国降低和减免该产品的关税
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成为产业竞争焦点,面对严峻的国际竞争挑战,提高产业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就成为生存与发展的唯一出路。从经济学的意义上看,提高产业与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归根到底是在全球产业分工与市场竞争中获得国际比较优势与竞争优势。我国味精行业在资源、能源、环境、科技含量、工艺水平等方面是不具有比较优势的,这就需要我们借鉴先进的技术和成本低的原材料,有力补充我国该产业中的不足,使中国的企业也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为此,我们提出请求,将谷氨酸进口关税税率由12.5%降到5%。2005年谷氨酸开始实行5%的进口关税税率(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