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经济学争论:一个文献回顾与评论



【摘要】最低工资制度在西方国家已推行了100多年,我国各城市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也有12年时间了,但关于最低工资的争论却一直在持续,经济学界尚未取得一致性的看法,以此为背景,我们对最低工资的理论和经验分析进行归纳,并梳理其理论逻辑,力求从全面理解最低工资的影响。本文在介绍国外关于最低工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当前我国理论界关于最低工资的观点也进行了比较。

【关键词】最低工资;劳动力市场;争论;就业 

  economical controversy of Minimum wage:a literature review and comments

Abstract: Minimum wage system has been running over 100 years in western countries, and carried out in cities in China since 12 years ago. But there has been continuous controversy on the system since identity of views could not be reached. Based on this controversy, we summarize all the relative theories and empirical analysis, and sort its doctrinaire logic, in order to give a full way of understanding the influence of minimum wage. This article starts with the introduction of foreign achievements of research on this field, and compares with various domestic views as well.

Keywords: Minimum wage; labor market; controversy; employment

一﹑引言

最低工资制度最早产生于19世纪的新西兰与澳大利亚,目的主要是通过制定最低工资来解决劳资纠纷,消灭“血汗工厂”。最低工资制度从产生到现在,经历了一个由个别资本主义国家的个别产业到所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大部分行业,再扩展到绝大数发展中国家的过程[1]。目前,通过制定最低工资立法并实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保护低收入群体已成为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但最低工资制度自开始设立起就一直处于争议之中。最低工资制度的支持者将最低工资作为增加穷人收入的手段。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制度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格局,防止两极分化;同时,还指出最低工资可能“冲击”雇主,使其更注意技术效率,提高劳动生产率,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传统经济理论所预期的失业后果[2]。但是,最低工资的反对者声称,最低工资并不是帮助在工作的穷人最好的方法。他们认为,最低工资将增加失业,尤其对低技能劳动力与刚进入劳动力市场的就业者影响更大;此外,法定最低工资将引起溢出效应,导致未被最低工资法覆盖部门的工资率下降。

二﹑国外关于最低工资的争论

国外对于最低工资进行了大量研究,其中不乏理论研究与经验研究,过去二十年来三百多项研究成果说明了这一事实。以20世纪40年代为分界线,将国外对最低工资的研究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9世纪末到20世纪40年代,在这一阶段,经济学界对最低工资的争论主要围绕“最低工资制度是否应该存在”这一分歧点上,其代表人物是以斯蒂格勒等为首的自由主义学派。他们主张经济自由,反对政府干预劳动力市场的供给与需求,认为那样做会改变人们的交易行为进而影响市场的供给与需求,降低市场效率。所以在这个时期很多经济学家对最低工资立法提出了批评,其中以斯蒂格勒1946年发表的《最低工资立法经济学》最为引人注目。他得出的结论是:为减轻贫困而制定的这种政策,不仅对减轻贫困起不了作用,而且还扭曲了资源配置[3]。第二阶段从20世纪40年代后一直到现在,这一阶段,随着世界大多数国家陆续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经济学家争论焦点由前一阶段的“最低工资是否应该存在”转移到“应该制定多高的最低工资标准”上来。国外对最低工资的影响和确定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经济学家从各个不同角度分析了最低工资的影响,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最低工资的就业效应与失业效应的问题上。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最低工资的影响:理论分析

1.完全竞争的劳动力供求模型

(1)最低工资覆盖劳动力市场所有部门。如图.1所示,W表示工资[4],Q表示劳动量,Wm表示最低工资标准,在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前,该劳动力市场处于均衡状态,W0﹒Q0分别表示均衡状态下的工资水平与就业水平。按照古典经济学理论,如果最低工资低于市场均衡工资,那么最低工资政策只是一种形式,对劳动力市场不产生任何作用,因此最低工资必须高于市场均衡工资水平。现假设最低工资处于市场均衡工资水平之上为Wm,由于工资上涨,导致企业劳动力需求由Q0下降到Qa,而劳动力供给量却由Q0增加到Qc,这就意味着最低工资的设立使得就业量比劳动市场均衡下少了ab,而失业量则增加了ac。

 

图.1最低工资覆盖劳动力市场所有部门

 

 最低工资经济学争论:一个文献回顾与评论

(2)最低工资未完全覆盖劳动力市场所有部门。图.2描述了两个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其中(a)表示最低工资政策的覆盖部门,(b)表示最低工资政策未覆盖的部门,总就业量由两个部门就业量之和。由于最低工资的强制执行,最低工资政策覆盖部门由于工资率的提高,需求下降,雇用量E0下降到E1,而之前在被覆盖部门工作的劳动者现在不得不到非覆盖部门去找工作,非覆盖部门由于劳动力供给量增多,迫使劳动力工资由Wa下降到Wb.

由此看出,在最低工资未完全覆盖劳动力市场所有部门情况下同时造成了获益者与受损者,受益者是那些实行了最低工资制度后依然在覆盖部门工作的劳动者,最低工资制度实行后,他们仍然维持工作,并获得了比原来工资更高的工资,受损者既包括失业于覆盖部门的劳动者,也包括未被覆盖部门的非熟练劳动者,因为劳动力供给增加导致了工资的降低[5]。

 

(a)覆盖部门

 

(b)未覆盖部门

 

图.2最低工资未完全覆盖所有部门

 

2.非完全竞争的雇主垄断模型

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任何企业的劳动力雇用量都应达到劳动力边际收益等于劳动力边际成本的那一点上,垄断企业也不例外。在图.3中,b点就是这样一点,在b点,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Q0为垄断企业按照利润最大化原则确定的雇用量,与之相对应的工资率为W2,现假定最低工资为W1,即均衡就业点,这时边际成本等于平均工资成本,买主会雇用Q1水平的工人,相对于工资率为W2时,劳动力雇用量增加了Q0 Q1,在这种情况下,实施最低工资不但没有减少雇用量,反而还增加了劳动需求,可见实施恰当最低工资能够增加就业,提高劳动效率[6]。

 

图.3最低工资的影响:雇主垄断

 

3.效率工资的怠工模型

效率工资的怠工理论表明,高工资可以提高工人的努力程度,这种理论指出,企业不可能完全监督雇员的努力程度,工作的努力程度由工人自己决定,那些雇员怠工成本较高的企业将支付高于市场出清的工资来促使工人尽职尽责,这样一来,雇员怠工一旦被抓住,雇员将面临被解雇的危险,也增加了怠工的机会成本。由最低工资造成的失业对抑制整个经济中低工资工人将产生有效影响。由于最低工资产生了大量失业,因怠工而被解雇的工人找工作将更难。怠工的减少意味着厂商能够减少效率工资的支付,但仍然能促使雇员努力的工作,而较低的效率工资反过来减少了与较高效率工资相关的均衡失业水平。所以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最低工资能减少总失业水平[7]。

4.需求变化的冲击效应

最低工资的提高可能会引起冲击效应,在某些种情况下,工资率的提高增加了劳动的边际产品,因而增加了对劳动力的需求,这种可能适用于强制实行最低工资的情况。其原因是:工资率的提高将冲击厂商,使其从雇用低工资的劳动力转到提高管理水平,使用更先进的技术,或者更有效的利用资本。从理论上讲,最低工资引起的冲击效应应该能够完全抵消任何对失业和资源分配的负面影响,但这种可能性很少。第一,由于最初存在低效率,产品市场的竞争很可能相当微弱。第二,在存在低效率的地方,可能有过度使用劳动而未充分使用资本和技术的情况[8]。

(二)最低工资的影响:经验证据

目前,关于最低工资对就业或失业的效应究竟有多大,在理论上并不明确。卓越的经济学家、克林顿前经济顾问普林斯顿大学教授阿兰·布莱德(A1an Blider)曾写道:“坦率地说,我并不知道适度提高最低工资是否会减少就业”[9]。为此,经济学家作了很多努力,试图通过实证研究来估算这些影响。

查尔斯·布朗(Charles Brown)通过比较一定时期内最低工资的变动与青少年就业的变动研究了最低工资对青少年就业的影响,发现最低工资增长10%,青少年就业减少1%-3%[10]。1999年,阿波德(Abowd)和克拉玛兹(Kramarz)分别研究了法国和美国最低工资增长与就业的关系。得出结论:最低工资增长会引起就业的强烈变化。在法国,最低工资每增长1%就会减少男性工人1.3%和女性工人1%的就业;在美国,最低工资每降低1%,就会增加男性工人0.4%和女性工人1.6%的就业。[11]

雅戈布·明塞尔(Jacob Mincer)将青少年分为少年组与青年组来研究了最低工资的提高对两个群体的不同影响,发现最低工资提高的解雇效应对青少年组说要大于青年男子组。然而,失业效应对这两组来说正好相反。原因是由于少年组拥有大得多的劳动供给效应[12]。

唐纳德·迪尔(Donald Deere)与凯文(Kevin)研究了美国所有州1990年及1991-1992年间青少年就业率与总就业率之间的关系,并与80年代末期的同样关系进行比较,该研究发现,与总就业率相比,1990年青少年总就业率比以前降低了,1991年和1992年最低工资提高之后就业率更低[13]。而另一项采用了与唐纳德·迪尔同一资料的研究表明,与预期的相反,没有证据说明1990年和1991年的最低工资增加降低了青少年的就业率。

国际劳工局1998年及1999年的报告分析了多个可能造成青少年失业的因素,包括青年人口﹑最低工资﹑总需求等,认为最低工资与青少年就业的关系尚未有定论,最低工资与总需求相比,后者对青少年的影响更大。卡德(Card)和克鲁格(Krueger)于1995年研究美国新泽西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快餐业个案显示,最低工资的增加对就业率并无负面影响,甚至有正面影响。他们发现,1988年最低工资提高提高至4.25美元后,与其它美国州份比较,青少年工资上升了十个百分点,就业率反而下降了十二个百分点[14]。纽马克(Neumark)和沃雪尔(Wascher)于1996年使用不同的样本重新研究新泽西州的个案,结果却发现,在统计学来说,最低工资的改变对就业率有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我国关于最低工资的争论

上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在计划经济下,不存在劳动力市场,一切经济活动均由政府计划调节,作为劳动者劳动所得的报酬工资,也是由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确定,工资并不能真实反映劳动者劳动贡献。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劳动力市场得到迅速发展,市场配置资源发挥了基础性的作用,但当前我国劳动力市场所面临的“劳动力严重供大于求,大量劳动者争夺极少数就业岗位且这种现象将长期存在”的形势,造成了工资报酬的下降,甚至出现了低于亚当斯密所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不能维持人们正常的生活。

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政府开始探索和实践建立最低工资制度。虽然早在1984年就已经宣布承认国际劳工组织1928年制定的《确定工资办法公约》,但直到1993年11月才由劳动部以行政规章的方式颁发了《企业最低工资规定》,1994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才最终标志着我国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正式确定。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又于2004年3月31号宣布:由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制定的《最低工资规定》开始实施。新规定扩大了适应范围;明确出台了小时工资标准;标准调整期限缩短。截至日前,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建立起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随着我国《最低工资规定》的出台,国内学术界对最低工资展开了激烈的讨论,2006年4月在北京大学举行的一个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研讨会上,深圳当代研究所所长刘开明先生更是一语惊人:“全国没有一个省市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40%—60%的标准(国际惯例)。”在经济学界掀起了轩然大波,专家﹑学者纷纷撰文谈论最低工资的问题。综合我国学术界对最低工资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政府不应该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薛兆丰认为,劳动力市场供求是决定劳动力价格的唯一因素,强制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会产生劳动力大量失业﹑用工成本大增﹑竞争力削弱等恶果[15]。

北京大学教授平新乔认为,我国现行的最低工资标准过高,最低工资标准的制定应充分考虑我国的生产率水平与农民工的机会成本。他指出,我国与实行最低工资制度的西方国相比,最大的差别是仍有65%左右的农村劳动力,而一个农民的年农业收入至今仍不到2500元,这才是农民工在接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时的真实机会成本。只要我国农民的收入水平没有大的提高,则就会有农民工接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作,使最低工资制度形同虚设。如果继续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结果只会提高民营企业用工的实际成本与违约成本,客观上削弱城镇就业量,不利于城市化进程[16]。

张建武认为,劳动力市场是以工资作为信号对劳动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的,最低工资的做法本质上模糊了这种信号,使劳动力市场的资源配置常常陷入无效率状态。实行最低工资标准可能丧失一部分竞争优势,并可能加速企业向技术和资本密集型方向发展,从而导致巨大的就业压力。他还指出,政府消灭贫困和保护弱势群体,应当通过社会低保政策﹑个人所得税政策以及其它转移支付方式来达到这一目的[17]。

第二种观点支持政府提高最低工资标准。谢国忠认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是个好政策,他指出,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将会以两种方式缓解货币升值的压力,把收入转向家庭从而支持消费支出[18]。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刘军胜也认为,当前我国各省市最低工资标准普遍偏低,低于它应有的标准,特别是东部以及其它经济发达﹑生活费支出较高的地区最低工资标准低于它应有标准的幅度更趋严重。因此在最低工资标准的宏观调控力度上,应该对经济相对发达地区,实施大幅度的提高政策;对经济中等发达地区,实施适度提高政策;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放缓提高政策[19]。

童大焕认为,我国企业的主要成本不在劳动力成本上,劳动力成本仅占企业成本的一小部分,人工成本提高3到4个百分点,对企业的影响并不大,也不会影响我国企业的竞争力。因此,目前我国不仅需要从法律上提高劳工最低工资标准,而且还应呼吁政府改革[20]。

第三种观点认为,最低工资标准应该小幅度上调,但调动的幅度不应过大。罗福群认为,对目前偏低的最低工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是完全必要的,并且这种调整要定期进行,当出现物价指数波动较大以及劳动力市场较大变化等因素时,还要适时做出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确定需考虑的因素很多,应当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大体上,最低工资标准应当是介乎当地社会救济及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之间为宜[21]。马扬,陈茁在分析最低工资对我国劳动市场的影响后,认为根据实际情况可将最低工资微小上调,其理由是最低工资标准的微小上调将不会对就业产生太大的负面影响,从另一方面看会给劳动者的整体利益带来提高[22]。

四﹑综合评价

研究者一般都同意,目前最低工资对青少年的影响大于成年人,对成年人最多一个产生轻微的负影响,法定最低工资不会高到引起就业大规模降低就业的水平。但在对最低工资就业究竟有多大影响问题上,即便是最著名的经济学家也难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例如,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加利·贝克尔曾经直言:“提高最低工资相当于使人们失业”。另一些诺贝尔奖得主反对说,“我们相信联邦最低工资的适当提高并不会严重损害就业机会”。关于最低工资对就业的影响,在经济学家中间尚未取得一致性的看法,在过去的二十多年里,有数百项劳动经济学的实证研究成果并未能够从理论上支持最低工资制度,但也不足于从理论上完全推翻这一政策措施。我国实行最低工资制度至今才12年的时间,相比于西方等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对最低工资研究才刚刚起步,理论研究与实证分析都还十分欠缺,然而,最低工资制度的经济和社会效应精确度量还是一个尚未定论的问题,如何在实践中更好地实行恰当的最低工资制度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仍有待我国理论界对其开展深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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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何晓琦:《最低工资政策的影响及确定》,《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3期

[2] 坎贝尔﹒R﹒迈克南:《当代劳动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第368页

[3] 张芸晖:《最低工资立法与劳动力市场效率分析》,《市场周刊》2004年12月

[4]由于劳动力供给数量是实际工资的负斜率函数,所以此处的工资所表示实际工资水平

[5] 马培生:《劳动经济学》,中国劳动社会出版社2002年第一版第211页

[6] 袁伦渠:《劳动经济学》,东北财经出版社2002年版第272页

[7]坎贝尔﹒R﹒迈克南:《当代劳动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年第一版第371页

[8] 资料来源同上

[9]汪燕敏,张得银:《谁中下了祸根——兼与张五常《最低工资祸根》一文商榷》,劳工开物网

[10] 曼昆:《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128页

[11] 刘琪嘉,骆志华:《最低工资制度》,www.legco.gov.

[12] 明塞尔:《劳动供给研究》,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第一版第316页

[13] 伊兰伯格,史密斯:《现代劳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一版第113页

[14] 蔡建诚:《对最低工资批评的批评》,互动工人网。

[15] 薛兆丰:《最低工资法不可取》,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网

[16] 平新乔:《民营企业中的劳工关系》,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网

[17] 张建武:《最低工资标准可能让劳动力优势难以发挥》,南方日报网络版2006年5月17日

[18] 郑洁节译:《最低工资要涨吗?谢国忠:加薪是个好政策》每日经济新闻2006年5月15日

[19] 刘军胜:《最低工资标准是把双刃剑》,《经济参考报》,2006年5月13日

[20] 童大焕:《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会损害企业竞争力吗》,南方网

[21] 罗福群:《最低工资过高同样损害劳动者利益》,南方日报网络版2006年5月17日。

[22] 马扬,陈茁:《最低工资制度若干问题思考》,《金融科学—中国金融学院学报》,1997年第.3期。

 

 

参考文献:

[1] 坎贝尔﹒R﹒迈克南:《当代劳动经济学》人民邮电出版社,2004

[2].曼昆:《宏观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3] 明塞尔:《劳动供给研究》,张凤林等译,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

[4] 伊兰伯格,史密斯:《现代劳动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5] 董克用:《中国转轨时期薪酬问题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3

[6] 马培生:《劳动经济学》,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2

[7] 袁伦渠:《劳动经济学》,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2

[8] 马扬,陈茁:《最低工资制度若干问题思考》,《金融科学—中国金融学院学报》,1997.3

[9] 张芸晖:《最低工资立法与劳动力市场效率分析》,《市场周刊》2004年12月

[10] 何晓琦:《最低工资政策的影响及确定》,《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2004.3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中国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网

[12].夏业良:《最低工资及其政策效应分析》劳工开物网

[13] Alan B. Krueger(1994),"The effect of the minimum wage when it really bites areexamination of the evidence from Puerto Rico",NBER Working

[14] Card, David, and Alan B. Krueger. 1995b. Myth and Measurement: The New Economics of the Minimum Wage (Princeton,NJ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5] Neumark, David(1999),"The employment effects of recent minimum wage increase_evidence from a pre-specified research" NBER Working

[16] David Neumark William Wascher(1999),"A cross-national analysis of the effects of minimum wage on youth employment" NBER Wor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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