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造福为民是当今社会重要话题,商标、域名属知识产权,有产权法保护,注册过但因意外情况丢失的商标、域名受保护吗?2006年中美战略经济对话,中国政府就明确表态---2007年将把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政府工作的重点之一。.com域名丢失案该如何处理应是我国政府今年在知识产权这一块的重点。案例海底光缆中断无法续费 中国近万COM域名丢失 记者昨日从中国的域名注册管理机构CNNIC(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处获悉,一周前因地震造成的海底光缆中断已经对国际互联网域名造成了重要影响,目前中国境内已有近万个COM域名因无法及时续费而导致丢失。 美国数据调查公司韦伯豪斯汀提供的数字显示,目前有近万的中国注册者,由于光缆中断无法续费丢掉了自己的域名,中国已成为COM域名续费故障的重灾区。受到地震光缆断裂影响,不少注册商无法正常进行COM域名的数据更新,导致近日到期的COM域名续费困难,不少企业的COM域名甚至遭到了抢注。 aihuau.com
![域名访问session丢失 近万.COM域名丢失 责任该有谁成承担](http://img.aihuau.com/images/a/0602020606/020608424642458832.jpeg)
悉,目前不管是COM还是CN域名,都在合同中规定因不及时续费造成的域名丢失,域名服务商是不负责任的。但由于此次地震属于不可抗拒力因素,“COM域名注册管理机构是否会酌情考虑补偿丢失域名的企业和个人仍在讨论之中,但之前丢失域名的企业成功抢回域名的案例非常少。”一些业内人士这样评论。从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从台海地震后,我国.com域名近万数不能按时续费导致余名丢失。截至报道日,仅有少数企业成功注册其原有域名,然而就在2007年开元之际.com域名丢失数量之多,造成一些企业损失之大在业界实属罕见,这一事件值得关注。“抢”的含义从以上报道中,我们看到记者用了一个“抢”字来报道少数企业成功注册其原有域名。我们首先来分析“抢”字的含义。“抢”字中文含义大家大体都了解,就是指采取不正当手段拿回本属于自己的东西或采用其他手段把别人的东西据为己有;其次从该请色彩上来看,"抢"字明显的带有贬义色彩,一般常用于指非法干一些事,含有讽刺意味。案例分析文章中作者有这样一句话:“仅有少数企业成功抢回自己的域名”,难道从这一个“抢”字我们还看不出些许什么吗?首先我们来看.com域名的所有权属于谁,就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肯定回答-----地震前属于原注册公司的,地震后属于现在的注册者。其次二者所有权的转变之发生在这短短几天且是在处于大多数所有者不情愿的情况下。再次域名丢失的原因是违法被查还是其他人为因素造成的,回答都不是,只是自然灾害引起的。既然丢失的域名原因是合法的,在我们这样一个法制大国,为什么找回一个本属于自己的域名还要用一个“抢”字呢?费尽周折。互联网虽是一个虚拟的网络世界,好多东西在它上面都是虚拟的。但作为传媒体它的发展在如今是不可忽视的,因为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具有其他媒体无可比拟的优势如信息速度快、言论自由等等。在现在以经济发展为主,产权保护为重的文化经济型社会中,我们完全有理由承认一个注册的互联网域名相当于一个企业的注册商标,因为它也具有品牌价值甚至其品牌价值大于一个企业的注册商标。无论在哪一个国家,无论是大企业还是小企业都有其注册商标且都受到商标法等有关法律的保护,都要备案,互联网域名也不例外。那为什么在因意外情况丢失的域名产权保护这一块待遇尽不同呢?尤其对域名自然丢不能确定有关这方面的责任问题。抢注商标、域名本来是自由的,难道由于意外事故丢失的商标、域名还是自由的吗?对已注册过且由于意外事故丢失的商标如何保护我想这是我们立法委员会或产权部门因该考虑的。就以上案例,至现在应无责任人只能由企业自己承担。在无法判定责任的前提下我认为截至现在最好的解决办法实失主应尽快向有关部门反映,在有关部门的监督下追回余名,力避损失最小。在依法治国变得越越重要的今天,难道在产权法这块还不能完善吗?对民众利益的保护,我相信在众多有识之士的努力下,我们会取得成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