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个声音都是在《广州日报》的理论版上看到的。一个是“房产持有环节税将逐步提高”,一个是“人人有房住不等于人人买房”。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认为“房产价格不是最核心的,税收才是最核心的。”这句话是不是可以这样理解:你们买房付出什么代价,我们不管,只有能保障我们的收入不减少就行了;并且是房价越高越好,我们的收入就会水涨船高!典型的与民为敌的思维。且不说房产持有税是增加了人民的负担,这其实就是对房产的强制性贬值措施。“长期来看,产持有环节税将逐步提高流转环节的税负则会降低。”这无异于是鼓励房地产应该频繁地交易转手,不要自己住了。都搞不懂这是出于何种逻辑,极端一点来讲,这种思维就是将房产这种固定资产硬生生地变成了流动资产!
“人人有房住不等于人人买房”这一理论的本质是反理想主义。自从杜甫提出“安得广厦千万间,庇我天下寒士尽欢颜”以来,“让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房屋”成为中国多少政治家的理想。并且是“有其屋”而不是“廉租屋”才能“尽欢颜”。诚然,“人人有房住不等于人人买房”是一个长期客观存在的事实,但是事实并不能拿来作为一个理论,更不就当用来作为政府制定政策的依据。古往今来,理想在政治中占据着很重要的位置。正是有理想的凝聚力,人民才会团结在政府的领导之下;正是有理想的指引,才能治定出符合人民利益的政策。虽然很多理想是不可实现的,但其作用还是巨大的。如果决策者们真的接受了这一反理想主义的理论,所制定出来的政策就会严重偏离扶持弱者的社会公平。有了此理论作为借口,就更加没有推进“居者有其屋”的压力和动力。将会有更多更大的社会不公平在房地产上面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