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中国当前的高房价与房屋供给结构扭曲局面迟迟得不到控制和调整,已趋向疲软的购买力将不得不进一步受到限制,消费氛围会一直深陷在不景气状态里,而普遍存在于城市里的商品房高空置率由于无法得到及时消化,将把房地产市场拖入一轮萎缩周期。其表征为:房屋持续高价格但购买能力逐步下降直到匮乏、开发量未减少但空置率逐年增加、市场由热转低迷再暴冷,从而进一步影响到城市的经济运营与发展规划。造成开发企业不断死亡,消费心态不断看空,市场效率不断下挫,政府将救市无门,政策也将全部失效。
这种萎缩无疑是危险的,由于商品房价格与受压制的实际购买能力存在巨大的背离和反差,二者已经走上了背道而驰的路途,在当前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巨大差异下,这将加深公众对于市场的信心匮乏和无望预期,以致可能会进一步对政府的政策产生不信任和怀疑。更为重要的是,由此会使市场更加趋冷甚至达到萧条的程度。
在此情况下,如果不主动进行一系列自我救赎的话,开发企业首先会面临破产的危险。事实上,许多企业在当前的形势下已经开始败亡和没落,从现有数据来看,2004年统计的中国有近40000家开发企业,到目前已经只剩下了27000多家,少了近一成。如果市场由于持久的供需矛盾而陷入冷寂,企业的破产态势将会持续下去,甚至这种状况会愈演愈烈,直至萎缩周期结束。
如果排除这样一个因素,即开发商总体上偏好于中高档、大户型商品房为主的开发,而有意忽视中小户型普通商品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致使难以满足市场需求,这一结构性扭曲迫使房价高企。在其他因素方面,由于受限制于土地放量和供不应求的供应矛盾,尽管房价上涨有其现实合理性,但这种合理度一直不容易令人信服,甚至一度成为企业开脱和狡辩的借口。
而且需要明确的一点是,只要房价的上涨速度远远高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哪怕系市场的客观因素所致,这个价格也永远是不可能合理的,况且当前的价格也并不完全取决于市场,更多时候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国家发展改革委的报告说,开发企业不履行建设保障住房义务,地方政府又热衷于“经营城市”,大都将稀缺的城市建设用地,尽可能地用于中高档商品房的开发,以期做大土地出让收入,增强城市建设投资能力。在加大住房市场开发的同时,由于供应体系不完善,导致供求结构失衡。
实际上,眼下已经有地方政府开始为自己一度肆意放量土地用于商品房开发的不负责任吐咽苦果,由于土地放量的过度,又人为将房地产搞过了度,形成了高空置率市场格局,许多中小城市在没有任何内外需拉动的情况下,市场消费欲求陷入冷门,政府不得不采取措施挽救正在萎缩且可能破灭的市场。
这种情形是值得任何部门和机构引起警惕与注意的,假如按照国家有关统计部门的统计,中国绝大部份城市商品房价每月以同比超过6%甚至高于这个比例上浮的话,房价非但不能稳定且持续的上升,这将给大多数城市带来灾难性后果。
眼下的救市工作可能只局限于少数的局部地区,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在短时期内这种态势不会由于某种施政与市场的双重投机共性得到蔓延。中国多数地方市场均有赖房地产这一单一行业部门获得繁荣与兴旺,这种将全部精力掷于一个产业的做法将使地方经济稍有差池便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在没有相关配套产业可以支撑的时候,随着房地产市场的萎缩,地方经济也将很快出现消极性回落甚至崩溃。
并且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必须明白,一味专注于怂恿房地产开发,而不分心其他产业的并进发展,这会是在自绝后路。因为并不是任何一个地域都能够像上海和北京一样,有着强大的内部与外部需要支持的。由于房价涨幅的过度与高档房屋开发的过度,内需弱势,外需不济,由热转冷的房地产市场萎缩和回落速度会是瞬间的事情。
如此一来,资源的无端浪费,市场的疲软与经济的不景气均需要花费若干年间的刺激与弥补才可能得以复苏,在这个救治周期里,由于消费预期的不稳定,还可能会存在一定幅度的萎缩过程。这期间,房地产业将不再可能成为城市经济发展的支柱,所谓的后续开发与建设之类空话也怕无从谈起,哪怕是对于再功利的政绩观政府来说,可以借城市开发这一风光工程来证明政绩的后路已经断绝。
国家发展改革委说,尽管房地产区域性较强,但毗邻地区和城市间的房价也具有一定示范和联动效应,并形成相互影响和盲目攀比等现象。从各运行主体看,在房地产市场中,地方政府、商业银行、开发企业也存在各自的利益驱动,在相互影响,共同作用下,也会导致房价持续走高。
在此情况下,我们所能做的,就是为房地产业准备后事。因为这时候该释放的消费能力已经释放,普遍未能释放的低水平购买力,在房价持续走高的现有形势下,恐将长期冰封,大的消费行为一旦出现基本断档,市场将不能维系下去。
种瓜得瓜种豆得豆,市场规律里面含有中国一贯的因果报应理论特征,要相信,市场里也有报应。任何人收拾不了的不想收拾的,市场最终会出来逐一收拾,这就是市场的公平与效率。可以肯定的是,房地产市场萎缩迹象的出现,是地方政府在房地产里不顾一切竭泽而渔的后果,这是必然出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