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体污染处理概论
(一)前言
污染水体的污染物主要来自城市生活污水、工业废水和径流污水。这些污水若不经处理就排入地面水体,会使河流、湖泊受到严重污染。因此必须先将其输送至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放。但这些污水水量非常大,若全部经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投资极大,因此应尽量减少污水和污物的排放量。如在工业生产中尽可能采用无毒原料,可杜绝有毒废水的产生;若使用有毒原料,则应采用合理的工艺流程和设备,消除逸漏,以减少有毒原料的流失量;重金属废水,放射性废水,无机毒物废水和难以生物降解的有机毒物废水,应与其他量大而污染轻的废水如冷却水等分流;剧毒废水在厂内要进行适当预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才能排入下水道;冷却水等相对清洁的废水,则在厂内经过简单处理后循环使用。这样既可减少工业废水排放量,减轻污水处理厂的负荷,又可达到废水回用,节省水资源的目的。
(二)水体污染物的处理方法
排放到污水处理厂的污水及工业废水,可利用多种分离和转化进行无害化处理,其基本方法可分为物理法、化学法、物理化学法和生物法。各种方法的简要基本原理和单元技术列入表5-1。
废水按水质状况及处理后出水的去向确定其处理程度。废水处理程度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
一级处理由筛滤、重力沉淀和浮选等物理方法串联组成,主要是用以除去废水中大部分粒径在0.1mm以上的大颗粒物质(固体悬浮物),且减轻废水的腐化程度。经一级处理后的废水一般还达不到排放标准,故通常作为预处理阶段,以减轻后续处理工序的负荷和提高处理效果。
二级处理是采用生物处理方法(又称微生物法)及某些化学法,用以去除水中的可降解有机物和部分胶体污染物。
在自然界中,存在大量依靠有机物生存的微生物,它们具有氧化分解有机物的巨大能力。生物法处理废水就是利用微生物的代谢作用,使废水中的有机污染物氧化降解成无害物质的方法。
二级处理中采用的化学法主要是化学絮凝法(或称混凝法)。废水中的某些污染物常以细小悬浮颗粒或胶体颗粒的形式存在,很难用自然沉降法除去。向废水中投加凝聚剂(混凝剂),使细小悬浮颗粒的胶体颗粒聚集成较粗大的颗粒而沉淀,与水分离。常用的凝聚剂有硫酸铝(Al2(SO4)3),明矾(硫酸铝钾),硫酸亚铁(FeSO4),硫酸铁(Fe2(SO4)3)),三氯化铁(FeCl3)等无机凝聚剂和多种有机聚合物(高分子)凝聚剂。
经过二级处理后的水一般可达到农灌标准和废水排放标准。但水中还存留一定量的悬浮物、生物不能分解的有机物、溶解性无机物和氮、磷等藻类增殖营养物,并含有病毒和细菌,因而还不能满足较高要求的排放标准,也不能直接用作自来水,要作为某些工业用水和地下水的补给水,则需要继续对水进行三级处理。
三级处理可采用化学法(化学沉淀法、氧化还原法等)、物理化学法(吸附、离子交换、萃取、电渗析、反渗透法等),这是以除去某些特定污染的一种“深度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