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把饭店、酒店和宾馆统称为饭店
在中文中,饭店、酒店和宾馆被同时互为通用,翻译成外文也都是一样的,三者是没有任何区别的。
如果在非专业领域,例如在生活中和文学作品中,三者同时使用是没有任何问题的,类似这种情况是广泛存在的。但是在官方、业内正式称呼、专业领域和行业名称规定等方面,我建议把饭店、酒店、宾馆统称为饭店。
目前,我国正式的组织和正式的称号都是称呼为饭店的,如中国饭店业协会、中国旅游饭店业协会、星级饭店等。
然而酒店之称是如何而来的呢,据我看是来自于香港的习惯称呼,香港习惯把饭店业称呼为酒店业,香港上市公司中酒店业和酒楼业的称呼其实就是饭店业和餐饮业的区别。从而把这种称呼影响到了内地。
我自己曾经同时随意使用这三种称呼,后来我觉得这不是认真的态度,因此我决定自己从此在专门称呼和专业领域统一称呼为饭店,除了已经命名的企业名称。
如果国家确认这样的统一称呼,就可以避免一些可能出现的问题,例如,有了饭店业协会,也可以成立酒店业协会、宾馆业协会;有了星级饭店,也可以搞星级酒店、星级宾馆;有了某某饭店,也可以注册某某酒店、某某宾馆;有了饭店业的标准,也可以搞酒店业的标准、宾馆业标准;等等。
如果国家确认这样的统一称呼,今后就可以在企业和产品的注册中予于体现。
这样的统一称呼是有利而无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