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来了这么多德高望重的专家,本来轮不到我先发言,法律方面我是外行,我虽然提出过对户口制度、劳教制度进行违宪审查,但那是现学现卖的。会议主持人说让我先宏观上讲讲中国农村的状况,我也就答应今天在这里讲一下农村的问题。我讲三点,
第一,我们国家近几十年来农村发展的成就。
我认为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温家宝总理主持工作以后,中国农村的局面得到了很大程度的改善,中央提出了科学发展观,提出对农村“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改善了农民的处境。国务院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三高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等方面做了不少的工作。而且新的中央领导人,像温家宝,提出了对农村合法经营的流动小商、小贩的保护措施。对于建设农村小城镇,中央也有一些好的举措。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温家宝总理亲自上阵为农民工的权益奔走呼吁。特别是如何把中国的农民工变成“产业工人”,在这方面我认为中央还是做了不少的工作。在很多地方,如郑州、石家庄、广州,户籍改革也还是在推行。还有像农村的义务教育方面,应该说近两年也有很大的改善。对农民工子弟的学校,过去一律是限制,现在还是有一点扶持的政策。还有,一些地方政府对农民工进行了一定的培训。尽管在农民工培训方面我认为还有很大的改善的空间,像印度、马来西亚这些国家,这方面做的都比中国好,但不管怎么说,中国的一些地方政府在农民工职业培训方面也做了一些工作。还有,在社会保障、农村的合作医疗方面政府也做了工作。特别是去年中央1号文件允许农民建立专业合作组织,在农民的组织化方面从政策上有了一些突破。还有中央加强了对土地征用制度的改革,强化了征地程序,主张依法征地,给农民足够的补偿,安置农民的生活。在乡镇机构改革方面,合并了一些乡镇,调整了乡镇的建制。还有,政府在探索农村的金融体制方面也做了一些尝试。这是我讲的农村发展的成就。
第二点,农村发展存在的问题。
首先,土地产权不明晰,农民只获得随时可以被剥夺的、不稳定的土地承包权。正是因为这种产权不明确,导致了圈地、占地等很多侵害农民的事件的发生。经济学家诺斯讲的基本上还是正确的,他说:缺乏产权制度、专利制度,这是中国古代经济发展、科技发展停滞不前的主要原因。像中国的这种农村的集体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产权不清晰的,结果也导致了村干部的大规模的腐败。
第二,中国存在着严重的城乡二元结构。经济学家麦因特提出了组织二元结构,中国正表现为这种二元组织和制度。现在,中国的城乡差距非常大,城乡关系处于恶化之中,而且这种恶化还会继续。温家宝他们上台以后在改善城乡关系方面做了很多的努力,但是我认为总的趋势没有变化,也就是城乡关系的恶化循环的状态还是在持续。有人说现在农民不是减了农业税、特产税什么的,农民的负担减轻了。的确是这样。但是问题是,农业生产资料的涨价,远远超过了农民得到的好处。而且实际上农民承受的不仅仅是这两个税——农业税、特产税,农村的义务教育、乡镇政府的维持等,都得由农民掏腰包。乡镇机构如果得不到减少,农村的义务教育问题如果不解决,还有其他的问题如农民的医疗卫生、养老等如果不解决,农村的状态还是不容乐观的。所以,我认为城乡的恶性循环关系还会继续,现在还没有制度性的解决办法。城乡二元制度成为中国的根本国情,我们的金融制度、财政制度、就业制度、教育制度、卫生制度、土地制度、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制度,等等,都是城乡分割的、二元的,在现在的情况下城乡差别是很难缩小的。
第三,中国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低。刚才我说了虽然中国在政策上允许农民建立这样那样的一些经济合作组织,但是实际在现实的生活中农民的组织化程度还是远远不够的,美国、日本的农民参与组织的程度是100%,即100%的农民参与了各种专业协会、农民协会,德国、法国是80%多,中国是3%,相当低的。由于农民组织化的缺乏,导致农业产业化无法持续,农民的利益无法保证,农民无法以集体的、组织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农民缺乏团结权,无法利用组织的资源、团结的力量,单个的农民在与权力、资本的博弈中只能处于下风。
第四,像农村教育方面也是很大的问题。晏阳初说,中国人是“贫,愚,弱,私”,这样的状况到目前仍然没有根本的改变。有句诗里说,“千年古国贫愚弱”,确实中国的农民还是贫穷、没有文化、弱小,是所谓的弱势群体。这种状态如何改变,很大程度上靠教育,但是,现在农村的教育问题很严重。
还有像农村的产业化问题重重:农产品的质量比较低,如何发展优质的农产品、转变农业的增长方式?还有农村实际上存在着技术停滞,几千年都是这种落后的生产方式。整个社会停滞不前的很重要的原因就是技术停滞。
农民的公民待遇问题、上访问题尤为突出。对于农民喊冤,我看应该以这样的态度来看待:对于弱势的群体,法律应该是无罪推定;对于那些官员、可能加害于民的强势群体,法律应该是有罪推定。我们的农民确实是处于弱势的、完全无助的状态。
还有,现在农村出现了基层组织黑社会化的问题。农民与政府之间缺乏交易,不是权利的交易,而是权利的对抗,对方可以利用黑社会组织来整治农民。所以,我认为在农村主要是要规范干部的行为,要治“官”。
这是我讲的农村发展的问题。
第三点,我讲讲农村发展的对策。
这个对策就是两个字:“权利”,就是要维护农民的权利。就是说要放活农民,要放松对农民的各种限制,无论是对人权如迁徙权的限制,还是对他的经营生产自主权的限制,都应该放开。要精简、约束基层政权,重庆有一个乡镇,那个大楼盖的像天安门,台阶6层,111个台阶。李白说:蜀道之难,难于上青天。现在是:进官府之难,难于上青天。
中国自改革开放以来,确实取得了很大的成就。改革的成功实际上就是给予了农民自主权,这是我们很重要的经验。现在,我们应该充分地保护农民的拥有土地的权利、自主经营的权利,保障农民自由迁徙的权利和接受教育的权利、健康的权利。也就是要保障农民作为公民的权利,保障农民团结的权利、组织化的权利。因为改革开放至今,中国已经从过去那种“正和”的游戏,变成了一种“零和”的游戏了,也就是说某些地方官员的得益,那肯定就是农民的利益受到损失。所以,如何来维护农民的利益?关键是要保障农民的团结权。
总之,我认为,中国在很多方面还要进行制度创新,以确保农民的权利。例如对于承包制,该是改革的时候了,该是赋予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时候了。我们现在的土地名义上是承包,是长期租约,但实际上是一个不确定租约,是一个短期租约,土地随时可能被征,农民只能被迫地接受地方政府的盘剥,去接受各种税费。所以我说,中国现在应当开展新乡村运动,开展农民权利保护运动,开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运动。可以说:哪里有侵权,哪里有不合理的限制,哪里就有贫困。今天我们要讨论的龙泉市姚坑村这样一个案件实际上就充分地证明了这一点,也就是:哪里有侵权,农民的手脚被捆绑了,哪里肯定就有贫困。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