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经济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怎样围绕建设和谐社会的目标发展煤炭经济,怎样在煤炭经济的发展中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者的共赢,成为国家相关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经济界人士探讨和实践的话题。
不可否认的一个现实是煤炭在我国经济建设中发挥过并将继续发挥举足轻重的作用。资料显示,煤炭是能源产品,也是重要的化工原料,煤炭产品的开发,煤炭工业的发展给现代社会带来了深刻影响。建国以来,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一直占2/3以上,并将在可预见的时期内保持其不可替代的主导地位。总之一句话,煤支撑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同时经济的快速发展也刺激了煤炭行业的高速发展。
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跟随而来的还有许多现实难以解决的矛盾,如资源浪费、耕地塌陷、矿山安全……我国煤炭资源平均回收率在40%左右,比世界其他主要产煤国低约25个百分点。掠夺性开采,浪费资源,采矿秩序混乱。一方面,一些煤炭投资者找不到煤炭投资点,就“偷”资源,“抢”资源,掠夺性开采,优质炼焦煤和优质无烟煤等稀缺煤种更是首当其冲。导致大量的非法开采,造成资源浪费、环境破坏和煤矿事故多发。另一方面,对于国有煤矿(国有重点煤矿和国有地方煤矿),矿产资源是行政分配来的,缺乏保护性开采煤炭资源的压力,没有压力就没有保护性开采煤炭资源的动力,合理开采资源就难以成为其自觉行为。近年来我国国有重点煤矿、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的资源回收率分别在50%、30%和20%徘徊,而国际上主要采煤国煤炭资源平均回收率在60%以上。之于矿区安全,就不得不提矿难,过去的一年是让人不堪回首的一年,可就在今年的年初,又发生了令人触目惊心的瓦斯爆炸事件!说煤矿经济的发展是建立在累累白骨上的不为过,这是我们都不想看到甚至不想听到的!安全生产势在必行,行之有法,法之必严!这是血和泪的教训,不可不查!
佛说,刀可以杀人,亦可以救人。煤炭经济本身并不能破坏和谐社会,破坏和谐社会的是掌管煤炭经济发展的决策层和操作层。诚然,凡事有利必有弊这是无须证明的真理。我们所能做的便是树立循环经济的发展观,把种种人为原因所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这需要人文的精神,健全的制度,规范的行为来领航!
煤矿经济的发展是把双刃剑。至于要不要发展,要怎样发展,值得我们立足现实,反复斟酌,科学操作!
文/郭守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