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说王斌余案——制度不是杀人的理由
王斌余案已经开始二审了,免他一死的呼声越来越高,一件普通的杀人案,为什么引起如此大的反弹呢?
首先,某些媒体的失实报道是引起巨大争论的起因。王斌余之所以被誉为悲情英雄,主要是因为媒体说王斌与杀的是包工头,但是实际上,王斌与杀害的根本不是包工头,而是无辜的工友及其家属。
其次,在道德上,王斌余杀害无辜的人是不可饶恕的。王斌余杀害无辜的人是最没有道德的,无辜的人是没有得罪王斌余的,而且无辜的人也不是他的不道歉的原因,为什么要杀害无辜的人呢??有些人会说,这是他被逼得没有办法,其实,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会遇到挫折和困难,那么难道我们就应该杀害无辜的人吗? 说实话,比王斌余可怜的人很多,难道我们也允许他们来杀人已获得别人的注意吗?
第三,学者的推波助澜。之所以有很多学者说免他一死,主要是要推动中国废除死刑,走向他们心目中的文明社会,立即废除死刑就是文明社会了?死刑的存在与否根本不是文明的标志,文明没有高低,是想,如果废除死刑,中国民众会不会答应??。
第四,具体案件不要抽象化,具体到本案,王斌与杀害的是四名无辜的人,我们解决的是本案,而不是什么制度问题,因为具体的案件是不能解决制度的。对抗制度是好的,但是利用杀害无辜的人来对抗制度是不道德的,为什么你可以利用别人的生命来满足自己的欲望。
第五,任何案件都与制度有关,难道我们都来用不正当的手段来推动制度发展。说句非常没有道德的话,杀害别人来引起别人的重视还没自杀的方式有道德呢,杀害别人是利用别人的生命,而自杀是利用自己的生命。
退一步讲,如果真的如某些人所说,死了也比活着好的话,那么为什么还上诉呢?
第六、我们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的朋友因为上司蛮横不给他工资,他把你的亲人杀害了,你会说:“废除死刑吧,那是不文明”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