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5年8月14日,美国《社会保障法》(Social Security Act)由罗斯福总统正式签署并开始生效。这一天被视作美国社会保障制度诞生的日子(生日)。一周后,美国社会保障署(SSA)的前身——社会保障委员会(SSB)创立,社会保障工作正式展开。
2005年8月14日,是美国社会保障(Social Security)整好70周岁的生日。70年来,美国社会保障一直保持了“在不变之中求发展、在变化之中求稳定”的风格。
过去70年,美国社会保障一直坚持不变的是:社会保险以联邦政府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为鲜明特色;社会援助则以州地政府为主要载体的模式。
70年来,美国社会保障制度在基本模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主要突出了四条主线的变化与发展:机构扩张、计划扩面、推迟法定退休年龄、提高FICA税率。不过,美国社会保障的每一次微小的改变,都是建立在《社会保障法》的历次修订和其他相关法规的制定上。
机构扩张:从3个人到6.5万人
“大萧条”重创后的美国在建立社会保障制度时,国内经济形势依然严峻,最初的社会保障工作进展也是十分困难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创立时,既无预算经费,也无固定职员和办公设施,委员会由总统指定的3个行政官员所组成,所需人员都是临时雇用而来。
在委员会成立之初的两年,他们主要做了三件事情:一是向公众宣传社会保障工作;二是登记并发放社会保障号(SSN);三是设立地方办事处(field office)。1936年10月14日,第一个社会保障办事处在德克萨斯州Austin开业。截至1937年 7月30号,社会保障委员会已经建立了151 办事处,并开始由它们承担分派社会保障号的任务。在邮局的帮助下,第一批按照这种程序发放的社会保障号超过了3000万个。
1946年7月16日,社会保障署正式设立,并同时取代社会保障委员会。持续工作了将近11年的社会保障委员会在总统机构改革中被废止。随着美国社会保障计划的不断“扩面”,以及社会福利事业的不断发展,作为美国最重要的联邦福利计划的专门管理机构,社会保障署目前管理着11个联邦福利计划,已拥有职员6.5万多人,总部内设有13个办公室。它在全国各地分散设有10个区域性办公室、6个处理中心,以及大约1300个办事处。
计划扩面:从摇篮到坟墓
美国社会保障运行是从1937年才开始进入正轨的。当时,美国的社会保障计划不仅覆盖面窄,而且面临的压力也是相当大的。直到1937年底,在美国65岁老年人口中,既无任何收入又无任何依靠的人占47.5%。这对当时成立不久的美国社会保障制度是一个严峻的挑战和考验。
不过,随着二战中美国经济的不断强大以及战后进入后工业化时代,美国社会保障所面临的难题很快在计划“扩面”中不断得以解决。一方面,社会保障计划种类逐渐增加,从老年保险(OAI)到遗属保险(SI)再到残疾保险(DI)、从失业保险(UI)到健康保险(HI);从社会保险计划到社会援助计划;从联邦福利计划到州地福利计划等。另一方面,在单个社会保障计划上,参保人或受益者的覆盖面也在不断地扩大,其中,最有代表性的计划是老年保险计划与残疾保险计划。
70年来,美国社会保障不断“扩面”,它已构筑了一张庞大无比的社会安全网:从雇员到家庭,从配偶到子女、老人,从营养、教育到保健、医疗;从失业到就业,从摇篮到坟墓。截止2004年12月底,美国65岁以上人口中有90.7%的人正在享受社会保障OASDI福利。
退休年龄:从65岁到67岁
退休年龄是一个很敏感的社会保障变量。在一个高福利的国家,政府往往希望延长雇员退休年龄,推延社会保障福利支付,从而减轻财政压力;而雇员则希望适当提前退休,以便早点享受社会保障福利;雇主的心态则较复杂,一方面他希望有技术专长或管理能力的雇员能长期为他服务、甚至推迟退休;另一方面他又希望普通雇员年长时能提早退休,这样,既可空出岗位引入有竞争力的新人,同时又可以节省高龄雇员较高的社会保障税支付和雇主年金缴费。因此,法定退休年龄的确定是一个十分谨慎而重大的问题。
美国法定退休年龄的设计是按人口出生时间确定的。它的变化分为五个阶段:1924——1937年的14年间出生的人口,统一执行65岁的(整数)退休年龄;1938——1942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则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1943——1954年的12年间出生的人口,统一执行66岁的(整数)退休年龄;1955——1959年的5年间出生的人口,同样执行每年等距延长2个月的递增退休年龄;1960年至今出生的人口,则统一执行67岁的(整数)退休年龄;也就是说,这一批人最早的法定退休时间应该在2027年。
由此可见,美国人花了22年的时间将退休年龄提高了2岁,即从65岁延迟至67岁。同时,为了鼓励人们推迟实际退休年龄,并阻止提前退休,在社会保障福利的领取水平上,制定了严格的规则:若以法定退休年龄领取的福利水平为100%,则提前退休者只能获得低于100%的福利,但最早退休年龄不得低于62岁;相反,推延退休者则可获得高于100%的福利,但有补偿奖励的最迟退休年龄不得高于70岁。
FICA税率:从2%到15.3%
美国的社会保险缴费是以特种“税”的形式征收的,这种征税方式更能体现它的权威性和强制性,尤其适合中央政府统筹下的现收现付制。美国社会保险主要有四种计划:老年与遗属保险(OASI)、残疾保险(DI)、住院保险(HI)和失业保险(UI)。除失业保险计划由联邦与州政府双重管理(各州制定的失业税率不等)外,其他社会保险计划均为单一的联邦统筹。
由于OASI、DI及HI以联邦保险缴费法(FICA)为依据,在全国范围内强制展开,因此,这三个计划的缴税合称FICA税,也称为社会保障与医疗保险税(Social Security and Medicare taxes)。其中,由OASI与DI合并的OASDI纳税,统称为社会保障税;住院保险税(HI税)也称医疗保险税(medicare tax)或是健康保险税(health insurance tax)。
FICA税的缴付不同于别的税种:第一,它是由雇主和雇员对半合缴;第二,缴税收入不混入一般财政收入,而是由财政部单独另设4个信托基金托管。1937年FICA税仅由雇主和雇员双边合缴雇员工资的2%,随后这一比例由于“现收现付”的需要而被不断提高,1990年,这一比例提高至15.3%。随后15年中这一总税负一直保持未变。今天,美国大约80%的雇员所支付的FICA税已超出其所支付的个人所得税。
代际负担:从16个到3.3个
社会保障的现收现付制,也就是用在职者(缴费者)今天的纳税支付退休者(受益者)今天的福利。当1935年社会保障创立时,这一机制运行很好。当时是每16个在职者支付1个退休者。因为退休者无法活得更久以得到更多的社会保障支票。1940年,美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男性61.4岁;女性65.7岁。但随着工业化与城市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家庭微型化,人口寿命不断提高,如今的形势已然大变样:2004年底估计,每3.3个在职者支付1个退休者,而且20年后,将是每2.3个在职者支付1个退休者。2000年,美国人口的平均预期寿命为:男性74.4岁;女性79.5岁。其中,65岁以上人口所占比重达到12.4%,203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20%。它们与1930年的5.4%相比,已是相去甚远。
正是眼前的压力与难题,美国社会保障“基金池”在一年一度的10年短期预测和70年长期预测中,经常会发出人们已不陌生的“防空”警报,时时告诫人们:要采取新的对策,否则,社会保障会出现危机!正是基于这一难题的长期困扰,从里根到克林顿、再到如今的布什,他们都在孜孜不倦地动脑筋、想办法,“私有化”改革方案一套一套,但最终都是纸上谈兵、无从下手。
原因何在?70年不变的社会保障定式思维的影响固然根深蒂固,但“好变”与“善变”的美国人却动不了其根本的原因,则在于以社会保障为核心的美国社会安全网,它是一个三支柱的多层次结构体系,“三条腿的板凳”稳定性好、适应性强。一朝一夕之间要轻易动它,难!布什的决心大,但行动有多大,我们正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