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三鹿奶粉事件
三鹿危机给酒业的一些启示>>>>>>
1.酒业潜在危机,不容忽视
众所周知,酒业如果说有可以添加物,存在潜在危机,也就是甲醇添加。这是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2004年5月,广州毒米酒事件中有6人已确诊为甲醇中毒致死,住院治疗33人,其中确诊为甲醇中毒15人、疑似甲醇中毒18人。
1998年春节前夕,山西省文水县农民王青华等人利用工业酒精勾兑出大量的散装白酒,在朔州等地销售后引发大范围中毒,造成数百人中毒、数十人死亡的惨剧。这就是震惊全国的朔州毒酒案。酿成惨剧的王青华等6名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其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了五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2.危机四伏,我们不要认为制造
茅台犯了无法自圆其说,夸大滥用功能诉求的危机祸害。 “按照现代医学原理,糖尿病患者是不能喝白酒的。1993年底,天津质量保证公司的陈先生、叶先生证实了茅台是个例外。这两位先生都已经60多岁,而且患有四个加号的糖尿病,来茅台酒厂之前,夫人特意打电话给负责接待的贵州经贸委的同志,要求别让他们喝酒。抵达茅台后,经不住诱惑,两位先生还是沾了茅台酒。开始还小心地试着喝,再后来便没了顾忌。等到春节,他们怀着忐忑不安的心情回到了天津,进医院一检查,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糖尿病不但没有加重,反而减轻了,四个加号变成了两个加号……”
这则有关茅台酒能“治疗”糖尿病的广告刊登在《中国民航》杂志。
也是被一些有心人良知发现。
其实,在广告法规中,只有药品可以适当做产品的疗效广告诉求,其他诸如保健食品是不能进行治疗性、功能性广告诉求的,那么作为白酒的茅台就一样不能例外,并非你是知名品牌就例外。
“食品、酒类、化妆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符合卫生许可的事项,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与药品混淆的用语。”这是《广告法》中规定的条款。
那么,作为白酒类的茅台酒在产品的广告诉求中,随意夸大自己产品的功能诉求点,而且还冠上治疗“糖尿病”的口号,简直是视广告法于不顾,以身试法。
这种行径,当然不能让消费者接受。这样一来,不但不会因为诉求的创新和别致,给品牌带来提升和知名度的巩固,相反,会给品牌的诚信度带来阴影。
作为国酒品牌的茅台更不改以身试法,更不能夸大自身的某些功能特别是治疗功能,哪怕说有,也只是辅助性的,毕竟酒不是药品,药酒别论。
3.面对危机,酒业必须学会现实面对
尽管中国经济迅速增长所带来的巨大市场机会,让许多企业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长契机,但各种各样的危机不仅频频发生,而来势汹汹,在席卷整个商业市场的危机风波中,许多行业领导品牌陷入危机泥潭尤为引人瞩目:奶粉行业的三鹿、、保健品行业的巨能钙和脑白金、乳制品行业的伊利和蒙牛、酒类行业茅台等等,风波迭起的危机事件,渗透了企业品牌运营与营销传播的各个层面问题。
但是,面对危机,如果选择逃避只能一时,并非上策。从产品危机、信誉危机、品牌危机、企业危机到行业危机,中国企业所面临的危机可以说是时刻存在的。
面对危机,酒业如何面对?
越来越挑剔的消费行为与激烈的竞争形势使得危机几乎成为企业运营的孪生物,只要企业在运营,危机肯定是难以避免。而我们要关注的重点是:为什么处于同样的商业环境中,受到相同法律法规的保护与制约,但在危机面前,有的企业应对无措最后惨败收局?而有的企业却能运筹帷幄,不仅化解了危机,而且将其转化为机会?在这背后,起决定性力量的什么?
与许多行业一样,中国酒类行业由于入行门槛低、品牌众多、竞争激烈、市场秩序未完全建立,整个行业的发展处于一种混乱无序的状态,市场运营规则的混乱使得竞争日渐陷入一种恶性循环的怪圈,而过份依赖广告投入使得行业利润不断走低,更为严重的是各种危机事件却不断浮出水面:从秦池兑水、山西假酒大案、广州毒酒事件,到不久前国酒茅台被揭露学术造假而引发的信誉危机等。这些危机一方面反映出中国酒类行业在监管上存在着缺陷,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在激烈市场竞争面前,一些酒类企业由于无法实现营销突围而不得不铤而走险采取某些短期营销行为。
品牌缺失、信誉不足、危机无措,中国酒类行业目前所面临最大的发展障碍之一就是公关的危机困境。
面对危机,应该实事求是,摆明问题,承担责任,消除影响,而不是选择逃避、推卸。
毕竟信息化时代,不容你忽视媒体传播的效应,特别是网络,无时不在。要知道,谁都无法关闭网络。
信息越来越透明。作为一个企业,必须时刻警惕危机,现实面对危机。
中国品牌畸形发展祸起萧墙,一些品牌都是自己在砸牌子。这是品牌构建最糟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