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购动因是指上市公司并购的目的。企业并购本身就是并购动机而产生的企业行为。一般说来,并购动因会直接影响到并购产生的效果。我们可以把我国上市公司的并购动因分为经济方面的动因和非经济方面的动因,以下从这两方面对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基本动因进行初步分析。
1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经济动因
在实质性并购成为主流之前,中国的并购实践表明中国上市公司的并购主要有以下动因:第一,融资:即通过并购重组,提高每股的收益率,从而能够实现更多的融资。众所周知,配股融资优势是上市公司发展的重要优势之一,但我国证券监管部门以净资产收益率对上市公司的配股资格做出了严格的要求。根据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配股必须最近三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利润率在10%以上(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上市公司除外),同时每一年净资产利润率不能低于6%。通过并购重组,上市公司往往能够改善财务状况,达到配股融资的要求。第二,保壳:当上市公司亏损或者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再融资要求时,借助并购重组止亏或者达到所需的盈利水平。追求“壳资源”是我国特有的经济现象。第三,规模扩张:中国股票市场在10年内走过了西方国家股市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历程,但无论是股市总体规模还是上市公司的个体规模都是很小的。因此,长期以来做大是中国企业的第一追求,而并购是迅速扩大规模的最便捷途径。象德隆这样的雄心大,资源少的民企就是通过并购重组快速膨胀的。虽然[1]“德隆是悲剧英雄”,但它的发展代表了中国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想做大的心声。第四,产业整合:即在并购中重新配置资源,延长和重整产业链条。中国正在步入全球化时代,在第五次并购浪潮的影响下,全国性的产业整合、企业重组以及全社会范围内资源的重新配置必然是大潮流、大趋势。实质性并购成为主流之后,出于战略目的的并购将得到蓬勃发展。
2我国上市公司并购的非经济动因
政府是我国国有企业实际的控制者,因此我国的国有企业的并购动机就可能会受到较多的行政干预而具有非经济的特征。而行政主导式的无偿划拨则是我国特有的并购现象。有些时候,政府为了救助、消除一些亏损企业,维护社会稳定,可能会促成一些“劫富济贫”式的并购活动。一般说来,这种非市场化的并购模式不利于提高企业的长期运营效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由非经济动因引发的企业并购将逐渐减少。虽然上市公司的产权相对比较明晰,市场化程度最高。但是,在许多上市公司中,政府仍然事实上起着控制作用。政府的这种控制权有时候是通过其控股股东地位,有时候就是利用手中的行政权力对企业施加影响而得以实现的。政府本身目标的双重性决定了它在实施上市公司并购活动时目标的非经济性存在的可能性。另外,我国高度投机性的证券市场和不健全的经理人才市场可能也会促使上市公司非经济因素的并购活动产生。证券市场的投机性使得股价与企业经营业绩产生背离,上市公司可能会为了谋求一时的轰动效应、促成股票价格飙升而实施一些非经济性的并购活动。而上市公司的经理人员任免制度也还往往沿袭国有企业的行政任免制,很少有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直接从人才市场聘任。这使得经理人员缺乏竞争压力,这样在并购活动中就可以较多地考虑一些非经济因素,比如谋求成就感、在职消费、屈于政府官员压力等。因此,尽管上市公司在宣布并购时大都会声明出于这样那样的经济性的因素,但非经济性的并购活动在上市公司中确实存在。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一股独大”的特殊国情,出于非经济性目的,特别是行政性的并购是否一定带来无效率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1]参见:《中国并购评论》中国收购兼并中心 东方高圣公司编著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4第一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