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漏】文件所列国有企业职工投资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企业,在山东粮油集团内部各公司间普遍存在,为逃避银行债务,多年来不断变更注册新的公司,套牌经营,实际人员没有任何变化,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2005年以来巨亏六个多亿,至今无人过问,集团总经理安郁杰的职务没有受到任何影响.省国资委不闻不问.具体情况可以找相关财务人员李隆基,王桂华,马章瑜以及集团高层严纪渝,辛初祥,曹润祖提供.
新闻背景:过去20多年来,职工持股是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历史上很有意义的一个创举,各地也相应出台了国有企业职工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文件,这对当时推进国有企业改革,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国家层面始终没有出台相应的政策加以引导和规范。实践过程中,因职工持股尤其是管理层持股侵害国有企业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特别是在一些大中型国有企业打捞,职工投资持有与本企业有关联关系企业的股权,所引发的问题更需高度重视。
2008年6月18日,国务院国资委在互联网上向社会公布了《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这是国家层面的对国有企业职工,尤其是管理层持股参与企业改制和投资进行规范的文件。虽然国家有关部门早有出台这一文件的想法,社会也有出台这一文件的现实紧迫性,但征求意见稿直至现在才出台,可见问题的复杂。 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涉及企业利益、职工利益、国有股东等多方面、多层次的利益关系。规范职工持股的文件,还需与国家现行法律和政策相衔接。目前在互联网上公布的《意见》,以尊重历史、着眼未来为基点,致力于解决当前职工持股及投资过程中发生的主要问题。目前,公布已一月有余,出台在即网站优化。《意见》的主导思想是“控大放小禁关联”,明确了职工持股允许什么、鼓励什么、限制什么、禁止什么。所谓“控大放小禁关联”,就是指控制管理层、职工持有国有大型企业股权的比例,鼓励职工持股参与国有中小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企业改制;鼓励科技型企业技术管理骨干持股,禁止国有企业职工向关联企业投资持股。 ——允许在国企改制时,职工通过合法程序持有本企业的股权,其中,“本企业”是特别强调的; ——鼓励职工持股参与国有中小企业和国有大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企业改制;鼓励、支持科研院所、设计院所、高新技术企业等三类企业中的科研、管理骨干人员持有本企业的股权; ——限制集团母公司的管理层和职工持有子公司的股权; ——禁止国企管理层和职工持有与其所在企业有关联关系和业务关系企业的股权。 《意见》为什么要做这些规定?又有哪些具体要求?
我认为:国资委的文件规范得好,作者也点评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