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aoyun19问我,关于河南中牟县地方政府不诚信,欠了黄克斌的钱,黄却不愿对他的农民工不诚信,花了十一年,用尽了四代人的积蓄来还农民工,有什么想法?其实我在“我对赈灾自组织不悲观”一文中已表达了想法,现在再说清楚一点。我以为黄克斌守诚信的背后是中国人浓郁的人伦观念,那篇博文中我引了三个故事:
第一个是关于家庭人伦的。我的一个学生作过在餐厅打工的农民工研究,其中一个案主,一天打两份工,忙的不得了,生活却几近赤贫,所有钱都拿去供给儿子上大学。这是什么样的母爱与自我牺牲?这样的工作精神,正是我们经济腾飞最主要的动力。
第二个是有关朋友之义的。「落叶归根」的故事听起来有点不可思议,但朋友间的义与情,到死不渝,正是这个社会一股最安定的力量。
第三个是关于中国人“报”的观念的。肖军与李丽云夫妇魂断北京医院时,有人会骂肖军无知,有人会怪社会太没有互信,但我却在想,肖军签了字,看了病后,没钱,医院又能拿他怎么样?在美国,多的是人会丢下帐单就让社会去负担了,肖军为什么那幺怕欠了人家什么?欠了要还的观念是这么地深入中国人的心。
黄克斌一家四代都愿意拿钱出来还债,正是人伦道德的光辉表现。按照现代法律,顶多就是黄克斌一家宣布破产就够了,何致于所有家人都拖下去?但中国人的人伦观使黄家四代乐于为黄牺牲。
黄克斌说“乡亲们愿意把钱借给我,外出跟着我,是他们信任我,这是无法用钱来衡量的。“这正是义的道德,别人的义气,我千万不能辜负。
他又说“我还不了多的还少的,就是卖血卖肾都要还。如果有一天我去世了眼睛闭不上,那就是还记挂着这笔账……”。这正是中国人“报”的观念,欠了人的无论如何要还。
与黄的诚信相对应的,则是中牟县地方政府的不诚信,我以为这是典型的权力腐败。“权力引起腐化,绝对权力引起绝对腐化”,古今中外皆然,只是表现方法不同,严重程度有别而已。中国传统伦理中除了亲亲,也就是人伦法则,还重视尊尊,就是尊从顺服上位者,所以腐化问题尤其棘手。这种拖欠“白条”的事又岂止一椿,以权力强行摊派不更常见?最近,假震灾慈善之名,不是很多人又受摊派之苦?
只是五四以来,我们一味想毁掉中国人的人伦与文化,更糟糕的是,市场大潮中,总有一些学者主张经济人的道德观,认为黄克斌一家的诚信不足取法,因为那是熟人间的诚信,“现代”社会要的是契约的诚信,只要守契约或守法的道德即可,甚至以为,有了法律可以取代伦理,从不问问,谁有权力定法,谁有权力执法,少了“礼”--文化与规范--的约束,权力如何不腐化?更有一些管理学者鼓吹权力从上贯彻到下的层级制,“现代”管理就是流程、命令、规章、制度就够了,对于底层员工的自由与人伦温暖的需要,完全不放在心上。这些都是完全不了解中国社会的枉语。诸不知,只有由上而下的权力在中国会引起多大的腐化?少了草根人民间的人伦规范、礼乐教化,在中国会引起多大的混乱?
讲到这里就不得不提知识份子的职责(不过今天的大学教授角色已经转型,多数教授都只是学者,而不是知识份子。能担当知识份子职责的常常不是教授)。自古以来,中国知识份子之所以受到尊崇,因为他要干一件不容易的差事。对上他要鼓吹恩慈、仁政、德行领导、守礼守法以及尊重底层自由(无为而治),以节制权力,无论它是神授的,世袭的还是民选的,使之不腐化。对下他要教化底层百姓,重人伦、守义气、知图报,使之守礼,才不会一放就乱。在中国,两面都不讨好的知识份子才是真的知识份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