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年了,笔者第一博该写什么呢?宏观?拉动经济?金融风暴?股票?笔者想过很多,于是觉得还该写这文章。因为该文章对牛年更牛有好处。
国际金融危机还在继续,但是笔者去年10月2日写过一文,阐述了金融危机的形成与影响,特别提到中国将受国际金融危机最少的,笔者对中国经济信心从没变,一直充满信心。
笔者认为,如果说中国过去三十年是改革,那么从2009年开始的又一个三十年,将是中国经济站上世界之颠的三十年。再过三十年,中国的经济实力与变化将更大。
但是我们准备好了吗?我们哪些地方做的好?哪些地方做的不好?
首先,笔者认为,中国经济的基本面不用担心,拉动经济是迅速脱离金融危机影响的一着棋,而真正担忧的不是是否可以拉动经济,或者担心需要多少钱把2009年或以后的GDP增长速度重新拉到10%,而是管理层需要在拉动经济时候如何防止腐败。
笔者举个例子:某市,在此以前,每到过春节或者有重大节日,企业总会对税务部门进行做一些潜规则的事情,就是送购物卡,少则几百,多则几千,甚至更多。
于是笔者就分析了几个方面问题:第一,银行对按规定需要用身份证才可以开储蓄卡,那么为什么银行直接可以开给企业?第二,而类似的卡,一般都不完全消费,每张卡都会留一分钱。这个如果这样也许是为了成本计算,笔者就又疑问,为什么普通储蓄卡需要收取固定的年金,而这类卡就不需要?第三,为什么税务部门到春节收取这些购物卡成为了潜规则?他们如何去审查企业对这类卡的支出以及纳税?第四,企业如果按正常支出报销,会用什么方式进行报销?而这笔钱本来是利润,由于买了购物卡,自然就可以不交纳这部分的企业所得税了,那么谁在查?
笔者在国家为了拉动宏观经济情况下,对这样的事情提出了严肃的质疑,作为国家税收的管理机关加执法机关的税务部门,如此的潜规则真让人寒心?
问题在哪里?在没有防止腐败的措施。比如,税务部门是管理机构,同时又是执法机构,因此税务上有问题没问题,是他们说了算。这就是腐败产生的漏洞
那么除了这个问题还有吗?
于是笔者再回到了拉动经济上来。
也许有心人注意到,国家出台四万亿的拉动经济后,全国各省市出台配套的拉动经济措施达到了二十多亿。
我们不妨也问几个问题:一是拉动经济所需要支出的钱来自哪里?(答案很清楚,是国家财政,是纳税人交纳的钱);二是是否配套需要那么多资金?(答案不明确,因为笔者没办法获得各省市所有数据与资料);三是这些拉动经济的提案是否把所需要的资金发挥了最大作用?(笔者了解了一些行业,答案是这些拉动经济的提案并没做大用在最恰当的地方或者最大限度地拉动某行业经济);四是拉动经济的措施后面是否有腐败产生?如果有,如何防止?
这些问题在现在该考虑,该讨论,该注意!
比如,拉动经济的措施后面是否有腐败产生的问题,这个是个大问题。
其实对行业情况比较清楚的人都知道,在固定投资领域腐败是最严重的。我们可以看看腐败的统计数字,看看高速公路建设,大项目建设等等方面,我们就可以去研究这个问题了。
民间有一句话这样说:一公里高速公路就有一个贪官。笔者没这样统计过,但是笔者知道的情况大概出入不大。因此,现在问题就在于拉动经济的同时如何防止腐败。
笔者亲自接触过不少人,也了解一些行业与企业的情况。比如,一个重点建设工程,第一是招标,在招标上笔者知道过有这样的情况:一个设备招标项目,标底制定后,招标部门却把标底透露给投标公司,然后参加竞争的公司有十几个,最后入围到符合标底的只有四五家;接着是评标,结果是获得投标标底的,且正好是标底金额的公司中标,另外最终入围的两家都比该公司总价格低10-15%却不中标。这是个事实,我们姑且研究中间是否拿回扣,但是至少招标公司却损害了招标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同时浪费了项目资金。
那么在拉动经济中,很多项目会招标,结果如何呢?腐败会有吗?钱会用在刀刃上吗?我们是否该提出疑问?!
其实类似的情况很多,笔者提出的只是笔者清楚的,事实的情况而已,再说,此类情况,很少会有人暴光,如果暴光了,哼,那么就该小心了。不过笔者不怕,有充分的事实根据在手里。且,笔者认为,中国管理层的主流思想值得笔者信任,腐败也只是部分。哪怕真有人要动笔者的土,大概敢来动的人自己不是腐败了,必定指使的人是腐败的。
比如,笔者知道的另外一件事情,某税务部门,在2008年以查帐的名义,收取了部分企业的发票,收取发票的理由很正常。
但是,问题在于,第二天通知企业的是这些企业违法了有关税法规定,因此发票以另外的名义扣留;其次是不对企业写一纸收回发票的收据。
笔者前面说到了,税务部门是管理机构与执法机构,于是很多企业为了平息事端就采取了自己认为合适的方法进行处理。
但是毕竟不是所有企业都买帐的,于是要求发回发票,结果一直到7个月后的年底,发票还没有回,并且是没有写任何收据收条。
按有关规定,企业领用发票必须有一个发票领用的本子,且必须是用身份证登记过的专门发票管理人方可领取发票,并需要支付成本以及签字。目的是为了发票不流失。
但是作为执法机构的税务部门却可以不开任何收据或收条收回发票。笔者就想,如果该收回发票的人,由于没有登记,而发票又派他用呢?(多开增值税发票以及类似的事情,如果没有税务部门的配合,这些企业怎么会做的?)
而这个事情中,对税务部门违反税法以及发票管理规定进行检举后,还是由于部分上级部门的包庇,据笔者知道,过春节事情还没解决,而导致企业数百万损失。
类似的情况是在金融危机后发生的。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对中小企业进行支持,但是下面的部门却置若罔闻,自己有自己一套。这符合拉动经济的需要吗?这是否有腐败存在?
笔者不得而知,只能去想,去思考,用笔者的文章来提醒一些部门或者一些管理机构,拉动经济虽然重要,但是要防止腐败啊!
欢乐的春节过去了,2009年是中国的牛年,而这头牛如何发挥最大效力,首先需要的是防止腐败。
对于笔者所提出的腐败,笔者有事实根据,不是臆造。
笔者个人看法,只代表笔者个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