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耗国,照明电消耗占其电能的20%。十几年来,美国政府一直为节电想方设法,但成效并不大,一直到2005年才有明显的进展。美国推动节能照明的历史与措施,对中国能源部门与节能产品制造业可能会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影响美国节能照明推广的三个原因
美国节能照明推广工作,过去长期处于政府热、民间冷的状态,主要是由于“社会习惯势力”作怪,大致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是美国人纵容消费,节约观念一向不强。电费开支在美国企业生产成本与居民消费中的比例不大,这就降低了人们对节电的价值意识。不少人认为,一个月的电费也就差几杯咖啡钱,没有好好计算,如果大家注重节电,全美国能省多少能源开支。
二是美国供电能力比较充分。美国全国几乎不存在限电、停电的现象,企业与居民对“能源紧张”缺乏体会,人们对电费远没有对汽油价格那样敏感,这就降低了人们需要节电的忧患意识。
三是美国的劳动力费用高。企业以节能灯替换老式白炽灯的人工费用,往往会大大高于购买灯泡的费用。在美国,有执照、加入工会的专业电工,每小时工资高达数十美元,所以在原有白炽灯并未损坏的情况,企业主就不想专门去替换节电器。一般居民也只有在灯具坏了,手头没有可替换的白炽灯时,才会考虑换用节能灯具,而美国家庭储藏室里又往往会有几打备用灯泡。因此,大家很少为节电省钱而特意去购买节能灯具替换原有白炽灯。
美国推动照明节能的思维与重点
为了推广节能照明,针对“社会习惯势力”,美国有的放矢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节能公司在美国这类发达国家,人们的环保意识相对较强,比较注重社会责任。所以强调节能的社会价值与荣誉,往往比单纯宣传可以省多少钱更有效。
另外,美国社会对新产品有很强的追求欲,只要节能产品有突出的新功能,人们对价格的承受能力较强。所以美国大力投资照明节能新技术的研究,推动新技术的产业化应用,并尽量适应人们长期形成的使用习惯。
最重要的是,美国社会的法治意识较强,许多需要社会关注的事情,一旦立法,就对执法有相应的监督。对于照明节电,美国政府并不停留在原则性的号召与“希望”上,而是制订具有可操作性的法案,明确目标与责任。当确定禁止老式白炽灯在市场销售的时间后,商店就严格控制进货,加装路灯节电器、灯光节电器一般工厂就会在这一限定时间的三年前停产老产品,开发新产品。
还有,美国推广节能照明,是将工作重点放在工商企业、机构团体这类照明耗电大户,以及从事设计、承建新建筑与老建筑改建的公司,因为依靠居民家庭更替老式白炽灯,将会是一个太漫长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