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将提升至45%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 董登新(教授)
笔者按:据媒体今日报道,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刺激国内消费方案,拟大范围提高工资,并继续调整收入分配格局,逐步使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例提升为45%左右,在今年年底前出台明年提高工资的细则方案,通过增加居民收入、提高低收入补贴等措施,改变消费者的收入现状和收入预期,为扩大消费创造条件。很显然,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将出口型经济增长转向消费型经济增长的重要标志,这一重大决策的战略转型,将意味着中国GDP增长不再是单一的投资型、出口型、数量型扩张,而是以国民能否共享GDP增长的经济成果作为检阅GDP增长质量的重要标志。
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中国城市工业化进程的快速推进,以“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为主体的城市制造业超速扩张,并同步拉动了中国投资与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从而驱动中国GDP高速增长。显而易见,30年的改革开放,成功地解决了中国13亿人口的温饱问题,这是一个伟大的壮举。然而,改革开放30年后的今天,GDP高速扩张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增长瓶颈:一是廉价劳动力不再“无底限”的廉价,最低工资与劳动力成本开始上升;二是GDP高速增长并未带来国民福利的同步提高,这对和谐社会建设的进程显然已经构成负面的制约。
由此我们不禁要问:是让GDP增长模式转型,还是继续保持世界最廉价的劳动力成本,抑或是不让国民共享GDP增长成果?现在党中央、国务院已给出了明确的答案:让GDP增长模式转型,让中国国民共享GDP增长成果!
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在起草刺激国内消费的方案,其中的内容之一,就是要让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提高至45%。这是一个公开、透明、清晰的目标,这是宣言,更是决心!
扩大内需,已不再是单一的扩大投资需求,更包括扩大消费需求,尤其是扩大公共投资需求与公共消费需求,将成为我国本轮扩大内需的“重中之重”。而扩大投资需求已有政府从中央到地方的大批基建项目开工,而扩大消费需求的物质基础则只能是提高劳动者报酬,增加低收入者的财政补贴,进而扩大居民消费需求,提高居民实际消费水平。
正确理解“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这一指标的计算与意义:
劳动者报酬=农业劳动者的报酬+非农业劳动者的报酬
全国劳动者年度报酬/全国GDP≥45%……………………(1)
不过,还有另一种口径的计算公式,这一公式似乎更容易实现45%的数字目标:
劳动者人均年工资/全国人均GDP≥45%…………………(2)
2007年中国三产业结构
假设按照上述公式(1)计算,我们从上表数据比较中可以发现,由于第二、三产业劳动者创造了全国GDP的将近90%,如果按照各个行业劳动者的GDP贡献来划定占比为45%的劳动者报酬,则第二、三产业的劳动者就可能受益更多;相反,第一产业(主要是农业)尽管吸纳了全国劳动力的42.6%,但它所创造的GDP却只占全国的11.7%,因此,如果按照这一GDP比例来划定第一产业劳动者应提高的报酬份额,则又显然不公。
假设按照上述公式(2)计算,则只有第二、三产业劳动者才有工资,也才能享受占人均GDP45%比重的报酬,提高其劳动报酬水平的做法很简单,那就是通过最低工资和工资增长规则来提高工薪者的薪酬收入;相反,第一产业的劳动者(主要是农业劳动者)则由于没有人给他们发放工资,其提高劳动报酬的唯一办法就是降低农业生产资料成本,并同时提高农产品销售价格,才有可能让农业劳动者或农民获得占GDP45%的劳动报酬。
然而,降低农业生产资料(包括农药、化肥、种子等)成本,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这充其量只能算是“治标不治本的”的短效办法,也是权宜之计,而真正既能让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强化,又能让农民收入大幅提高的办法,则只有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只有农民收入提高后,农村社会保障体制的构建才能拥有必要的物质基础。
因此,如何确保农民收入有更快增长,可能是提高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的最大难点所在。若要完全解决这一难题,恐怕最有效的办法仍是大力推进中国农村城市化进程,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并将过大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化解为非农产业劳动力。这将是下一个30年中国经济变革的最大难题,也是一个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