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今年8月1日起中国将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由11%提高到13%, 10月21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又联合宣布,自2008年11月1日起再次提高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4%,并同时上调包括抗艾滋病药物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涉及商品合计3486项,约占中国海关税则中全部商品总数的25.8%。
如此短时间两次上调出口退税,尤其此次大规模大范围上调出口退税率,所谓“保出口”的意图显著。
然而,依照此种政策思路,不仅保增长的意图难以实现,过去两年里取消或降低出口退税的政策努力也可能在根本上被颠覆,不仅不利于纠正国际收支失衡,也不利于举国期待已久的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未必能够保增长救企业
2006年中国政府降低或取消出口退税时,有很多人反对,他们一个共同的理由是:这样做势必影响中国商品的国际竞争力,一旦出口增速下降或出现绝对下降,大量的外向型企业就会停产,工人特别是农民工就会失业。而当前出口增速确实出现了下滑,在东部沿海的若干出口产业内,出现了一定的失业。先前一些人的担心似乎得到了印证。但是,实际情况可能并非如此。
应该看到的是,中国出口商品价格优势仍然存在。尽管自2006年9月,中国较大幅度下调了出口退税率,又恰逢美元贬值、人民币升值、国内通胀,多数中国出口商品价格出现上调,但是与相关竞争国相比,我们的价格优势仍然非常明显。
中国出口增速出现了回落,其根本的原因是国际需求下滑,而不是中国出口商品的竞争力下降、而被其他国家的商品所取代。自去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后,全球经济增长开始放缓,美国等发达国家甚至出现经济衰退,这自然使得这些国家进口需求放缓甚至下降。
既然中国的出口增速下降不是因为被其他国家商品所取代,那么上调出口退税率对于促进出口的作用就会非常有限。
同时,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对于改善出口企业的财务状况的作用也相当有限,除了出口量很难增长外,主要是因为外商会以此为借口进一步压低进口价格,出口商并不能真正得到实惠。要提高出口企业的盈利能力,关键还是要看企业对产品的定价能力,而不是政府给予一时的小恩小惠。当前,已有很多出口商反映确实存在外商以中国政府上调出口退税为由压价的现象。
而事实上,尽管自2006年9月15日,中国开始大幅度下调甚至取消了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但是从计算的数据来看,综合的出口退税率下调幅度并不大。
根据笔者的计算,2005年至2007年各年每美元出口商品综合退税分别为0.4429元、0.44元、043元,今年前三个季度为0.39元。尽管相比较来看,今年出口退税的降幅较大,但如果考虑到同期人民币对美元的升值幅度,出口退税率在促进出口中的作用不仅没有变弱,反而有所加强。
与其补贴国外消费者,不如补贴国内消费者
对出口商品退税能够降低出口商品的售价,实际上是对国外消费者的补贴。上调出口退税率后,如果出口商品价格被相应压低,那就是变相进一步增加对国外消费者补贴。
从当前可能产生的实际效果与意义来看,与其补贴国外消费者,不如补贴国内消费者。笔者认为将用于出口退税的补贴资金(包括当前因为提高退税率而增加的补贴),转而用于补贴中国居民的消费,这不仅刺激国内居民的消费能力和消费支出,从而使得原来依靠国外市场的部分企业和商品转而在国内市场销售,从根本上看也有利于增加中国居民的社会福利。
今年前9个月,出口退税总额为4191亿元,同比增加了183亿元。今年前9个月,中国出口10741亿美元,按此间平均汇率6.98元/美元,合74972.18亿元人民币,同期中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7886亿元,后者高于前者。
假如将同期出口退税额转而支持国内消费,国内不仅完全能够吸收因出口商品价格上涨减少的出口部分,而且还有可能增加需求。
这并非妄自推测,因为从当前的需求弹性来看,中国国内需求的价格弹性要大于国外,至少不会小于国外。
这是因为,由于中国商品仍然具有良好的价格优势,且中国商品在国际上已有一定知名度和垄断力,价格弹性不大,丧失的份额不会很大;而从国内市场来看,中国居民并非物质已经相当丰富,恰恰相反,不用说中国几千万贫困人口(以人均年收入少于900元为标准)几乎没有任何消费品,就是那部分高收入居民和家庭也仍有很大的消费空间,二者之间的占比最大的那部分居民更是潜在的消费大户。
有关研究表明,中国居民对商品价格非常敏感,需求的价格弹性较大。在中国,一方面存有大量的生产能力不得不靠国际市场,另一方面存有大量贫困的居民,即在中国存在一种过剩与贫困并存的奇怪格局。若是将原用于补贴国外消费的资金转而用于支持国内居民,恰恰能在过剩与贫困之间架起一座“桥梁”。
而从出口退税额自身来看,已经到了一个不可持续的程度。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报告,“十五”(2001年至2005年)期间中国出口退税总额为11944.47亿元。同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数据,“十五”期间中国来自全部私营企业的税收收入总额也仅有7705.57亿元。又根据科技部统计,2005年中国研发经费预计为2360亿元,“十五”期间,中国研发总经费预计为8195亿元。通过对比,可知出口退税额已达到一个多大的规模。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计,2005年至2007年用于出口退税的资金分别达到3374.66亿元、4284.89亿元和5273.29亿元。今年中国的出口退税额将不会低于去年,由此最近四年出口退税总额将接近2万亿元。
长此以往,巨额的出口退税负担将严重影响中国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而如果将这些资金用于补贴国内居民,其对消费的拉动作用将极为可观。
不利于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1994年实行人民币汇率并轨以来,中国的经济增长愈发地依赖外需。这一问题早就引起中国政府的重视,并不断提出和强调要转变过度依赖外需的经济增长方式,但是最近几年非但没有改变,反而更加依赖外需。
特别是2005年以来,货物和服务净出口对中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已经连续三年都在两成左右,为近10年的最高水平。如果没有净出口对经济增长的拉动,最近三年的经济增长速度不可能比此前几年更高,而是大体相当。
与此同时,随着贸易顺差的不断扩大,净出口在中国GDP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到2007年达到了8.9%的最高水平。长此以往,很难确保中国经济增长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这也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了中国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紧迫性。
2006年以来中国政府实施的大面积取消或下调出口退税的政策,就是在这种背景下出台的,并被视为扭转贸易失衡、降低过低依赖外需的重要举措。
然而近来两次重新上调出口退税率,不能不被人怀疑是对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努力的一种退让或放弃,是对已有纠正国际收支失衡努力的一种放弃或抛弃,是对出口转型阵痛的畏惧和逃避。
首先,上调出口退税率,在某种程度上是在继续坚持和保护落后的经济增长方式,无益于加快产业转型和升级。长期以来,中国的出口以高污染、高能耗、高资源性、低附加值的产品为主,出口产品的升级与转型相当缓慢。中国产品之所以能够以低廉的生产成本来占领国际市场,主要是靠了高出口退税率、税收和土地(要素价格)政策倾斜等的庇护。
其次,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注定要经历阵痛的。没有阵痛哪来蜕变和新生?再次启用出口退税政策就是对阵痛的畏惧和逃避。而实际上即使增加了出口退税,中国出口下滑的势头也是难以避免的。而政策倒退,则一定会拖累当前的经济转型以及未来一段时间的经济增长。
最后,政府在出口退税政策上的犹豫不决和退让会鼓励出口商(包括跨国公司)增加对政府的博弈。今年10月21日第二次上调部分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率至14%后,一些纺织企业反而称上调的幅度不够,至少应该上调至15%,有的企业甚至要求进一步提高到18%。不仅如此,一些没有上调出口退税率的行业也开始要求增加出口退税。一旦形成了这种在国际市场遇到困难,行业就要求政府提高退税率的博弈格局,企业就会不思进取,疏于技术创新和产品创新,而将希望寄托在政府的出面拯救上。